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9: (明慧网2003年10月6日)劳教所每半年有一次“评奖”,30%的人有减期的机会。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之前,谁减期谁不减期是按分计算的。劳教所有一套复杂的计分体系,主要由完成的劳动量和遵守纪律的好坏程度来计算,以使劳教人员多干活,少违纪。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后,这个评奖体系被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无论干活多少,都是没有资格参加这种评奖的;而犯人如果在迫使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上“立了功”,却能获得额外的好处。为了早日得到释放或获取警察的欢心,有的吸毒者、卖淫者等以变态的心理折磨法轮功学员。比如,有一名四十多岁叫李云英的学员被吸毒者关在水房连泼五十多盆凉水,并毒打她,使她很多天都直不起腰来;一名五十多岁的名叫李福兰的学员长达三天三夜都没被允许去厕所;何琳、侯立伟、孙虹等在一中队(主要由吸毒人员组成)被看管她们的吸毒人员强迫站在楼道里,头上顶一碗水,只要水洒出来一点,立即就会受到责骂或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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