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1:2004年7月21日始,赤峰市610继续将大法弟子挟持到赤峰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進行洗脑。这次洗脑班以内蒙610为首,赤峰和各盟市610协办。内蒙610出资20万元,由内蒙610副头目张秀梅亲自主持全自治区所有关押大法弟子的劳教所、监狱、各盟市及各县级610都派人参加,号称“观摩学习”。
该洗脑班还通过中央610布置,内蒙古610出资在湖北武汉、河北石家庄、山东等地雇来多名犹大,这些犹大分别由其所在地公安或所在劳教所警察带领组成“中央攻坚组”,并全部隐去它们曾因练法轮功而被劳改(教)的真实身份,和带领它们的“便衣警察”统称“教员”。这些便衣全是专门“转化”大法弟子的恶警,其中有来自河北省自称姓张的女警是曾“陪王博上学的人”。她在这里除了给被挟持到此的大法弟子洗脑外,还要在早晨统一教邪悟的人和这里的工作人员学练“五禽戏”。
这里还有当地610强制廉价雇用的内蒙籍犹大“帮教”。
马玉芬,女,赤峰市松山区人,回赤峰后在基地“帮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92614.html
2004-07-03:2002年8月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610的指使下,以松山区国安大队为首,同赤峰市国安大队对赤峰市大法弟子周彩霞(原赤峰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徐振青、杨桂云、李雪、吴淑华、杨树华、郎树芹、吴淑君8名大法弟子進行了文化大革命式的非法游街迫害。
他们用三辆军用汽车分别将8名大法弟子戴着手铐绑架到车上站着,在赤峰市整个市区、郊区進行了近一个半小时的游街,前面有警车、摩托车开路,后面有警车跟随,中间是诽谤、诬蔑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广播宣传车,共运用了大小车辆20多台,这次遭到迫害的有10多人,其中被非法判刑5人,劳教4人,有的被非法罚款如下:郎淑琴9000元 马玉芬3000元 王风茹3000元 吴淑华4000元 李雪至少13000元
吴淑君6000元 张悦舫3000元 金文珠6000元 吴淑梅(不炼法轮功)3000元。敲诈勒索的恶警有松山区国安大队的张英、徐国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3/78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