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7:辽宁抚顺刘学芹女士遭迫害经历
刘学芹,女,辽宁省抚顺千金地区法轮功学员,今年七十一岁,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这样一位老年妇女也未能幸免,无故被拘留、劳教。以下是她的自述:
得法前后的变化
我是一名家庭妇女,原来身体很不好,有多种疾病,心脏病、风湿病、肺穿孔、眩晕症、整年偏头疼、多年低烧,却试不出体温,成年药不离身,由于疾病缠身再加上家庭生活困难,家里的环境搞得很紧张,整天吵架,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我是九六年三月份经人介绍喜得大法,得法仅半年的时间,折磨了我二十几年的疾病不翼而飞,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我心里时刻按照宇宙大法的要求,按照“真善忍”做人,善待别人,宽容别人,不与别人争斗,遇事处处为别人着想,不计个人得失,家庭变得和睦、心情也非常舒畅,心中对师尊的无限感激之情真是无以言表。
暴风雨来临后的日子
中共邪党江泽民集团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功,从此以后,中国大地黑浪滚滚,好人开始遭难了。我是年过半百的老人,却被派出所无任何理由,无缘无故绑架、抄家、拘留、劳教。
那是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那天晚上,千金派出所和新抚分局约五、六个警察突然闯进我家,肩扛着大个照相机,把整个屋子照个遍,然后开始抄家,把屋里所有的东西都翻开了,然后,去阳台、厨房、小屋到处翻个遍,也没找到他们需要的东西,最后只是在衣柜上面找到了一盘炼功带,手抄法几张,这些警察“如获至宝”,给这些东西反复照相,然后又给我照相,并以此为“证据”让我去派出所,说要了解情况,我说我不去,他们说一会就回来,就这样,连拉带拽强行把我带到千金派出所,在派出所,一个年轻的警察从六点开始非法审问,一直到十一点,非法审问了我五个小时,非法审问时,我什么也不说,我心里想:“我要为我说出来的话负责,不知道的绝不能乱说”,他们从我这没有得到想要的信息,然后给我戴上手铐铐了一宿,第二天(十五日)早晨,警察高国林再次审问我,他手里拿着一张纸和笔,我想:“你们不就是恶吗?”我告诉他说:“你们不用审了,这回我什么都告诉你们,但首先有个条件,你们把所有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放出来,你们不就是找材料吗?全抚顺市的材料都是我弄来的,我是用火车皮拉过来的,都在高尔山公园的防空洞里。”(当时是跟他们斗气,事后悟到,这不符合“真善忍”的要求)他们五、六个警察和所长都哈哈大笑起来,他们把纸扔了,再也没有审问我。十五日上午就将我非法押送到抚顺看守所,在看守所,新抚分局的警察又审问了我一回,给我照相,同样也没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在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抚顺看守所的环境极差,吃的都是带萝卜根的汤,没有一点油,不让炼功,整天就是“坐板”,吃饭、上厕所都在一个屋里,睡觉就是一个大垫子,象积木一样,一个挨一个排着睡,不能翻身。三月一日就将我送抚顺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人间地狱” 抚顺劳教所
抚顺劳教所打死打残过多位法轮功学员,大队长吴伟、狱警曾秋艳、田亨、江永枫、女队长陈玲华、警察石青云、刘声歌、还有王狱警等等,这些警察非常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凶狠、残忍,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罚蹲、飞、站、干活,强制背所规,强制洗脑,强制看污蔑大法的电视,三楼曾抓进来一个二十九岁的瘦弱女孩,每顿只吃一勺饭,警察让她转化,她很坚定,不转化,吴伟和两个警察给她灌食,从鼻子插进去二尺多长的胶皮管子,再往里灌食,憋的脸都变色了,太危险了,我急的喊了一声:“你们想把人给弄死啊!”他们松了手,把管子抽了出来。
清原县的法轮功学员陈继荣,让警察迫害的双手、双腿象棒子那么硬,说话嘴都不好使了,警察还让她干活,打扫卫生,天天转化她,她一直很坚定。一位男法轮功学员,是葫芦岛的,被折磨成残疾,双腿没有知觉,得两个人抬着走。
我去的当天晚上,整夜未合眼,背诵大法,第二天,二十多个人围着我坐了几圈,开始对我下手,围攻我,到了第四天,那些人在警察的指使下,搬着我的脑袋,用手扒着我的双耳嘴对着耳朵使劲大声的喊叫,骂师父、骂大法,他们使劲按着我,我动不了,刺耳的尖叫、辱骂,如同魔鬼一般让我的脑袋发胀,象要炸开一样的难受,最后别人说话我根本听不清了,而且听他们骂师父、骂大法,我心里很难受,泪水不断的往出流,哭的眼睛模糊,看不清东西,但是,在我的心里,始终坚定修炼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我的心坚定不变!师父没有放弃我,给我显现大法轮,让我看,我更加坚定了信心。在邪恶的黑窝里呆了七个多月的时候,身体被迫害出现了病症。
最后,家人给我办了保外就医,这样,我回到了家中。回家后,在师尊的加持下,我的身体很快恢复健康。
在此奉劝那些还没有醒悟的人,赶快觉醒,善恶有报是天理,大法师父洪大慈悲,佛恩浩荡,等待着一切生命清醒过来,不要错过万古机缘,要珍惜这最后的机会,为自己以及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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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8:辽宁省抚顺市部份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名单:张秀兰(女)、李玉杰、张香莲(女)、王枫桐、张志胜、马玉芝(女)、黄克芹(女)、刘玉霞(女)、何静(女)、崔相云、李莉娟、纪亚轩(女)、方桂云(女)、刘学芹、郎文华(女)、范淑清(女)、何素香(女)、姜艳、姜华(姐妹)、陈桂凤(女)、邱丽(女)、沈若琳(女)、周玉芝(女)、乔红(女)、金顺女(女)、杨林、陈芝香、秦元慧、秦元清及其母(女)、陈玲(女)、周玉玲(已被迫害致死)、马红霞(女)、李桂英(女)、刘连英(女)、孙莲芝(女)、赵迎春(女)、张宇及其母(女)、宋殿云、张瑞基(男)、程元龙(男)、金平(男)、白XX(男)、任义(男)、商勇(男)、张青、吴波(男)、徐浩(男)、冯健(男)、王大海(男)、展大军(男)、王淑杰(女)、邹桂荣(女,已被迫害致死)、陈继荣(女)、封金英(女)、石桂芹(女)、单玉玲(女)、王兰新(女)、董琳琳(女)、王全海、徐秀英(女)、张玉莲(1)(女)、张玉莲(2)(女)、孙晶及婆母(女)、赵XX(女)、史桂芹(女)、赵玉宏(女)、唐XX(女)、王桂荣(女)、康孝娟(女)、刘玉霞(女)、姜顺爱(女)、谭艳丽(女)、姜杰(女)、冯娟(女)、杨小红(女)、梁淑云(女,已被迫害致死)、阎军(男)、桂芬姐妹二人、刘占戈夫妻二人、郭艳(女)、牟春玲(女)、王红霞(女)、冯亚君(女)、吴小艳(女)、唐红艳(女)、刘玉梅(女)、刘苹(女)、刘玉清(女)、赵春多(女)、齐采梅(女)、李丽(女,千金地区的)、翟焕娣(女)、李丽(女,铝厂)、李丽(女,钢厂)、董丽娟(女)、李龙石(女)、回丽娟(女)、陈老师(女)、蒋桂芝(女)、肖XX(女)、李环(女)、付瑶及其母亲(女)、殷艳娟(女)、戈新(男)、苗怀友(男)、大项(男)、李宏飞(男)、王纯杰(男)、王纯(男)、陈慧民(男)、乔克福(男)、阎军(男)、小戈(男)、大戈(男)、李冰(男)、周刊(男)、田金玲(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