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0:控告胜利石油管理局集输公司长期迫害大法弟子
王凤琴,女, 63岁,集输公司退休职工。自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1999年7月,江氏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后,她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利,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国家、省及油田各级有关部门写信,反映真实情况,说明真象,因此她被长期关押。一到所谓敏感时间,公司就派人在其家周围监视,甚至她出门也有人跟踪盯梢。
2000年11月份,她又被关入集输洗脑班,在那里不准回家,还要收取所谓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一直到2001年5月,因仍不放弃修炼,王凤琴被强行从洗脑班送入了山东省“610”王村洗脑基地。在那里,三天三夜不让她睡觉,劳教所让劳教犯两个小时换一班人监视她。在残酷的高压下,她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才被放出来。出来后,她立即声明自己在被逼迫情况下所写的一切东西全部作废,并且表示坚定修炼。为了避免迫害,她又不得不忍痛告别家人,离家出走,至今漂泊在外,这已是三年有余,她有家不能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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