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2:已回家
2010-09-15: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以下是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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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械厂干部修炼法轮功重拾生活信心,曹策屡遭非法拘禁、劳教、酷刑折磨
曹策,男,49岁,大学学历,原锦州重型机械厂干部。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前体弱多病,在病痛的折磨中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与希望。修炼后,多年的病痛神奇般的消失不见,让他重拾了生活的信心。
1999年7月22~30日,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逼迫曹策写不修炼、不进京的保证书。锦州重型机械厂保卫处张汉良逼迫他交出法轮大法书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5/229659.html
1999年9月20~30日,曹策因去北京讲真相证实法轮大法好而被非法抓捕,被带回锦州太和公安分局,警察王国祥非法勒索其随身携带现金的约700元后,又把他绑架到拘留所,期满后又转到洗脑班,威逼写保证书并被勒索现金2000元。
2000 年2月锦州女儿河派出所曹长文、重型机械厂居委会主任张秀兰等,非法抄家殴打并绑架曹策到街道,后又转到锦州女儿河派出所,在派出所时又一次进行了严刑殴打,并在腊月二十四晚上冰冷的雪夜被恶警强行扒光衣服(只留短裤),用手铐把他铐在派出所院内铁栏杆上,让他在雪中站立体罚。后来曹策又被转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恶警的指使下,在警察指使下,几名犯人一同殴打他,并用火烧其手指、针刺身体的多处部位来逼迫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2001年3月曹策被锦州女儿河派出所所长赵小明,副所长李文武,恶警邵恒、石刚、曹长文等8~9人绑架到锦州看守所,并非法抄家,强行拿走家中价值5200元的电脑。
2003 年4月21日晚曹策和另一同修在家无故被非法抓捕,并被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家庭电脑。而且被非法劳教两年。在非法劳教期间,二大队队长白金龙、杨平伦、李松涛、张家斌、院长于海斌、副院长李凤林在所谓的转化中指使犯人和其他恶警对曹策实施电击、殴打、体罚等严酷迫害。强迫其转化并交纳2万元的保证金(一年后家属要回)。
2007年~2008年,锦州女儿和派出所恶警黄波多次骚扰并威逼写曹策所谓的保证书。
由于恶警对其的多次迫害,给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其儿子也因此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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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23:4月21日晚6点左右,女儿河派出所恶警杨志刚带领锦州市太和区公安分局的七、八个恶警无故闯入大法弟子家中,不问青红皂白,将大法弟子曹策、王克宇绑架。当晚9点左右,恶警再度返回抄家,将曹策家庭电脑及大法书籍强行抄走。曹策目前非法关押在锦州教养院.
女儿河派出所电话:0416-513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