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3: 2004年 5月,吉林市化纤公司刘光荣、林淑杰、闫兰英,根据有关文件,几次去公司想讨回公道,领导互相推托,后来根本就不让進厂,厂办主任张玉刚让在门卫等,说他一会过来,可是不一会九华派出所的车来到门卫,下来几个恶警说:“听说有人闹事,解决工作没门儿,愿上哪告上哪儿告去”。6月初,刘光荣、闫兰英到市仲裁委员会上访后,决定7月2日开庭,在这期间九华派出所受公司领导指使非法抄了刘光荣的家,把刘光荣送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2004-07-01: 刘光荣于2002年10月因发放大法真象资料被非法抓捕,并劳教一年。同时单位又以此为由将他开除工职,他劳教期满后又被加期半年才释放。
他刚回家不足两个月,因他按市里有关文件规定法轮功学员不准许被开除工职,要求单位给恢复工作,未能解决。后又起诉到市劳动仲裁部门。定于2004年7月2日上午8:30分在市劳动仲裁开庭,单位领导却唆使本单位公安处(九华派出所)的人员到他家中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他绑架,并抄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现他被非法关押在市第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