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 兰州 七里河区(西果园第一,华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 >> 张丽慧

女, 54
出生时间: 甘肃省农科院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兰州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5-04
案例分类: 劳教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剥夺睡眠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禁止入厕  
交叉列在: 甘肃 > 兰州 红古区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兰州1号劳教所,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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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张丽慧被迫害经历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张丽慧,女,今年54岁,甘肃省农科院职工。张丽慧自幼体弱多病,参加工作以后,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后来身体状况恶化几乎无法正常工作。一九九六年在她身心濒临崩溃、痛苦绝望之际,幸遇法轮大法,通过学习《转法轮》明白了许许多多做好人、更好人的道理,同时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发自内心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人,去工作。通过学法、炼功、修

2020-02-27: 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张丽慧被迫害经历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张丽慧,女,今年54岁,甘肃省农科院职工。张丽慧自幼体弱多病,参加工作以后,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后来身体状况恶化几乎无法正常工作。一九九六年在她身心濒临崩溃、痛苦绝望之际,幸遇法轮大法,通过学习《转法轮》明白了许许多多做好人、更好人的道理,同时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博大精深,发自内心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去做人,去工作。通过学法、炼功、修心,身心受益很大,身体得到了康复,至今已有十几年没有再吃一粒药,内心变得豁达宽容。真正体会到了生命升华后内心的喜悦,明白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

张丽慧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九年这二十年的被迫害中,身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给她的家人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痛苦。下面是张丽慧受迫害的经历。

一、上访说公道话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晚,兰州市公安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丽慧家中非法搜查,理由是她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参加了一次法轮功学员的交流会。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一日张丽慧去北京上访,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四月十五日被接回当地,被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以所谓“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十四天(四月十六至三十日)。

在这期间,刘家堡派出所的警察张权威,到她家说叫她去派出所问话,到派出所后,她就被非法拘留了。关在铁栏杆围起来的房间里,是关过吸毒犯的房间,很脏,前两天不许出去大小便,让在墙角的塑料桶里大小便,让吃饭也在这间房子里,没有床,让从家里带来铺盖,直接睡在水泥地上。

张丽慧被关押期间,兰州市公安局伙同刘家堡派出所警察到她家搜家。

被拘留的第一天,派出所所长黄启华冲进来,气急败坏的骂张丽慧不该去北京上访。在这之前,黄启华到她单位逼迫她,让她保证不要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她拒绝了。拘留书上盖着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局长李友悟的印章。

张丽慧回单位上班后,农科院院长冯应新在单位成立转化小组转化她,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间,三天两头让转化小组人员找她谈话,转化她。张丽慧顶着巨大的压力坚持要修炼法轮大法。

七月十四日,她被冯应新叫到办公室,让她看已经预先拟定好了的“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的文件,并最后谈话,让她放弃修炼大法,如若不愿放弃,就要按照文件处分内容执行。张丽慧依然不愿意放弃修炼大法,结果被处分。

张丽慧单位派人从北京接她,来去共花费2955.60元,为扣回这部份钱,二零零零年四至六月份三个月没给她发一分钱工资,七月份只发645.20元,后来四至六月份每月补发生活费220元,二零零零年八至十二月份每月仅发350元生活费,二零零一年一至十月份每月发388元生活费。给她张丽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

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张丽慧的工资由原来的助理研究员四级降至助理研究员一级,二零零一年一月、二零零三年一月两次没有给她调工资,共少五级工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张丽慧再次进京上访,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拳打脚踢、电棍打头、扔上警车,周围许多法轮功学员被以同样的方式扔上警车,有的衣服被撕破,有的被打出鼻血。

后来,她被转移关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看守所强行采集手指印、照相过程中,她不愿配合,她被警察骗至一间房中,几个恶警一拥而上,对她拳打脚踢,撕她的头发,把她双臂扭背到后面,打脸、用拳打胸、踢腿、口吐污言秽语。

由于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北京各大看守所关不下,几天后,张丽慧被转移至辽宁省锦州车站,当时据警察说,同时被转移的法轮功学员有五百人,其中一百人被转移至鞍山市看守所,张丽慧也在其中。

在锦州车站,警察如临大敌,排成两行人墙,再由一个警察左、右手各抓一名法轮功学员,从人墙中间走,转移至提前准备好的各看守所的大轿车上。

张丽慧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关押50人,第二看守所关押50人),她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条件释放,恶警们冲进号室狠狠地打她的脸,给她带上背铐,用脚踢其他学员,吓的一起关押的犯人发抖。

过了几天,一帮恶警冲进号室,将她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拽到楼道,拳打脚踢,捏鼻子打脸,然后用很粗的木棒用绳子捆绑在楼梯扶手上,人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强行打点滴。有个恶警还用穿在脚上的鞋在一位学员嘴上轻轻的踢来踢去,同修们穿的衣服很单薄,没有穿外衣,当时零下二十七度,天气很冷,几个小时后,才放回房间。

几天后,和张丽慧一起被关押在同一号室的几个法轮功学员被恶警拽到楼道里,由非医务人员(恶警)强制灌食,楼道里发出痛苦的、惨烈的叫声,有的学员被灌的口鼻流血,张丽慧也被野蛮灌食,几个恶警强行把她压在椅子上,把管子塞在她的食道里,故意恶作剧般来回抽动,让她痛苦不堪,发出惨烈的叫声,恶警还嘲讽她。灌完食后,她被拉回号室,被戴上脚镣手铐,脚镣、手铐套在一起,走路得弯着腰,蜷缩着腿。

之后,有一天,张丽慧被恶警叫去问话,在经过楼道扶手附近时,看见又有几位法轮功学员,被捆绑在楼梯扶手上在打点滴。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张丽慧被接回当地,当天晚上,被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恶警直接送至兰州市第一(西果园)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至七月十六日,张丽慧被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当时,队长有三人:田庆萍、张玲玲、孙晓玲。

在这六个月里,恶警怂恿吸毒犯人迫害她,吸毒犯人党美琴多次怂恿其他犯人对她拳打脚踢、罚站(有时被强迫站在矮床板下直不起腰伸不直腿)、强迫磕大阪瓜子、坐土飞机、用鞋底打臀部,腰眼被点穴后,躺下起不来,起来躺不下,痛苦不堪。

一天,法轮功学员路菊芳被喊让收拾行李,其他法轮功学员问要送到哪里去,管院的吸毒犯人王香莲恶狠狠的说:送劳教。张丽慧和其他学员一起抗议对学员的迫害,高喊“法轮大法好”。一个男恶警(好象说是看守所所长还是副所长)带着一个男犯人冲进院子,给她戴上脚镣手铐(拧死固定在一起,走路得弯着腰蜷缩着腿),戴手铐时,那男犯人狠狠的拧死脚镣手铐,用力很猛,一瞬间把她的手指折的她痛的大叫。她被戴脚镣手铐长达九天九夜的折磨,洗脸、梳头、大小便时只能靠别人帮助,手肿的似馒头,疼痛难入睡,左手腕溃烂,后留下褐色伤痕,几年后才褪去。

后来,依据她承认在天安门广场喊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她判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她被转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关押在七大队三中队,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八日释放回家。当时,七大队大队长是戴文琴,教导员是敬雪凤,七大队三中队的队长有李晓静、高天丽、刘生。

在劳教所被关押的近四个月里,张丽慧遭受了不许睡觉、罚站、不许上厕所、罚走步、超体力劳动(致使她右手大拇指相对的手腕处肿起核桃大的包,疼痛难忍)、强迫看批判、诋毁法轮功的录像、漫画,答谩骂法轮功的题,不许随便上厕所(定时上厕所),由一名吸毒犯人如影随形般的监视一切行动(上厕所也跟着),吃饭前要唱“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否则不给打饭。

食堂苍蝇乱飞,卫生差,她得了痢疾,拉脓和血,一天到晚拉数次,导致肌肉拉伤,一段时间大小便不能自控,痛苦难忍。由于不许随便上厕所,每天早晨起床后,都要忍着腹部剧痛的折磨,直至允许上厕所后才得以解脱,这样近三个月时间痢疾才得以康复。

她被关押的近一年时间里,她的孩子才十一岁,她丈夫工作忙经常在外出差,孩子只能让亲朋好友照顾。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张丽慧回原单位甘肃省农科院上班。她原在单位机关人事处工作,这时让她去院属的研究所土肥所上班,象她这样从机关调至研究所工作的人在单位属首例,其他人员都是提拔到研究所里当领导,所以实质是把她“下放”到了研究所。

二零零六年七月工资改革以后,因张丽慧曾被劳教降四级工资,被处分降三级工资,至今一直少七级工资。

二、被拒办出国护照 警察连续骚扰

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张丽慧两次去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区办证大厅办理出国护照,工作人员不给她办理,好象说她是“法轮功报备人员”,遮遮掩掩的,还不想让当事人知道为什么不给办护照,让她去找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她去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派出所问情况,要求允许办理护照时,第一次去时,派出所的所长吴某某骗她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地方报备的,第二次她去指出是银滩路派出所报备的时,吴某某说报备情况是保密的,意思是不让当事人知道的。

张丽慧说没做过坏事,她原来身体不好,炼功后身体好了,所长吴某某恐吓她说:“你是不是又想进去了”(意思是被关押起来),她希望吴某某给她取消报备时,吴某某说:你又不是我家亲戚。吴某某还很不客气的说他不欢迎她,让她走,后来,进来一个好象是副所长的人把她拽出了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恶党所谓“敲门行动”期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银滩路派出所警察周喜福(警号016828)给她打电话,询问她起诉江泽民的事,让她去派出所一趟,被她拒绝了。

大约六月三十日,周喜福带着另外一名警察到她家骚扰,违法执法,她去上班不在家。

同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周喜福带着一名姓刘的男警察(胸前警号 WZ3208)和一名女警察(胸前警号WZ3215),到她单位办公室骚扰,违法执法,女警察趁她不注意时,用手机给她偷拍照片,她给他们讲了许多劝善的话,希望他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那样对他们自己不好,因为迫害好人就等于迫害自己。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六日下午,银滩路派出所警察(胸前警号 WZ3208)给张丽慧打电话,说社区警察负责人换了新人,想要见她,她告诉警察,他们是在执法犯法,她不会见他们的,劝他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因为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

现在把这一切迫害披露出来,不是为了仇恨哪个迫害过她的人,也不是为了报复哪个迫害过她的人,也不是为了出气,只是想让曾经参与过迫害真、善、忍信仰,现在还在参与迫害真、善、忍信仰的恶人们,看看他们在这些年中都做了些什么事。

即使这一切罪恶不在人间的纸上披露写出来,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密室私语,天闻若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在记着一本账,在善恶之间,为善者会有善报,为恶者会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这是天理。

其实许许多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是被江氏流氓集团利用来做恶的,也是最大的受迫害者。每个人在世上做了什么,都是要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的、承担责任的,不是说做完恶事就做完了,常言道:害人者终害己。用人间的纸笔写出这一切,是想让做过恶者看清自己的恶行,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希望能惊醒那些还在做恶者,早日幡然醒悟,回头是岸,弃恶从善,将功补过,以免将来落的可怕的下场,因为迫害真、善、忍佛法的罪,人是承担不起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27/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张丽慧被迫害经历-401735.html

2004-05-01:2001年4月18日,流离失所的我和同修在街上被兰州市公安一处恶警非法绑架,在无任何罪名的情况下,他们不顾我年幼的孩子需要母亲照顾,将我投入恶名昭著的兰州西果园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当时正强迫犯人剥嗑正林厂的瓜子,谋取暴利,管教指使牢头强迫我们嗑瓜子,并禁止我们炼功。我们声明修大法无罪,我们不是犯人,我便和其他同修一起,绝食抵制非法迫害,绝食第三天。恶警张林林、孙晓玲指使犯人王香莲、党麦琴等,由

2004-05-01: 2001年4月18日,流离失所的我和同修在街上被兰州市公安一处恶警非法绑架,在无任何罪名的情况下,他们不顾我年幼的孩子需要母亲照顾,将我投入恶名昭著的兰州西果园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当时正强迫犯人剥嗑正林厂的瓜子,谋取暴利,管教指使牢头强迫我们嗑瓜子,并禁止我们炼功。我们声明修大法无罪,我们不是犯人,我便和其他同修一起,绝食抵制非法迫害,绝食第三天。恶警张林林、孙晓玲指使犯人王香莲、党麦琴等,由号长秦雯带着七八个犯人,关起号室门,我被犯人抓住摔倒在地,压住四肢,打脸、捏住鼻子,卡住腮帮,用铁匙撬开嘴,强行灌食,我被折磨的几乎窒息,腮帮里被捣烂。第二天放风时,我看到其他同修和我一样,脸上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大家正念抵制,使恶警的阴谋没有得逞。

一次,一同修被送劳教,我们在大院内高呼“法轮大法好”抵制无理迫害,同修张丽慧被砸手铐脚链达10天之久,无法正常吃饭、睡觉、上厕所,恶警田××在我们大法弟子的一致抗议下,才去掉了同修的砸铐,张丽慧手腕和脚腕上的血印几个月后仍清晰可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73614.html

兰州 七里河区(西果园第一,华林山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931)

2024-03-20: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华坪新村派出所所长 张瑜13399315305
华坪新村派出所协警蒋强 13919091881
文化宫社区治安 俞江15393176551

2023-03-24:相关信息: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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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
所长:李奎 电话:13399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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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郭垳 电话:13399312049 警号:012435
张勇 电话:13399311379 警号:011138
吴永平 电话:13399313261 警号:012335
吴景栋 电话:13399313330 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 电话:13399311314(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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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一颖 1389311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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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丽霞 156828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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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涛,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桑长河,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王燕昕,女,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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