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门头沟区 >> 王秀华

王秀华
北京大法弟子王秀华于2005年7月15日被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
女, 51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
有关恶人: 责任单位有: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
个人近况: 2005年7月15日 迫害致死 (2005-10-27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8-22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2702(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曾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剥夺睡眠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河北 > 唐山 开平劳教所(河北第一劳教所,唐山开平27号砖厂,赵庄好劳教所,女,男)
交叉列在: 北京 > 大兴区 劳教人员调遣处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10-27:北京市大法弟子王秀华被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 北京大法弟子王秀华于2005年7月15日被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唐山开平劳教所是将王秀华迫害致精神失常、生命垂危后,于2005年6月22日强行让家人接回的。当时王秀华呈中枢神经遭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目光呆滞、不会说话、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不能排尿。经家人紧急送医抢救无效,王秀华于出狱三个星期后死于医院。 将王秀华迫害致死的责任

2005-10-27: 北京市大法弟子王秀华被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

北京大法弟子王秀华于2005年7月15日被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致死。唐山开平劳教所是将王秀华迫害致精神失常、生命垂危后,于2005年6月22日强行让家人接回的。当时王秀华呈中枢神经遭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目光呆滞、不会说话、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不能排尿。经家人紧急送医抢救无效,王秀华于出狱三个星期后死于医院。

王秀华迫害致死的责任单位有: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

王秀华,女,51岁,北京市门头沟区大法弟子,2004年10月30日,王秀华与大法弟子刘振霞在潭柘寺发放真象资料时,遭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恶警劫持,随即被抄家并被非法处罚劳教两年。王秀华于2004年11月25日被劫持到北京团河调遣处,2004年12月中旬再被转至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六大队二中队迫害。

2005年6月22日,唐山开平劳教所以王秀华患“肠梗阻”、“电解质紊乱”为名,电话通知王秀华亲属接人。家人见到王秀华时,她已神志不清,表情呆滞,肢体不能动。劳教所强行让家人接回王秀华

家人紧急将王秀华送医院抢救。经医院检查结果表明,不是甚么“肠梗阻”,腹部隆起的包块是膀胱“尿潴留”所致,与肠梗阻没有联系。王秀华当时的状态除尿潴留外,主要症状是精神异常:神志不清、目光呆滞、无语、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尿排不出来,是中枢神经受到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

经医院抢救治疗,症状有所缓解,呕吐现象消失,但精神异常症状及“尿潴留”症状未减,一直在导尿。7月15日,王秀华突然出现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离世。

这是邪恶欠下的又一笔血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迫害正信的邪恶生灵必将毁灭,必将在永无休止的痛苦中偿还罪业。在此,奉劝那些还在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行恶的无知者,赶快悬崖勒马。

王秀华从劳教所被接回后一直神志不清,没有正常的思维能力。

请知情人提供王秀华从2004年10月30日至2004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拘留所期间、2004年11月25日至2004年12月11日在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期间、2004年12月11日至2005年6月22日在唐山开平劳教所期间遭受邪恶迫害的详细信息。

另外,和王秀华同时被恶警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刘振霞目前境况不详,请知情人提供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27/113243.html

2004-08-21:我在北京劳动教养调遣处(别名“严管处”)整整呆了100天。为了强迫我们放弃信仰,恶警强行洗脑,每天睡很少的觉。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非常多,调遣处的床铺不够用,晚上就在地上放些铺板叫学员睡觉,白天再搬走,很多学员热的身上起了痱子,有的因长期不洗澡身上长疥疮。为了迎接上面领导检查和参观,介绍她们迫害我们的邪恶经验,叫我们穿着厚厚的劳教服;等领导走了,马上叫我们脱掉劳教服,只准穿文胸和内裤,为了不让我们

2004-08-21: 我在北京劳动教养调遣处(别名“严管处”)整整呆了100天。为了强迫我们放弃信仰,恶警强行洗脑,每天睡很少的觉。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非常多,调遣处的床铺不够用,晚上就在地上放些铺板叫学员睡觉,白天再搬走,很多学员热的身上起了痱子,有的因长期不洗澡身上长疥疮。为了迎接上面领导检查和参观,介绍她们迫害我们的邪恶经验,叫我们穿着厚厚的劳教服;等领导走了,马上叫我们脱掉劳教服,只准穿文胸和内裤,为了不让我们高温中暑。炎热的夏天还限制我们喝水,每天只许我们喝两、三次水。我们屋18人总共才给4小铁碗水约5斤,还得先让这几个女犯喝,到了我们这里每人只能喝几口。警察知道我们渴得厉害,上厕所或洗漱怕我们喝生水,就自己或叫女犯在窗外看着,却假惺惺的说怕我们喝生水拉肚子生病。我们屋里有三位学员因缺水、炎热出现虚脱现象。其中北京密云的王秀华,在当地被公安人员折磨的身体非常虚弱,再加上缺水,一天中午晕倒在地,警察才叫人去倒了一碗水。王秀华不忍心自己喝下一碗水,还剩了些给几个年老体衰的学员,那还得偷偷的不能让警察和女犯看见。之后警察叫我拿脸盆接点自来水给王秀华洗洗脸,就这样的水学员还都偷偷的喝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1/82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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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主任:滕英杰18001165705 1980-07-23 女
检委会专职委员:
王久海18001165632 1967-06-29 男 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北里4-1608号
郭红梅18001165698
本案参与人:
副检察长霍丽娜18001165667 北京门头沟区惠民家园一区5楼2单元601室
检委会专职委员郭红梅18001165698 1968-02-21 海淀区万寿路4号楼2门101
第一检查部(参与迫害的部门)
责任人:蒋涛 010-5990808215520895787 1999-02-07 男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玉屏翠竹园2栋2单元202
其他人员:
孟婕 18001165650 1982-03-18
王寄雪 18146570023 1999-03-08
刘玉霞 18001165672 1964-10-23
李珊珊 18001165638 1979-08-25
阎玉姣 15720626062 1994-06-20
刘凡石 15921628539 1996-08-03
玄月 15726680994 1989-04-09
王媛媛 18001165668 198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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