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3: 栖霞市大法学员杨静(化名)回忆说,修炼前我身患多种疾病(肝硬化、糖尿病、冠心病、肾炎、失眠等),曾经一年住医院4次,药费一万多,生命垂危。96年修炼了法轮功,使我奇迹般的活下来了,是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可2001年春节前夕,即大年三十,正当全家人团聚,欢天喜地准备过年时,上午8点多钟,于春玲带领几个青年打手把我骗至大队院子里,要抓我到派出所。他们把我拉倒在地,我双手抓住旁边的冬青树,拼命抗争,最后还是被他们连打带拖推進车里,送到派出所。在那里他们逼我写保证,写这写那的,我不写,他们又向我的家人勒索了3000元钱才放了我。这使我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十多天不能起床,就这样我们全家在痛苦中度过了这个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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