2005-02-06: 2000年5月1日,寿光市洛城镇刘腿路、徐金慧,张桥村的宁秀英、付连华到北京上访,被洛城镇司法所所长韩志东带着几个恶人从北京把我们带回洛城镇派出所。途中给我们戴上手铐,不让吃喝。
在镇派出所,恶人赵振洪(镇党委副书记)、韩振东(司法所所长)对我们進行了残酷的折磨。叫我们两腿、两臂伸直坐在地上,腿、臂稍弯一点,就用一根细棍打手,用脚踢腿,打脸,打的两眼直冒金星,晚上不让睡觉。三天后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15天后还没完事,又把我们送到村办公室(洛城镇张桥村)。白天在太阳底下晒,晚上不让睡觉,当时正是麦收季节,麦收都没人管。
二十多天后恶徒赵振洪、韩志东又把我们叫到派出所,让我们在水泥地上爬着,两腿伸直,两臂伸直,头抬着,稍不对姿势,恶徒就用橡皮棍打。问炼不炼,只要说炼,就接着打,拳打脚踢,魔性大发,连续九天、九晚迫害我们,身上没有一点好地方,坐不能坐,走不能走。家人去探望,看打成这个样子就说,她们只是炼功做好人,一没偷,二没抢,你们怎么下得了手啊。简单的几句话就惹怒了恶人,晚上把不修炼的家人拖到大队,一顿拳打脚踢,这就是现在的“共产党”。
九天以后,恶人向家人每人非法勒索3000元。又把我们送到北洛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强行打针,逼吃药,迫害的昏死过去,不像人样。两个月不准家人探望。一个好端端的好人,被迫害成这个样子,还向家人勒索3500元钱才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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