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3:四川省新津大法弟子陈敬川,是一位残疾人(在一次事故中被砸断了一条腿),走都非常困难,后来离开单位,回到新津家中(家住新津县五津镇西仓街)仅靠每月300元工资维持全家的生活,他们夫妻靠每天卖菜补贴家用,生活比较困难。他于1996年幸得大法,身心在大法中受益,以前不好的脾气也改了,一直按大法的要求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
1999年10月,新津有3位大法弟子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回去后,城关镇政府要召开强行拘留3位大法弟子的现场会,要求各单位人都去参加,陈敬川也去了,大法弟子坚定的心令他感动,他在台下表示了对大法弟子的支持(拍手),立即被公安抓了起来,并关进了新津拘留所,并且不通知家属,就这样,在拘留所冻了6天家属才打听到他被关的消息。这一次他被关押了15天。
2000年1月他为了证实大法到北京上访,被公安抓回新津非法治安拘留了15天,这一次也没有通知家属,他又在拘留所冻了4个晚上。非法拘留期满后,他又被关进了新津看守所1个月时间,并睡上看守所潮湿的地上。同年4月,新津610办公室在新津县宝山山庄非法办洗脑班,他因撕毁了邪恶诽谤大法的标语,被新津县前公安局一科科长徐长安派人抓捕,并立即关进了新津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同年5月他在成都南效公园再一次被成都公安无故抓捕,送回新津后,又被新津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了15天。同年6月,他再一次踏上了进京上访之路,北京的警察见他是一位残疾人,没有抓他,他自己回了家,派出所知道此事后,在恶警彭树全的指挥下,他再一次被捕,被恶警毒打后关进了拘留所,非法关押了30天。同年国庆节前夕,新津公安又闯进他家,以叫他去问一个事为由将他骗到拘留所,这一次他又被非法关押了33天。
2000年年底,他在家中制作大法标语和条幅,因在买材料时,被恶人举报,他被第七次非法抓捕,这一次他被新津公检法系统非法判刑4年,至今还关押在四川省德阳监狱。
在大法受到迫害的这四年多以来,陈敬川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身心饱受迫害,一位行动不方便的残疾人,仅仅要求做一位道德高尚的好人,要求有一个好的身体,去受到新津不法人员如此的迫害,人间的法律何在,道义又何在。大法弟子们无论为法轮功去上访,还是散发真相资料只有一个最纯正的目的——那就是让人们明白真相,救度被谎言欺骗了的世人。这并没有错,也没有违法。相反, 那些不顾老百姓呼声,一意孤行地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才真正在违法、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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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9:陈景川:男,59岁,住新津县西仓街61号。两次上京护法,99年12月他在家制作讲真相标语被恶警非法抓捕,家中一切被抄,至今未领到退休费。后被非法判刑4年,现关押在德阳市黄许镇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