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3: 2003年7—8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大队在610的指使下又对大法弟子的家進行抄家,绑架8名大法弟子,有潘德芝、张悦舫、陈桂兰、张守义、刘某某、王玉环、洪素芹(红山区)、金秀珠(红山区),还有一名是陈桂兰的姐姐,只因在路上和妹妹说了几句话也被非法拘留15天。恶警在审问期间施行了各种暴行和虐待,他们张嘴就骂举手就打,把金秀珠的头发给拽下一绺,用电棍电陈桂兰并威胁说:“你要不承认,就把你家人找来,叫你痛心”。
经过一个多月的审问和关押,大法弟子承受了迫害,家人也不安心,开始找人,恶警看问不出来什么,就向家人勒索钱财,每人必须交3000元保金才放人,交钱时不给任何收据,有人问为什么不给收据,得到的是“理直气壮”的答复“这个钱你们还想要收条,等着吧”。在关押期间多数大法弟子的家属被恶警敲诈勒索3000元—5000元不等,还不包括保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3/78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