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吉林省吉林市警察同一日绑架数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吉林市多个区的派出所警察和国保警察出动,有预谋地非法统一行动,据可靠信息透露,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长期被警察非法监视、蹲坑。待警察掌握准确信息后,这次统一下手实施绑架的。
目前,了解到的当日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情况如下:
......法轮功学员米红家被非法抄家,其亲属及孩子的家也被非法搜家,多个区派出所参与其中。米红可能也被绑架,现下落不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6/吉林省吉林市警察同一日绑架数名法轮功学员-461673.html
2018-06-10: 吉林三位法轮功女学员遭受的冤狱迫害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十九年的迫害中,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米红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在黑嘴子劳教所、女子监狱遭受种种残忍迫害;张亚珍被非法判十年,在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文淑杰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黑嘴女监遭受迫害。
一、米红在黑嘴子劳教所、女子监狱被迫害经历
吉林市今年五十三岁的米红,从小就信仰神佛,对气功感兴趣,一九九八年有幸得遇大法,心里一下有了底,明白了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返本归真,把一切名利都看得很淡,整天都乐呵呵,感到无比的幸福。在单位里工作任劳恩怨,吃多大亏也不与人计较。
一九九九年七月,当江泽民流氓集团造谣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时,单位给她办所谓的“学习班”逼迫她写保证书,她堂堂正正的证实大法。同年十月,面对迫害的升级,米红和几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为大法和师父说句公道话,在北京火车站被劫持到站前派出所,后又送到驻京办事处,两天之后被所在单位吉林市化纤厂派出所劫回,直接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洗脑班向家属勒索了五百元钱才放回。接着,单位非法开除她,致使米红的家人无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二零零零的七月,当地“610”怕米红进京上访,昌邑区分局又把红绑架到昌邑区洗脑班,进行所谓的洗脑迫害。当时米红女儿刚满十岁,米红的丈夫不在家,米红被绑架之后只剩孩子一个人在家,几天之后,孩子一个人到洗脑班去看妈妈,孩子还天真的跟警察叫“叔叔”给妈妈要书。十天之后才把米红放回。
同年十月,米红再一次进京上访,当她在天安门广场看到同修被警察毒打时,勇敢的站了出来,米红再一次被绑架,在昌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天之后又被转到驻京办事处,三天之后,被吉林市公安局和吉林市东大滩派出所劫回,非法关押到吉林市看守所,每天吃的是发霉的玉米面发糕、窝头。睡觉立刀鱼,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米红和其他学员一起背法炼功、讲真相。
三十七天之后被当地国保队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关押迫害。
到了劳教所开始先让做奴工,打页子、粘小鸟。每天四点起床,十点收工。收工之后还让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在做奴工的同时,狱警还唆使帮教犹大向坚定的法轮功散布污蔑师父和大法的歪理邪说,但是米红从不接受邪悟。几个月之后,由于不配合所谓的转化,警察加紧了对米红的迫害,有一次,二大队的队长刘连英拿着电棍威逼米红写所谓的转化书,米红不配合,刘连英拿起电棍就电米红,电了几下,电棍就没电了。
后来,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强制的所谓转化,在监舍整天听到就是电棍啪啪电学员的声音,学员被电棍电的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充斥着整个走廊,极其恐怖。有一个学员由于受不了这恐怖的压力,精神分裂出了问题。由于不转化,米红被强迫做奴工,被加期一个月,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会前夕,吉林市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七月十一日昌邑区分局的几个便衣警察,以招生办关心孩子高考为名,骗取米红开了门,强行的绑架了米红,劫持到东局子派出所后又劫持到二五零秀山宾馆洗脑班,随后又强行抄了米红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打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各一台。DVD一台,塑封机、切纸刀、光碟、大法资料、MP3两个、三部手机、两个随身听、卫星接收器、A4打印纸、人民币两千三百五十元,电磁炉(摔坏后退回)等个人物品。当时只有米红十八岁的女儿一人在家,警察赵显杰恐吓孩子说:没有我们你早让流氓给送妓院了,另一个叫郭睿的警察也威胁孩子要把孩子送进拘留所。晚上又将米红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审问,并威胁米红如果不说,就不允许孩子升学,还要把孩子也抓进拘留所,米红不配合他们。
九月二十二日昌邑区法院迫不及待的非法开庭,非法判米红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又将劫持到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一进监狱就开始所谓的身体健查,但是并无实质的检查,而是让米红撩起衣服,让一个外来的女的前胸后腰的拍照,然后抽血所谓的检查(可能是为摘器官做准备,以后又多次的被所谓的检查身体)。米红被分到教育监区第一小队,负责所谓“学习”的邪悟帮教刘秀娥,当晚就让米红坐小板凳坐到十一点,不让上厕所。第二天,三四个邪悟帮教围着米红,轮番的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进行所谓的帮教洗脑。由于米红不配合,九天之后将米红转到三楼单间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每天五点起床由刑事犯包夹严管,坐在小板凳上直到晚上十一点,中间只允许上两次厕所。不允许买日用品、不允许家人接见,每天由邪悟的帮教放污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光碟强制所谓的转化。
长期坐小板凳,致使米红的臀部坐破、脚都冻了。但米红一直抵制邪恶。她们对米红又采取新一轮的迫害,刑事犯包夹郝艳用绳子把米红两只胳膊吊在了上铺上,蹲不下、站不起来,两天之后又把米红用上大挂的姿势吊在两张床的中间。米红拒绝邪悟,最后气急败坏帮教把大法师父的像印了一沓子放在小板凳上,帮教、包夹四五个人按着米红强迫米红坐师父的像。米红流着眼泪违心的在五书上签了字。但是,她们知道米红不是真心,米红在三楼一直被严管了四个月。四个月之后米红又被转到四楼由帮教看着,每天坐小板凳在监舍单独的所谓“学习”、“写作业”,稍有不合格就被严管,后来又逼迫所谓的上大课。
精神和肉体的摧残,使米红经常出现心率过速,肺部阴影纹理增强肝区疼痛。这样的环境米红一直到二零一二年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0/吉林三位法轮功女学员遭受的冤狱迫害-368640.html
2009-01-12: 大法弟子米红在吉林女子监狱遭迫害
吉林市大法弟子米红,被恶警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目前正在遭受强制洗脑迫害。中共邪党监狱、劳教所等黑窝完全践踏法律,使用种种邪恶手段,企图强制把努力做好人的群众转化为没有良知的恶徒。
大法弟子米红,女,四十三岁,大学文化,家住吉林市昌邑区。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被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警察以“孩子上大学报名指导”为由骗开家门绑架,又以“奥火传到吉林”为藉口,将非法关押在秀山宾馆洗脑班迫害。昌邑分局国保大队长都兴泽带人非法抄家后,把米红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九月二十二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五年,事先未通知她家人。昌邑法院办案人单连红声称米红是成年人,法院可以通知家人,也可以不通知家人。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在米红心脏跳一百二十下以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吉林市看守所把米红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進行迫害,也没有通知家人。第二天,家人去看米红时才知道已被送進监狱迫害了。
米红家人找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要求看人,监狱说不行,家人说米红情况危急,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监狱说有病给看,不放人,而且态度十分邪恶。
等家人见到米红时,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已经开始对米红進行强制“转化”迫害。被劫持到监狱的大法弟子都遭受种种迫害强制洗脑,由四、五个已经被强制“转化”者来做新進来的人的洗脑“工作”,使用的手段都是邪恶至极的,如不让睡觉及各种酷刑迫害。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还恬不知耻地声称:除了被监狱迫害致死的,其馀的都被“转化”了!
吉林市另一名大法弟子王立秋为人善良、待人宽厚,从没见过她伤害过任何人,是个邻居朋友都公认的好人,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已有近两年之久了,其间受到非人的对待。
希望善良的人们都来制止这场对于好人的迫害,也是对那些被中共利用的,被中共谎言毒害了的参与了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人们的挽救。更希望这些参与迫害的人们都能明白真相、清醒,停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自己赎回自己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193363.html
2008-12-20: 吉林市大法弟子米红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吉林市所谓的“中级法院”下票子说对米红的上诉维持原判五年。责任人是刑事二庭的陈宇(办公电话:0432-2404042),隋姓警员,办公电话:0432-2404045。
此前,九月二十二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非法开庭,事先未通知她家人。家人来到昌邑法院,办案人单连红(音,四十岁左右)声称米红是成年人,法院可以通知家人,也可以不通知家人。
大法弟子米红,女,43,大学文化,家住吉林市昌邑区。2008 年7月11日,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警察以孩子上大学报名指导为由,骗开米红家门,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米红强行带走,又以奥运火炬传到吉林保治安为由,将其拉到250秀山宾馆洗脑班迫害。在都兴泽亲自主持下,非法抄家,后米红被转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刑拘。当时米红家中只剩下孩子独自一人在家,精神受到巨大伤害。
当时参与的主要迫害人是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所长冯冰、副所长教导员、警员高阳、赵显杰、衣宏,昌邑分局国保大队长都兴泽、侦审中队警员郭瑞、崔刚、吉林市东局子街道主任魏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0/191904.html
2008-11-06: 吉林市昌邑区大法弟子米红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大法弟子米红(女,43,大学文化,家住吉林市昌邑区),在2008 年7 月11 日被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警察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又以奥运火炬传到吉林保治安为由把米红带走,将其拉到吉化秀山宾馆洗脑班迫害。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当时米红家中只剩孩子独自在家,精神受到巨大伤害。当时参与的主要迫害人是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所长冯冰、副所长教导员、警员高阳、赵显杰、衣宏,昌邑分局国保大队长都兴泽、侦审中队警员郭瑞、崔刚、吉林市东局子街道主任魏彬。
现恶警已将米红的案子非法送到吉林市中级法院目前由刑事一厅负责,主要负责人:陈宇;隋姓警员,办公电话:0432-240404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6/189317.html
2008-10-03: 对迫害吉林市米红的相关人员的控告书
控告人:郝文琪(女,20,汉族,高中文化,家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米红(女,43,大学文化,家住吉林市昌邑区,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被控告人:
吉林市东句子派出所所长冯冰、副所长教导员、警员高阳、赵显杰、衣宏、两个年轻警察、昌邑分局国保大队长都兴泽、侦审中队警员郭瑞、崔刚、吉林市东局子街道主任魏彬、姜艳新。
控告请求:
1、归还所有抄家物品,及被偷物品。
2、撤回对米红的审判,并立即无条件释放米红。
3、对原告公开道歉
4、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控告人。
5、承担诉讼费用。
事情经过:
2008年7月11日,东局子派出所警察以孩子上学指导为由,骗开米红家门,把其骗到楼下。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米红带走,又以奥运火炬传到吉林保治安为由,将其拉到250秀山宾馆洗脑班迫害。只剩孩子独自在家中,精神上受到巨大伤害。
随后警察又進行非法抄家,警察在没敲开门的情况下,找到开锁人开锁,强行撬开米红家门,抢走的东西计有:大法书籍、两台家用电脑、卫星大锅盖、三部手机、两个随身听、一台电视、DVD机、一台打印机、两大一小的订书器、两个U盘、塑封机、切割机、若干张光碟、两桶家用透明胶、电子书、人民币1950多元,警察非法开锁、找搬家公司的钱直接从这些钱中扣,但没有告诉我们,已从中扣出,同时家中丢失四百元钱、MP3及很多东西。
一、非法抄家及绑架。2008年7月11日下午,警员高阳、赵显杰、衣宏、两个年轻警察等人,撬开我家门在没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强行抄家(后来才又补的)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和住宅权。违反了《宪法》第13条,第39条规定:
1、《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法轮功书籍有出版书号,有合法的版权登记号,不是非法出版物。公民个人购买的法轮功书籍,理所当然为私有财产,任何人无权予以收缴。这些物品被抢走后没有出示扣押物品清单,物品均属公民私有财产,任何人无权予以收缴。
2、高阳带领的人员没有着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出示任何证明,证件,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闯入了我家,违反了《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進行搜查,必须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抄家过程中,孩子被放回时发现,自己攒的400元钱被偷走,还有MP3等东西昌邑国保大队警察都兴泽都已归还孩子,孩子第二天回家发现又没有了,还有鼠标垫、手机、手电筒等也丢了,鼠标垫在东局子派出所警察的电脑那儿垫着,DVD在所长办公室看碟用。小订书器没有被放入清单中,却出现在派出所的后勤办公室里,非法抄家时孩子没有看到物品清单,警察说清单在米红那,然而米红当时没有在家。在没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如街道主任)下,不给家人看清单,弄得家人现在都不知道还有多少东西被拿走,家属要求出示抄家人员名单,所长冯冰不给。当家人知道在抄家过程中有人偷了家里的东西,要求报案时,所长不受理。东局子警察赵显杰也是办案人之一,在对孩子问话中对孩子说:“没有我们你早就让流氓送妓院去了。”在对米红的审问中,他们还以不让孩子上学和把孩子也送進拘留所为由恐吓米红,威胁米红招供。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得人个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進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1条:公安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应当严格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打骂、侮辱或者虐待。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昌邑分局罪行。在分局对米红的录口供中,昌邑分局国保大队长都兴泽都在其中扮演着极其邪恶的角色,威胁当事人及家属,扬言要给米红送狗圈去,他本人早已知道真相,却还一意孤行,在知道法轮功不是邪教的基础上还对大法弟子進行疯狂的迫害,罪加一等。郭睿也对孩子進行威胁恐吓,要把其送進拘留所。另一名警察崔刚在米红没有提出找律师的情况下,骗孩子说米红要找律师,并把米红情况告诉了与他有交情的一位律师告诉她我家的情况,电话号码,并说它能帮助。但经家人证实米红没有要求找律师
三、居委会罪行。居委会主任魏彬和姜艳新在7月11日米红被绑架,迫害一事中有着巨大的责任,他们向公安机关报告米红孩子上学让其用此藉口骗开家门,且当晚孩子和米红在派出所看见魏彬也在其中,证实了她也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一事,两人多次让邻居及路边人看着米红,想为迫害找藉口,是助纣为虐。
四、检察院和法院的罪行。在不明法理,在没有法律条例认定有罪的情况下,接受了莫须有罪名-“利用邪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罪”,对米红起诉并开庭审理 。我认为他们是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正直善良的守法公民。
五、“利用邪教组织妨碍法律实施罪”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应解除审判及判决,立即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米红。一些警察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理由如下:
没有任何法律能将法轮功“定性”为×教。最早污蔑法轮功为×教的是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在1999年10月对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说的,之后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这不但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而且是严重违法的,是不是“邪教组织”不是哪个权势者、哪个文章说了算,对这种造谣诬陷,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才对。然而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员会通过所谓《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江泽民污蔑在先,人大的决定在后,也就是说,人大的决定是为江泽民的污蔑擦屁股的。
《宪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关于国家主席的权限规定中,并没有赋予国家主席为任何组织、个人及功法定罪的权力。《宪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在未经国家任何检察院,法院判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江泽民说法轮功就是某教是严重的违法越权行为。而且,无论是人大取缔邪教的决定,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所谓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从头至尾跟法轮功不沾边。
可见对法轮功的处理不仅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而且是按照某权势者政治需要来处理的。因此所谓邪教之说对法轮功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另外,根据我国《立法法》,民政部与公安部属于国务院的行政部门,非立法机构,其发布的取缔法轮功的<通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那公安机关米红所有的所谓“证据”都不成立。
米红自修炼法轮功后,遵循真善忍的法理学习做个好人,遵纪守法,处处为别人着想,身体得到了健康,是邻里间都公认的好人,米红没有影响社会治安,也没忧伤害任何人,相反是在尊重公民的知情权,维护法律的尊严,伸张正义,何罪之有?再说我国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条明文规定,申诉遭受迫害是违法的。难道某些权势者或某部门可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以权代法,以势压人、整人、迫害人吗?那些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凶手,难道可以若无其事的逍遥法外,而揭穿罪行的人倒成了罪犯、阶下囚?
米红只是一个普通的炼功人,无人强拉米红加入任何组织,以前她身体不好,脾气暴躁,自从修炼法轮功后,不但身体健康了,脾气也改了。这样一个对人身心健康,于国于家都有利的好功法,为甚么说他是邪教呢?如果让法轮功学员还像以前一样自由炼功,没人迫害,大家没有冤情,谁又会去上访、发资料呢?
所以我们向法院提出以上诉讼请求,望法院为民做主,得出公正的判决。
原告:郝文琪、米红(郝文琪代写)
此致
吉林市昌邑人民法院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3/187015.html
2008-09-25: 吉林市米红已被非法开庭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大法弟子米红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家人未得到任何通知,当天去看守所给米红存衣物,遇到知情人,才得知当天已开庭,家人心里十分不安和担心。
第二天,米红的家人赶紧去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询问事情详情,负责此案的昌邑区法院工作人员王丽(音)接电话后对家人说,米红的案子“证据确凿”等等,家人问:那米红自己承认(犯罪)吗?王丽说:“炼法轮功的”哪有承认的!并说“米红是成年人,可以不通知家人。等十天八天就出结果了。”在家人想见她面详细了解一下时,推托不见,让去法院询问。当说到炼法轮功不犯法时及一些法律规定本身不合法,是假法律,她就不听了,很快把电话撂了。
家人来到昌邑法院,找到办案人单连红(音,四十岁左右),家人问到为甚么没通知家人。单连红说米红是成年人,法院可以通知(家人),也可以不通知(家人),并指出米红的家人当时被抓有笔录,不允许出庭。家人提到米红炼功后变好了,单就不太愿意听,说国家已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并说已开庭了,然后逐级上报到中法和高法,然后就通知判的情况,几年几年的。
当问到家人还有甚么问题时,家人说:我们要求无条件释放米红!单连红说:那你们就别想了,判是指定判了,就是几年的事。家人说:你们执行的是假法律。单连红表示就这么规定的。当被告知“中共要解体了,你要退出来”时。单连红说:我知道了。
家人告诉单连红不要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像“文革”一样,平反只是个时间问题,所有参与迫害的都要承担后果和责任。家人从单连红的办公室一出来,单马上到别的办公室松了一口气说:可把这帮法轮功打发走了。
其实参与迫害的人很多都是明白真相的,只是为了利益和权利出卖良心。
米红的案子结果还没有出来,正是讲真相的好机会,希望当地的同修互相转告,有条件的到昌邑法院和看守所近距离发正念,配阖家属要人,营救回家,共同结束这场不该发生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5/186546.html
2008-07-14: 吉林市大法弟子米红在家中被多名恶警非法绑架并抄家
2008年7月11日下午3:30分左右,吉林市大法弟子米红在家中被吉林市昌邑分局、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等多名恶警[骗开家门]非法绑架并抄家;随后他们又将米红的女儿[刚高考]也带到东局子派出所。当晚10点半,米红和她女儿仍未回到亲人身边,家人特别牵挂。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4/182005.html#08713234726-42
2004-09-17: 99年7.20后,吉林化纤公司前董事长付万才(已遭报死亡)紧随江氏之后迫害大法弟子。凡是坚修法轮大法者、不写所谓“五书”者一律被送洗脑班,坚定者开除,如大法弟子米红。写“五书”者不仅在大会上公开读自己的“五书”,并同时检举其他人,如不说出其他人就接受“再教育”。
每个车间的党支部书记还特为“揭批法轮功”(实为污蔑大法)开会,找出文采好的人针对不同方面写上交材料進行揭批。各团书记也针对年轻的法轮功修炼者進行所谓的“教育”,并在吉纤新闻中汇报工作谈感想。
通勤车、个体车上都有便衣,发现有谁谈论与法轮功有关的内容马上被抓起来。有一个人说:她们班上有一个人不是炼法轮功的,只是说了些这方面的话,被批了很多次,一到大小节就开始被批斗。
2004-08-13: 自99年7月20日以来,吉林市化纤公司九华派出所(原化纤公安处)那些恶人、恶警充当了急先锋,他们先后把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送去拘留所、劳教所,有的学员被他们开除了公职,他们还对退休的学员停发退休金。
在没开始镇压之前,两办有通知让炼功的时候(5月10日)化纤公司就开始制止炼功,称无论在甚么地方炼都不行,炼就给录像,然后停止工作,做转化洗脑。
大法学员郭玉英、郝福奎、刘志环等多次到厂党委上访,付万才不接待,下令公安处门卫不让他们進厂。后来吉林市信访办把他们的上访信返到化纤公司原董事长付万才手中,付万才在全厂揭批法轮功大会上污蔑大法,并不知耻的说自己走在了中央前头;
99年7月26日,化纤公司的不法官员给三个法轮功学员(党员)办洗脑班。在去厂党委、市委上访无人接待的情况下,99年10月26日,郭玉英、刘志环、米宏、郝辉峰到北京上访,他们被搜身没收1000元,拘留了15天,停发工资;
2000年10月27日,公司又给郭玉英、郝福奎办班,家里24小时被监视。于10月29日他们机智闯出,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吉林市三看拘留33天后,劳教二年(他们分别被停发退休金45个月、39个月);
2001年6月中旬,林淑杰、闫兰英、林淑华散发真像资料,被九华派出所抓捕,家被抄。第二天(五月初一)他们被送市三看,22天后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拒收。尽管米克想尽办法也没送進去。(据说米克亲自把妹妹米宏送進了劳教所)
付万才多次在大、小会上诬蔑法轮功,每当逢年过节前,都要各车间、班组排查法轮功(让职工必须写保证不炼法轮功),设专人专管法轮功。(林国义明白真像后不干了,后来又换隋××),对在家学员乔××(已去世)经常骚扰、威胁,说你要炼就停止她女儿工作。对年近八旬的关老太太也不放过,老人被叫去九华派出所审问、诱骗,让她说出和谁有联系。我知道的这些只是一点点而已,被开除职工还有:王鹏、张引平、程飞雪、姜文斗、张X梅、齐宪辉。
2004年 5月,刘光荣、林淑杰、闫兰英,根据有关文件,几次去公司想讨回公道,领导互相推托,后来根本就不让進厂,厂办主任张玉刚让在门卫等,说他一会过来,可是不一会九华派出所的车来到门卫,下来几个恶警说:“听说有人闹事,解决工作没门儿,愿上哪告上哪儿告去”。6月初,刘光荣、闫兰英到市仲裁委员会上访后,决定7月2日开庭,在这期间九华派出所受公司领导指使非法抄了刘光荣的家,把刘光荣送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2004-02-02: 李淑珍、李亚珍、张淑贤、郑东辉、孟春芳、曲淑云、刘淑华、易慧敏、米红、占丙茹、李英等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电击和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