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5: 刘淑珍(河北赤城人),曾是劳模。2000年12月26日至今因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关押于高阳劳教所近四年,饱受了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身体大不如从前,视力不好,心脏有时不正常,几年来她所受到的肉体摧残有:2001年1月7日10点,因不背守则,被王亚杰、叶淑仙打面部,踢腿部 ,马丽藏、海利等用电棍电。2001年7月20日—8月30日之间,因不转化,刘淑珍被踢胸部、小腹部、面部等处,并用三根电棍电大腿内侧等处达三个多小时,其中叶淑仙、武继东各用一根电棍,王亚杰用电棍电一会儿,换大电棍电,还不解气,就倒着茶水电。叶淑仙还用皮鞋踩着刘淑珍的腿,用电棍敲,打到的部位都是大青包。李娜摁着,后来也电了几下。第二次,相隔六天,王亚杰、武继东还有五六个小队长对刘淑珍拳打脚踢,武继东打的最狠,把鞋都踢坏了,中途又去喊男队长,没喊到。2003年11月1日,刘淑珍第二次被劳教,入所的当晚,大队长杨泽民带领二十多名男女恶警把一起来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押到四楼大厅,连打带电。杨泽民还邪恶的说,非把吴桂芳的两条腿打成一条腿不可。吴桂芳被打的嘴吐鲜血,昏迷过去。魏红玲等恶警把刘淑琴堵在墙角,一齐拳打脚踢,叶淑仙打的最狠,耳光打了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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