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9:大庆油田安装公司610朱遵仁的恶行
今年九月份,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安装公司保卫科长兼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任朱遵仁指使建设集团安装工程七处书记张增厚、办公室主任王庆峰,停发了本单位买断职工、法轮功学员姜德榕和曹俊梅赖以生存的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费,和“十一”政府给买断职工的慰问金。非法私自将他俩的工资卡作废,逼迫本人去单位领取,家人代领不行。直到现在(十一月末)姜德荣夫妇的工资卡中没有进账。
九月十七日,建设集团安装公司七处办公室主任王庆峰打电话给姜德榕和曹俊梅(夫妇)说:“单位打电话给家里要随时有人接听,并把现住址告诉单位,如不照办有事别说事先没打招呼,并说这个月(八月份)生活费扣了,下个月再发”。
中秋节,十一过后,姜德荣家人去单位领取姜德榕和曹俊梅的慰问金(“十一”政府给买断职工的慰问金)并询问情况,办公室主任王庆峰说:“工资卡作废,想要钱(生活费和慰问金)必须本人到单位领取”。家人问:过节(单位发的)月饼呢,王庆峰说:“馊了”,并说这些都是保卫科授意干的。
今年八月下旬,朱遵仁将本单位买断职工,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法轮功学员曹景栋(曹俊梅的哥哥,原谁也不敢惹,经常打架,炼功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秘密送到伊春洗脑班非法关押了两个月之久,并胁迫曹景栋原单位拿三万元钱给洗脑班用于迫害自己的职工。目的是为了逼迫曹景栋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完成上边规定的罪恶指标。朱遵仁和伊春洗脑班的人一直想从曹景栋嘴里得到其妹妹曹俊梅现在的住处,没有得逞。朱遵仁在接曹景栋回家时,叫其劝劝妹妹和妹夫:“让她们别炼了,不行送我们这儿来,我们转化他。”洗脑班也说过这样的话。可见,朱遵仁扣发姜德榕夫妇生活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伺机迫害!
朱遵仁曾在二零零三年六月绑架了去老年办交房屋产权证的退休老太太张英(曾是三种绝症患者,炼功后都好了),把她拖到保卫科强行拽着她的手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转化书和谎言答卷上签字打勾;随后又将去单位办下岗证的原矿建分公司买断女工臧玉霞(曾是风湿、心脏病、肾炎等多种疾病患者,炼功后恢复健康)绑架到邪恶的红卫星洗脑班迫害。朱遵仁为完成所谓100%转化指标,曾对本单位多名在家里炼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持续骚扰与迫害。蹲坑、砸门敲窗、威逼、欺骗、绑架、恐吓等多种卑鄙手段,还曾长期扣压法轮功学员的岗位工资和买断钱。
原安装三处法轮功学员张维新就是因为保卫科长朱遵仁扣压她的买断钱,多次索要不给,被迫到北京上访,结果一去再也没回来。
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文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不知朱遵仁是否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犯罪?是否知道破坏佛法和修炼人是天理不能容的?是否知道你曾扬言代表的共产党才是为祸人类的最大邪教?在法轮大法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中共邪党即将遭天惩的今天还不能醒悟,必将成为一贯卸磨杀驴的中共的替罪羊,也必将成为即将覆灭的中共的陪葬。
在此奉劝朱遵仁和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官员,快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中共到底是什么货色,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了解法轮功真相,善待大法修炼人,这是你能躲过灾难、走入未来的唯一希望。为了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找回你的良知善念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9/大庆油田安装公司610朱遵仁的恶行-265994.html
2005-09-24: 大庆大法学员曹景栋遭迫害生命垂危
2002年4月份,经保大队朱遵仁、张爱辉把姜德荣绑架。5月初,姜德荣母亲送朱遵仁1000元现金,委托朱给打听儿子的下落,当时朱把钱放到抽屉里对姜德荣母亲说,“我到分局给你疏通一下,并且保证不抓你儿媳妇”。朱不但没帮助,又在2003年6月份把姜德荣的妻子曹俊梅绑架送红卫星洗脑班进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4/111130.html
2004-10-21: 2004年9月27日,大庆大法弟子曹俊梅、刘国志驾车去肇源县三站地区发真象资料,途经徐江屯时,被恶人举报,三站派出所出动恶警共开了5枪,把车胎打漏,将曹俊梅、刘国志绑架,车被扣押。现在,曹俊梅、刘国志被关押在肇源县看守所。
2004-10-04: 宫秀英(大庆东湖地区)、董丽君(大庆解放村)和其姐姐去北京(9月24.25日)被邪恶绑架。刘国志、曹俊梅在肇州三站(9月27日)失踪。建议大庆地区大法弟子见此消息后,为他(她)们发正念,破除邪恶的迫害,使他(她)们尽早破除邪恶的安排,投入到正法进程中来。
2003-02-21:大庆市让区东湖小区的大法弟子曹俊梅。她是单位领导以让其到单位取已扣押二年多的钱为由,被领导骗到单位的,由单位的邪恶之徒绑架到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1/44869.html
2002-01-05: 曹俊梅:女,33岁。大庆石油管理局安装公司保温分公司职工,家住大庆让区。
2000年6月19日与爱人去哈尔滨市证实大法揭露谎言,被当地便衣警察带走。被单位接回后,公司保卫科以出车(六辆)为由,非法勒索2000元(由每月工资扣除)。
2000年11月末我和爱人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公司保安带回的一切费用算在我们个人头上合计6100元,非法拘留15天又被办洗脑班。因绝食一周后放回。每天被勒索伙食费10元。回单位上班后,单位以我们不写“保证书”为由扣发岗位工资(每月仅有生活费)至今没给。因不配合邪恶的迫害我们不上班了。今年7月份职工买断,我们夫妻二人被迫都买断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