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30: 黑龙江五常市当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二)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
三、疯狂敛财,假公济私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中共恶党给五常市财政拨大量钱款,专门用来绑架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这伙恶徒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泯灭良知,极尽邪恶之能事,甘当中共恶党的迫害工具。为了能弄到钱,满足自己吃喝嫖赌,尽情享乐的欲望,什么手段都使,什么坏事都干。
“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邪恶之徒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真正目地是勒索钱财,他们每月除了千余元的工资、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得到的高额奖金外,还从每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勒索钱财,如被单位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每人每月要由单位交2000元钱,而“610”为了最大限度的榨取钱财,往往以“未转化好”为名多押几个月,被“610”直接抓来的法轮功学员要由家属交3、4千元钱才放人,有些被邪恶之徒认为的重点学员还要再多交钱,否则就长期押着不放人。为了更多的勒索钱财,现在凡是劳教、判刑刑满释放的法轮功学员也要送到“610”所谓的“学习”一段时间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实质的目地是再捞取一笔所谓的“学习费”。
五常“610”成立的几年以来,被绑架到这里的省内法轮功学员近百名,总计勒索钱财高达几十万元。所以“610”主任朱宪福对此“事业”狂热到退了休也不愿回家,又返聘回来了;而付彦春的亲戚也曾透露过,这小子原来穷困潦倒的,迫害法轮功这几年他楼房也买了、轿车也坐上了。以前听人说过有人要钱不要命,现在真的相信了。
“610”洗脑班为了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有时公安局说放的人,“610”坚决不放,直到勒索到钱财满意为止才肯放人。为了更多的争敛钱财,多次非法举办洗脑班,被五常洗脑班释放的都被勒索罚款的,多则近万元,就是写“三书”的都得交罚款。
五常市“610”头目朱宪福、副头目莫振山、付彦春他们对内对外都标榜自己:我们这里不收钱,钱在我们这里不好使。可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他们这几个歹徒是最能勒索最能敛财的。他们通常的做法是这样的:被抓去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先观察几天,到一定时候朱宪福或莫振山就找你装作关心的样子说看看怎么整,不能老在这呀等等,这样他们的意思就传出来了,意思是交点钱就可能放你出去。这样你的家属来的时候就会找主要头头(家属都想让自己的亲人早一点出去)谈我们交点钱放他(她)出去吧。这时朱宪福或莫振山就会告诉你去找付彦春谈。如果这中间你拿不出那么多钱或者你要找人做工作,这时那个唱红脸的朱宪福就该出头了,他在没人的时候就会找到当事人,告诉你不要乱找人,找人就找一个,意思就是你要找人就找他,他给你做工作,他的心里就是我给你做工作你还不得另外再给我点吗?如果你真找他了,那钱也不会省下来的。这钱到了他们手里后,他们三个人就分了。
其实,那个所谓五常市转化学校,也是哈市公安局六处张耀彬等人、哈市“610”办头目祁加民、省“610”办头目张金凤等一些人发财的基地。哈市法轮功学员李敏和妻子于2005年被绑架到这里,因李敏在呼兰财政局上班,他们认为李敏一定有钱,付彦春经常跟李敏说:“只要你们肯花钱就能获得自由。”哈市公安局六处的张耀彬、邢建武、吴俭、李树欣等人先后几次去那里,每次去时,张耀彬都单独找李敏所谓的谈话,其实就是恐吓、勒索钱财;哈市“610”办头目祁加民、省“610”办头目张金凤先后两次去那里,每次他们对李敏恐吓与诱骗,声称如何配合他们,就可以帮忙使他获得自由。所谓的校长付彦春三次给李敏儿子打电话约去转化学校,共同商量怎么给张耀彬、祁加民等人送钱,并把他们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李敏儿子。但是,最后李敏也没有按他们的要求去给他们送钱,他们就把他们夫妻二人推给了呼兰,致使李敏被判刑8年。李敏于 2009年5月23日,在大庆监狱含冤离世。
五常市公安局为了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通告欺骗各乡镇村屯说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奖金500—1000元,最高5000—10000元(恶党人员绑架勒索,怎么可能到手的钱财给别人,可能会作一、二次样子骗人)。
部份被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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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忠:五常市向阳镇人,2002年3月6日被向阳派出所带走,抢走人民币11000元整,价值5000元摩托车一辆,后被送进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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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30/213559.html
2008-04-19: 黑龙江省五常市向阳镇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吴宪刚家进行骚扰
在恶党“十七大”召开前一天,黑龙江省五常市向阳镇派出所警长周德发(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吴宪刚、孟凡东)带领本镇宝山村韩家影楼“老板”姓韩及一名随从,在当晚八点多钟闯入法轮功学员吴宪刚家威胁该法轮功学员及家人(未修炼法轮功)想让其放弃修炼写所谓“保证书”,该法轮功学员与其讲真相不听,最后在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拍照并勒索家人30元照相费后离去。(以前曾两次电话要和一次到家不经家人同意就到处乱找照片)。
注:
1、向阳镇派出所原所长侯瑞英及下属曾把出去发传单写真相标语的吴宪刚、孟凡忠非法抓捕并判刑4年和3年。(判刑时间是02年3月28日——06年3月27日、孟是到05年9月27日、吴宪刚曾于01年被非法拘留并罚款3000元)
2、向阳镇现任所长是网上报导过的原牛家派出所所长梁中旭(多次迫害抓捕判刑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9/176777.html
2002-06-26: 孟凡忠:
五常市向阳镇人,2002年3月6日被向阳派出所带走,抢走人民币11000元整,价值5000元摩托车一台,后被送进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