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1: 安徽合肥市郭景兰含冤离世 生前曾控告江泽民
安徽省合肥市郭景兰女士,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迫害十几年,她曾经被劳教迫害,被关押迫害,曾连续遭受长达十一个日夜的精神与肉体折磨。她这十几年一直被非法剥夺赖以生存的工资,到退休年龄后也没有得到应得到的养老金。郭景兰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凌晨含冤离世,终年73岁。
郭景兰,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九日生,家住合肥市庐阳区环城南路28号。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悍然发起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亲自建立了迫害指挥系统 “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610”办公室,直接操控各级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辜善良百姓因修炼法轮功,被监禁在精神病院、公安医院、黑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拘留所、洗脑班里迫害,无数修炼者及其家属被迫害致死、致伤、致残、致疯;多少老人无人赡养,多少孩子成为孤儿;难以数计的幸福家庭被毁。
郭景兰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向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犯江泽民,下面是她在控告书中诉述其遭受迫害的事实:
我个人在这场浩劫中因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三次被抓。江氏集团在我身上犯下了非法拘禁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等的犯罪侵害。并从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今剥夺了我的养老金, 非法切断我唯一的生活来源。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我在亳州被610绑架,在看守所我备受折磨,至判我三年劳教,送我去安徽省女子劳教所时,我已经被迫害的高压230,低压130,心动过速,心律达140次分钟,出现严重的心脏病症状。劳教所看到我这情况,坚决拒收,亳州610只好把我带回亳州看守所,就这样邪恶610还在谋划再次送我去女教所,正在此时我在监室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看守所害怕承担罪责,我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午三点左右,我和外甥女准备上街给我孙子买点东西,刚走出家门,还没下楼梯,就被省公安厅几个警察团团围住了,我们被挟持着强行带上车,拉到合肥市琥珀山庄宾馆。到了那里,又被挟持上楼,经过一个服务台后,把我们带到不知是第几层楼走道尽头的一个房间里。几分钟后他们把我外甥女带走了,带到另一个房间,从那一刻起我与外甥女就没有再见面。我被迫失去了自由,与外界隔绝,和家人失去了联系。
在那里,省公安厅、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区公安局、“610”、亳州市刑警大队十几个警察把我关在房间的,周围房间全包下来,占据了一大半走道,形成一个封锁区,不准外界人员进入,连宾馆服务员打扫卫生都不准许进入。十几个警察就在如此封闭的环境下,开始了他们的罪恶。他们为了不让我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把我铐在房间里的暖气管上,昼夜不停地审讯我,企图从精神上彻底打垮我,连续十一天十一夜不许我合眼,一刻也不让我休息。他们采用了种种手段,谩骂、侮辱、恐吓,房间里到处充斥着警察的吼叫。狰狞的面孔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威胁声不绝于耳“说不说?不说整死你。”“说不说?再不说,打你个半死,从楼上扔下去。”“赶快说,再不说,把你的孩子、家人全抓起来。” 他们把我双手或单手或用两只手铐铐住,铐在暖气管道上,折磨我,不允许我合眼。一合眼,就敲桌子,打板凳的吼叫,把手铐铐得紧紧的,勒进肉里,当时我的手被勒得麻木失去了知觉。折磨六天六夜后,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目的,他们换人折磨。
省公安厅的警察在那儿日夜守候着,等待着我的材料上报公安部,向他们的邪恶头子邀功请赏。亳州市公安局的警察为了表功,曾经调三次人,一次比一次的迫害升级。他们开始了更为残酷的迫害,殴打声、谩骂声交织在一起,充满着整个房间,到处是警察的声音。一次又一次,我的头、脸、肩、胸、背落满拳头和巴掌。他们用手打累了就用书、资料之类的东西卷成筒打。一次亳州市姓石的警察打过我之后,好几天我的胳膊、手都抬不起来,一连几天都疼、难受。他们还把我的双手用铐子铐住,吊在窗户上打。这样又被他们折磨了五天五夜。
经过了长达十一天十一夜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后,警察仍没达到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们歇斯底里地拿来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的材料,一次又一次地拿到我面前,威逼我签名,摁手指印,我坚决不签名、不摁手印。一次又一次的抗拒后,他们更疯狂了,几个警察疯扑上来,摁住我,我的右手始终被他们铐在暖气管道上,他们硬拉着我的右手摁手指印。如此卑鄙地做好手脚之后,又怕他们的恶行暴露,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九日下午,六点多钟,他们把我秘密拉到一个离合肥五百里远的偏僻县城──太和,关进那里的看守所,我被羁押在那里。别处羁押是对涉及重大案件、案情的人员,采用的强制手段──不通知家人,封锁消息,与外界隔绝。可是这些警察对于善良的大法弟子,对于我这个手无寸铁,年过半百的好人如此残忍!我被隔绝在那么偏僻的角落里,什么生活用品都没有。我要求看守所的管理人员给我家里打个电话,通知我家人给我送换洗衣服和日用品。没有哪一个敢帮忙给我家打个电话。他们说我是羁押人员。没有上级的批示,他们不敢,他们也没办法。在非人的生活折磨下,短短几个月,我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只剩百十来斤,穿的衣服大了四分之一,头发花白,并大把往下掉。
在那么艰难困苦的环境下生活了几个月,我又被邪恶之徒转到亳州看守所与外界隔绝,得不到家人的任何消息。他们不仅这样迫害我,还迫害我的家人,外甥女红侠由于当时和我在一起,被他们残酷折磨后,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
仅仅因为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事、做人。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后不法人员多次迫害我和我的家人。出于依法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洗清法轮功及其修炼者近二十年来蒙受的不白之冤,因此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对迫害法轮功的首犯江泽民为其所犯罪行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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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1: 我叫郭景兰,家住合肥市。2002年6月28日中午3点左右,我和外甥女准备上街给我孙子买点东西,刚走出家门,还没下楼梯,就被省公安厅几个恶警团团围住了,我们被挟持着强行带上车,拉到合肥市琥珀山庄宾馆。到了那里,又被挟持上楼,经过一个服务台后,把我们带到不知是第几层楼走道尽头的一个房间里。几分钟后他们把我外甥女带走了,带到另一个房间,从那一刻起我与外甥女就没有再见面。我被迫失去了自由,与外界隔绝,和家人失去了联系。
在那里,省公安厅、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区公安局、6.10、亳州市刑警大队十几个恶警把我关在房间的,周围房间全包下来,占据了一大半走道,形成一个封锁区,不准外界人员进入,连宾馆服务员打扫卫生都不准许进入。十几个恶警就在如此封闭的环境下,开始了他们的罪恶。他们为了不让我证实大法、讲清真象、救度众生,把我铐在房间里的暖气管上,昼夜不停地审讯我,企图从精神上彻底打垮我,连续十一天十一夜不许我合眼,一刻也不让我休息。
他们采用了种种手段,漫骂、侮辱、恐吓,房间里到处充斥着恶警的吼叫。狰狞的面孔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威胁声络不绝耳“说不说?不说整死你。”“说不说?再不说,打你个半死,从楼上扔下去。”“赶快说,再不说,把你的孩子、家人全抓起来。”
他们把我双手或单手或用两只手铐铐住,铐在暖气管道上,折磨我,不允许我合眼。一合眼,就敲桌子,打板凳的吼叫,把手铐铐得紧紧的,勒进肉里,当时我的手被勒得麻木失去了知觉。折磨六天六夜后,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目地,他们换人折磨。
省公安厅的恶警在那儿日夜守候着,等待着我的材料上报公安部,向他们的邪恶头子邀功请赏。亳州市公安局的恶警为了表功,曾经调三次人,一次比一次的迫害升级。他们开始了更为残酷的迫害,殴打声、漫骂声交织在一起,充满着整个房间,到处是恶警的声音。一次又一次,我的头、脸、肩、胸、背落满拳头和巴掌。他们用手打累了就用书、资料之类的东西卷成筒打。一次亳州市姓石的恶警打过我之后,好几天我的胳膊、手都抬不起来,一连几天都疼、难受。他们还把我的双手用铐子铐住,吊在窗户上打。这样又被他们折磨了五天五夜。
经过了长达十一天十一夜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后,恶警仍没达到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他们歇斯底里地拿来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的材料,一次又一次地拿到我面前,威逼我签名,摁手指印,我坚决不签名、不摁手印。一次又一次的抗拒后,他们更疯狂了,几个恶警疯扑上来,摁住我,我的右手始终被他们铐在暖气管道上,他们硬拉着我的右手摁手指印。如此卑鄙地做好手脚之后,又怕他们的恶行暴露,于2002年 7月9日下午,6点多钟,他们把我秘密拉到一个离合肥五百里远的偏僻县城──太和,关进那里的看守所,我被羁押在那里。别处羁押是对涉及重大案件、案情的人员,采用的强制手段──不通知家人,封锁消息,与外界隔绝。可是这些恶警对于善良的大法弟子,对于我这个手无寸铁,年过半百的好人如此残忍!我被隔绝在那么偏僻的角落里,什么生活用品都没有。我要求看守所的管理人员给我家里打个电话,通知我家人给我送换洗衣服和日用品。没有哪一个敢帮忙给我家打个电话。他们说我是羁押人员。没有上级的批示,他们不敢,他们也没办法。在非人的生活折磨下,短短几个月,我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只剩百十来斤,穿的衣服大了四分之一,头发花白,并大把往下掉。
在那么艰难因苦的环境下生活了几个月,我又被邪恶之徒转到亳州看守所与外界隔绝,得不到家人的任何消息。他们不仅这样迫害我,还迫害我的家人,外甥女红侠由于当时和我在一起,被他们残酷折磨后,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
仅仅因为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事、做人。从1999年4月25日以后不法人员多次迫害我和我的家人。
2004-10-01: 上诉人:郭景兰,安徽省建设厅
上诉要求:要求谯城区法院撤销2003谯刑初字235号刑事判决书,无罪释放我。
上诉理由: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做,我做任何事情都是为别人好,我没做错,我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希望中院明察事实,主持公理。我要求撤销非法判决,无罪释放我。
我是1994年得法的,当时有省委书记卢荣景和副省长张瑞霞和安徽省气功协会一起发邀请请我师父来合肥办班,传授法轮大法,那时省直机关有不少人都参加了班,我也参加了学习班。听师父讲课,使我明白了修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道德高尚。思想升华,做个好人,我从此走上修炼法轮大法的道路,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使我身心变化巨大,一身病不治自愈,给单位、家庭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用,身体健康的我更好的服务在工作岗位上,这是人人皆知的事实。
我现在是年过半百之人,已退休在家,家庭生活幸福美满,享受着孙儿绕膝的天伦之乐。我为什么要走出来做讲清大法的真象呢?就是因为我修炼大法,受益大法,我就想把大法的好处告诉别人,让别人受益,做个好人,对社会有利,就是因为我修炼大法,了解大法,就是想把大法真实面目告诉别人,免除别人被邪恶的造谣宣传所蒙蔽、所毒害,使别人不失去未来。我坚持的是宇宙真理,我发的是善心,行的是善事,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别人。
我修炼大法的目的只是为了强身健体,做个好人,我的一切所为都没有对社会、对家庭、对他人造成任何危害。但99年6 月以来,邪恶就一次又一次地抓我,被折磨的死去活来。石新民他们一伙惨无人道的迫害我,严刑拷打,骂我,污辱我,我的脸上身上没有完好之处,被打的不能吃东西。他还说:“用汽油烧死你,也能说是你自己自杀的。” 石新民用铐子铐住我的双手吊在窗户上,多次凶狠地严刑拷打和辱骂,我的左手几个月以后还不能动,至今还在麻木。他们这样折磨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只为修炼 “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的人,良心何在?
我就是修炼“真、善、忍”,没有对社会对家庭对他人造成任何伤害,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环境下我都坚持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做,我做任何事情都是为别人好,我没做错,我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希望善良的人能为我说句公道话,请中院明察事实,主持公理。我要求无罪释放我。
2004-06-03: 2003年9月8日至9月9日,谯城区法院对十八位大法弟子进行了秘密的、不公正的审判。两天时间的开庭,公诉人指证材料就念了一遍,庭上不让大法弟子说话,对一切问话只准说:有、无、是、不是。如多说一句就让法警当场拖出去。显然,法院根本不是在审理,而是按照邪恶的安排匆匆过场,为进一步迫害大法弟子制造新的证据和藉口。大法弟子对谯城区法院的不公正、怕曝光的审判,强烈不满,要求庭上陈述,法院不睬。现在谯城区法院对十八位大法弟子非法分别判10年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石雷民被非法判刑10年,郭景兰8年,马玉侠7年,李迎喆3年,贾彦华5年,高洪英4年,杨金英3年(已被迫害致死),赵淑荣4年,李大利5年,石翠云5年,崔慧3年。
2002-08-09: 安徽合肥“610”恐怖组织和公安一处疯狂绑架大法弟子进洗脑班
自从2002年6月以来,合肥公安一处恶警疯狂绑架大法弟子。现在初步统计有20多位大法弟子被绑架。他们大多是被恶警半夜强行破门而入绑架的,也有是做真相时被抓的,更有甚者是被恶警带着消防员和防暴警察撬门而入绑架的。
以下是部份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的名单:王德贤、刘小妹、金铃、刘留、郑华、郑德明、彭海英、朱维英、吴为民、李兰、姜琴、吴吉文、钱少芬、徐坎、丁子清、丁兆新、李钧、周和平、潘映映、郭景兰、刘世玲、庆云、孙禅、郗铁军。
2002-07-20: 安徽大法弟子郭景兰、贾颜华、小明、刘流(音)、李兰被绑架
安徽大法弟子郭景兰、贾颜华、小明于六月份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亳州。
合肥大法弟子刘流(音)、李兰上月被绑架,本次被恶警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均被分别关在小黑牢里,不让洗脸、刷牙、洗澡,甚至时常不给饭吃,不给卫生纸,有的大法弟子则被灌食而导致受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0/33606.html
2001-07-27: 三至六月份在短短的四个月内就有18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判了劳教。他(她)们是:姜建美、袁成英、支效荣、白秀兰、黄美英、于成英、郭井兰、周丽、程广影、王建军、石兴旺、穆海潮、周召杨、李奎、任兴德、刑明臣、王太安、刘浩坤。他们中最多的判了三年、最少的判了一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5/13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