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5:遭劳教、判刑 昆明退休讲师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
周模芳、梅碧琳夫妇是昆明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退休讲师,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在过去的十七年中,遭到中共的多次绑架、劳教、判刑,在精神上、肉体上及经济上都遭到残酷迫害,至今周模芳都有家不能回。
周模芳、梅碧琳夫妇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他们分别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梅碧琳: 两次遭非法劳教共计六年
我从小就体弱多病,毫不夸张的说吃过的药比饭还多,从小到大面黄肌瘦,骨瘦如柴,饱受生不如死的多种病痛折磨。直到一九九五年二月,喜得法轮大法,炼功三个月后我体会到无病一身轻,拜读《转法轮》后理解了生命的真正意义,无论在任何环境中我都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工作尽心尽责,诚恳待人,做事多为别人着想。在学校我被评为优秀教师,受到师生们的尊敬、好评。我丈夫周模芳也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的他戒掉了烟酒,脾气由暴躁变温和,与家人、同事的关系也融洽了。
由于我们用自己的生命和切身体会见证了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自一九九九年7.20以来,本着对国家,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说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为此,我们全家三代四口人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饱尝了对人权、人性、信仰自由践踏之苦难: 各部门、各级别领导多次找我们谈话记笔录、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监控、绑架、拘留、抄家、劳教、判刑、开除公职、降低工资级别,扣工龄,扣发工资。每逢假日、敏感日骚扰家人、电话监控、家门口安装两个摄像头监控。单位和家人受株连。二零一二年八月下旬开始,丈夫周模芳一直被昆明盘龙国保不明原因追捕通缉,女婿被公安威胁恐吓,女儿才组织一年多的家庭被迫拆散,原本完整的两个家庭已支离破碎。丈夫至今有家不能回。
二零零零年寒假,学校党委书记李斌生对我说:“上面”要对我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从那天起就不允许我离开昆明,学校就派几名学生监视我的一切行动,电话也被监控起来,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持续了一个多月。之后的一天清晨,我在校园内炼功,学校党委副书记张耀叫来昆明市龙头街派出所警察把我绑架到昆明市龙头街派出所,给我强加“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送梁亭拘留所拘留十五天,然后又把我非法关押到海埂滇池旁某地七天,由本单位职工袁春花看管。一共被非法关押二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我在一个熟人家刚吃完晚饭,警察突然闯进来,将我绑架到昆明市龙头街派出所。四月十七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扣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罪名把我关押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又以“国家有关部门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将法轮功定为邪教后梅碧琳还继续修炼法轮功”和“非法聚会”为罪名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早上七点多钟,我正要出门上课,学院党委副书记张耀带领七、八个便衣警察突然闯进我家进行抓人、打人、抄家。将我和丈夫周模芳绑架。连学校刚发给我和丈夫的工资和课时津贴3850元都抢走了。我责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干?他们说:“你去问上面。”他们不由分说将我连拖带抬的推下楼,塞进一辆轿车里急忙开走。后又强加“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将我强行抬进昆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的一天张耀等几人在办公室找我谈话,对我说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不许上讲台,还非要让我表态。我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好人没错。””我的教师资格就被取消,调到教务处工作,每月发给六百多元生活费。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八点半左右,我正在学校教材室埋头分发教材,突然被冲进来的几名警察从背后将我按倒在地,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拖到了门外,他们野蛮的将我塞进一辆小汽车里开车就跑。我的头被罩上了头盔,手被铐上手铐。当时车上有盘龙警察李金昌等人,还有本单位保卫科人员周德全、子丽华。两辆小车直奔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下午五点多,他们在我面前临时填写了一张劳教三年的所谓决定书,一个警察站在小汽车门口对我宣读,我不服,就被他们直接抬进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里。就这样,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后被劳教所延期一个月。在劳教所黑窝里我被强行灌食,被折磨死去活来,被强迫做奴工从早八点至凌晨两、三点,长期不得睡觉,没有休息时间。而家中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没人照顾,她和我女儿在痛苦中备受精神折磨。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回家后,单位办理我的退休手续过程中,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郝传松无理将我职称降级,降低工资,乱扣工龄,(学院人事处工作人员赵海英经手)我多次找过相关领导反映此事,一直都未能得到解决。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时左右,盘龙分局警察闯进我家绑架、抄家。此次参与的警察均穿便衣,共有七人,他们将我家里的大法书籍、电脑、光盘等资料均抢劫一空,并将我们夫妇绑架到印象派出所,强行滚手印、验血,之后送医院体检。新华同仁医院检查出我夫妇都有严重高血压,我依然被强行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因持续高血压,造成脑梗阻出血,下肢瘫痪。五月二十五日下午盘龙区国保通知家人到看守所将我抬回家。当时是由看守所派了三个犯人将我抬了出来。盘龙公安分局以“不适关押,取保候审”为由开了释放证。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昆明市国保和盘龙区国保等四名警察来到学院老干科办公室私设公堂,对我夫妇进行逼供,由于骚扰不断,无法正常生活,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被剥夺了。我丈夫被迫离家,家里留下当时下肢瘫痪的我。没过几天丈夫就被莫名追捕通缉。我和女儿的日子更加不得安宁。
仅仅在十八大前夕,上至省“六一零”人员、昆明市国保警察下至单位保卫处人员对我们进行了多达十余次的骚扰。两个监控摄像头直接安到了家门口(曾经在我家四楼大门前安装过第三个摄像头)。层层压力使得我夫妇、女儿和母亲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经济上受到严重迫害。
周模芳:遭劳教、判刑共计六年
我是一个气功爱好者。社会上只要有一种新的功法出现,我都会去涉猎一番。一九九四年,我了解了法轮功,在那轻盈飘逸的动作吸引下,我跟着炼了起来。在叠扣小腹时,我的劳宫穴涌出了阵阵热流,我被这极强的气机荡漾着,走进了法轮大法的修炼行列。
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我二十多年烈性酒的酒瘾戒掉了(一次能喝七到八公两);专抽阿诗玛牌香烟的瘾戒掉了,争强斗狠的脾气几乎没有了;从做一个好人开始,专心修炼法轮大法。最终由一个极重名、利、情的人变成了一个能时刻为他人着想的修炼者。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华大地乌云翻滚,铺天盖地的谎言四起,大法和师父遭到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污蔑、抹黑、造谣、迫害。在血腥的镇压下,我遭受残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昆明公安在没有任何证件出示和宣布下,将我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清晨,昆明市官渡国保冯军带着一伙人冲进了我的家里,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我被非法关进官渡区看守所,之后又被转到西山区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一个月。后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不通知家属,不准请律师。
在监狱严管大队,我被迫害得头发白了一大半,血压上到二百以上,心脏病、脑血栓、全身浮肿等十多种病被迫害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监狱说我“转化”就给我办保外就医,否则只能拖到刑满。我坚决否定不走“转化”的路,直到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才被放回家。回家后,我才被告知已被单位开除了公职。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原单位保卫处将我从省一监接回家以后,由各级“六一零”和国保、户籍所在派出所、单位保卫处约我谈话并告知,从现在起,到什么地方都要报告他们,更不能离开昆明,并说是上面的规定。为方便监控,我被安排在学校离退办上班,从此只要是所谓的敏感日我都被安排值班,尤其是奥运期间,那几天我本该是休息日却被安排值班。
在我准备回四川看望亲人的过程中,被强迫退了两次机票、一次火车票,最终仍未能如愿以偿。那两天有两辆标有公安字样的面包车和十来个穿便衣的人守在出校门的必经之地。我和老伴买菜都有人跟着。
二零一零年端午节,我们一家三口到外地旅游,这本来是公民的自由,无可非议。就因为我和老伴是炼法轮功的,就惊动了省里七个部门,层层施压,致使单位领导也受到了无辜牵连,女儿也被单位几个部门找去谈话。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时左右,盘龙分局七个警察闯进我家非法抄家,将我家里的书籍、电脑、光盘等资料均抢劫一空,并将我夫妇绑架到昆明市印象派出所,逼滚手印、验血,之后送医院体检。因我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于当晚回家,却被要求签字取保候审。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昆明市国保和盘龙区国保等四名警察来到学院老干科办公室私设公堂,对我夫妇进行逼供,由于骚扰不断,无法正常生活,连起码的人身自由都被剥夺了,我逼迫离家,没过几天我就被莫名追捕通缉,至今我有家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5/遭劳教、判刑-昆明退休讲师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338882.html
2012-08-27:云南退休教师自述遭受的迫害 要求赔偿
我叫梅碧琳,今年61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退休高级讲师,家住学院家属区5栋1单元401号。丈夫周模芳,今年60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03年被单位非法开除。我和丈夫坚持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自1999年7.20以来,我夫妇二人多次无辜遭受迫害,但我们仍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做事多为别人着想,认识和了解我们的亲朋好友、同事、同学和邻居都说我们人品好、身体好、精神好。
其实我从小就体弱多病,几十年来我备受病体的痛苦煎熬,生不如死。1995年我喜得大法,神奇的事在我身上发生了,仅仅是炼一下动作,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全身疾病不治而愈了,从此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作无病一身轻。我丈夫修炼法轮功后戒掉了烟酒,脾气变温和了,和家人同事的关系也融洽了。
今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点左右,我们夫妻二人去学院行政办公室找郭副院长和工会主席姚庭超(学院610组长)反映住房补贴和工龄问题,11点多我们从院办出来往家走,走到老年活动室门口,就被男男女女共10个便衣把我们围住,其中一个叫何劲(音)的说:“我们是盘龙国保的。”然后拿出搜查证在丈夫周模芳眼前一晃,也没看清是什么内容。我们就说:“把搜查证拿给我们看看!”他说:“到你家去再给你看!”
丈夫说先不到家里,在办公室把事情说清楚了再说,这伙人就推着我们要让我们回家。丈夫撞开他们,就到了老年活动中心。然后我们质问他们:“你们究竟是做什么的?是哪里的?”这伙人说他们是盘龙国保的,有人举报所以要到家搜查,我们说:“有人举报,你们就来搜查,没这种说法!那我听说有人举报你家杀人,我是不是上你家搜查,你把举报的人叫来和我们对质!”何劲(音)就打电话请示,电话那边说先搜查了再说。
于是就把我们连推带拉的带到家里强行抄家。这伙人抢走了师父的法像、所有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神韵光盘等我们珍藏的私人物品,还有850元现金,抢走物品的清单没有给我们,这些人说要到印象派出所再给我们,但我们后来到了印象派出所也没有给我们,之后丈夫周模芳和女儿周薇亲自到盘龙国保大队索要清单,也没有给我们。
抄家之后这伙人就将我们夫妻二人从家里绑架到了印象派出所,分开对我们非法审讯,丈夫是一个姓王的警察问他,姓王的警察满嘴酒气问他是不是叫周模芳,哪年修炼法轮功的,丈夫就说:“你们都知道,不用问了。”姓王的警察就说:“那零口供更好,你什么也不说咱们就这么耗着。”四、五十分钟后,他们就买盒饭吃,回来之后就要求丈夫滚手印,丈夫说:“你们上面显示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我不是犯罪嫌疑人,不会配合你们搞这些东西,做了就是你们在犯罪。”两个年轻的男警察就说即使他们犯罪,也要配合他们,因为那是他们的工作。说着就强行让丈夫滚手印并采血。
我是由一个年轻的男警察审问,我就告诉他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审讯完以后就让我在派出所里坐着,我就对所有的警察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接着就有两个男警察强行扭着我的手滚手印和采血。之后,两女三男带着我们夫妇俩到新华同仁医院体检。检查完后,一个警察说:“你们俩口子都是高血压,进去后好好配合。”
在这种情况下,这伙人还是把我们分别送到盘龙区第一和第二看守所,两女一男送我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三个男的送丈夫到盘龙区第二看守所。丈夫在车上由两个人看着,姓王的警察就说他下去和看守所沟通沟通,把人先送进去再说。看守所说这么高的血压他们不敢收。无奈之下,警察只有把丈夫又拉回印象派出所,叫他在一个所谓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昆公盘保字〔2012〕20号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上签字后由女儿周薇接回家。
我则被盘龙国保两名女警,一个叫金黎娜,一个姓朱的将我连拉带推的拖进了盘龙区第一看守所。进了大铁门之后,看守所里有个人就拿了一副脚镣来要给我戴脚镣,我告诉他:“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们是好人,我又不自焚、又不自杀,你给我戴了脚镣对你不好,你是在犯罪!”他就拿着脚镣走开了,盘龙国保有个男警察就指着这个人说:“我叫你戴的,戴不戴是你的事!”最终还是没给我戴脚镣。接着又让我往办公室走,到了办公室说是要检查皮肤,要把全身的衣服裤子脱下,盘龙国保的金黎娜和姓朱的警察就把我的外衣、裤子骗去后强行剪坏裤腰、拉链、纽扣部份,裤子根本无法穿上了,皮鞋袜子也都被她们强行脱下丢掉。衣裤鞋袜都没有了,姓朱的就说:“不穿就给她光着进去!”我不配合这些邪恶之举,在送我去监室的途中,一路高喊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喊声惊动了看守所里面的人,还有人跟着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看守所里,狱医每天都要强行给我量两次血压,说我高压很高,要吃药。我善意的告诉他们:“电视里说炼了法轮功就不吃药是不实的,我告诉你们真相,我就是修炼了法轮功后身体好了,平时连头痛感冒都没有,十多年都没有看过病,自然就不需要吃药了。”
在看守所的第八天,5月24日早上五点左右,我突然晕倒,看守所里的医生就来抢救,到了七点该起床的时候,我就发现我的下肢动不了了,起不了床了。第二天25日晚上七点多看守所的警察和医生就送我到新华同仁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也没告诉我,又把我送回到看守所。到了26日上午十一点多,看守所的张所长叫监室的人把我抬到他办公室,告诉我说我血压高,检查结果是脑梗阻伴有出血,叫我吃药,并且通知了我的女儿,叫她配合看守所做工作让我吃药。当天下午三点,监室的犯人把我抬出看守所,我看到我的丈夫和女儿,他们俩就把我抬回家,还是我们自己出钱打的出租车。把我抬出来的整个过程,盘龙国保马力学(读音相同)和另一个都在场,叫我在一个所谓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昆公盘保字〔2012〕46号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上签字,他们就走了。
5月21日早上,丈夫和女儿就到盘龙区国保大队索要搜查物品清单、女儿的手机,以及为什么抄家抓人给个说法。当时是非法抓我的姓朱的那个女警察还有一个年轻的男警察,说女儿的手机要拿去昆明市公安局鉴定,鉴定完了才能还,负责搜查物品清单的人没有在,拿不到。对于为什么抄家抓人,她们就说:“这段时间已经抓了很多了,我们只是配合国保行动的,国保只有三个人,其他人都是抽调的。”
5月29日下午,丈夫和女儿又到盘龙国保大队,这次是马力学(读音相同)接待的他们,他们质问他:“短短几天,就把梅碧琳迫害成了这个样,我们要求承担医药费!”马力学说这个钱他们是不会出的,还栽赃说是送看守所之前就有这些症状!还说叫学校领导去才能看到当时的体检报告,后来我们要求学校去国保看体检报告,学校保卫处打电话给张云说要求看梅碧琳的体检报告,张云又说要家属去看。
6月6日早上丈夫和女儿又到盘龙国保大队,想找张云和邱云昆,张云没在,邱云昆正忙,最后碰见了姓朱的那个女警察,她说队长这几天忙,叫我们以后再来。女儿提出来要找教导员,她说教导员不管这些事。
十三年来,我们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都是在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努力做一个道德更高的好人,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然而,中共邪党610却一直千篇一律的胁迫公安国保人员假借《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陷害好人),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了无数的冤狱。其实在中国:翻遍《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而且从来都找不到法轮功学员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或者是伤害了谁?也从来都找不到法轮功学员作案的动机、过程、和后果是什么?却只能证实:法轮功学员所言所行都是在《宪法》第36、35条规定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一直冠以“依法”的名义。但是,在迫害持续了十三年的今天,人们发现,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侮辱诽谤、抢劫绑架、监禁判刑……才是真正的利用谎言煽动仇恨、假借法律陷害好人!依据法律:所有参与的人员都已构成了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陷害罪、非法剥夺他人信仰自由罪……等。
理由如下:
一、信仰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
二、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三、江泽民的讲话和媒体报导没有法律效力。说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接受法国记者
采访时随口说的,而后《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教》的评论员文章。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属于个人言论,不是法律,也没有法律效力,更不能据此而定罪。
四、1999年人大常委会的反邪教决定及两高的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法轮功”字样。
五、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
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公安部根本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六、《刑法》第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
因此,我们要求:
1、此次对我们家的非法抄家是违法行为,所有参与人员均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要求追究所有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2、所有抢劫的私人物品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另行赔偿;
3、在盘龙区第一看守所我被迫害的瘫痪最终被丈夫女儿抬出看守所,至今都未恢复,要求追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我的医疗及精神损失费;
4、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撤销对我以及丈夫的所谓取保候审决定,对我们公开赔礼道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7/云南退休教师自述遭受的迫害-要求赔偿-262043.html
2012-05-31:昆明梅碧琳被抬出看守所 张晓丹在看守所被殴打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梅碧琳、张晓丹近期遭绑架,以下是她们被迫害的简要情况。
云南林校梅碧琳被迫害成脑梗阻被抬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时左右,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退休职工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遭盘龙分局警察绑架、抄家。当晚梅碧琳被新华同仁医院检查出高血压,依然被强行送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看守所拒收,盘龙国保要求看守所关押,由两名盘龙区国保女警察,其中一名姓朱的又是推又是拖的将梅碧琳拉进监室。
五月十八日至二十三日,看守所每天给梅碧琳量两次血压,高压都是185,连狱医都说“血压这么高!”
五月二十四日早梅碧琳晕倒,下肢突然不能动了,头很昏。
五月二十五日晚梅碧琳被抬到新华同仁医院,被诊断为高血压、脑梗阻伴有出血。
五月二十六日下午盘龙区国保通知家人到看守所接梅碧琳回家。梅碧琳的丈夫和女儿在看守所门口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梅碧琳。看守所人员告诉家人,梅碧琳已经不能走路了,需要人背出来,看守所就派了三个犯人将梅碧琳抬出来,家人将梅碧琳接回家。盘龙公安分局以“不适关押,取保候审”为由开了释放证。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31/昆明梅碧琳被抬出看守所-张晓丹在看守所被殴打-258276.html
2012-05-19: 云南林校周模芳、梅碧琳夫妇遭绑架
继叶保福、杨明清夫妇及女儿叶茂五月四日在家中被昆明特警绑架抄家、五月七日苏昆、张小丹夫妇在家中被绑架抄家后,五月十七日中午十一时左右,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退休职工梅碧林和丈夫周模方又遭盘龙分局警察绑架、抄家。
此次参与非法抄家的警察均穿便衣,共有七人,他们将梅碧林、周模方家里的书籍、电脑、光盘等资料均抢劫一空,并将周模方、梅碧林夫妇绑架到昆明市映象派出所,逼滚手印、验血,之后送医院体检。当晚梅碧琳被非法关押到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周模芳因血压高看守所拒收,于当晚回家,却被要求签字取保候审。
周模芳、梅碧琳夫妇因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邪党迫害。
周模芳被非法劳教、开除工职
周模芳,六十岁,男,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原云南省林业学校)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被单位非法开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周模芳正在一个熟人家里,突然闯进四个便衣,说叫到昆明市公安局去“证实一个问题”,结果将周模芳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周模芳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绑架,同年十二月五日被逮捕,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对周模芳秘密开庭,在庭上完全不允许周模芳说话,后非法判周模芳五年徒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在第二大队、第十大队(严管队)遭到迫害。
周模芳出狱回家后,被学校非法开除工作,并经常受到省、市、区六一零、国安、派出所警察的骚扰,省市区六一零还非法禁止他离开昆明市,周模芳要回四川探亲,被邪党人员强行退机票三次。
梅碧琳被非法劳教两次
梅碧琳,六十岁,女,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原云南省林业学校)退休教师,家住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五幢。
二零零零年放寒假期间,梅碧琳被单位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一个多月。二零零零年四月的一天,梅碧琳在熟人家被警察抓走,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过年前被所外执行送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早上,七、八个便衣公安突然闯进梅碧琳家抓人、打人、抄家,连她和丈夫的工资、课时津贴共三千多元现金都拿走了。梅碧琳又被送往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公安人员以“取保候审”将梅碧琳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学校领导打电话通知梅碧琳调离教学岗位,说最近有一个文件,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不允许上讲台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盘龙分局国保大队闯入梅碧琳工作单位,再次将她绑架并直接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昆劳管字(2004)第402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非法劳教三年,后被劳教所延期一个月。两次非法拘留的通知书被警察抄家时偷走,第一次劳教三年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二零零七年十月,梅碧琳办理了退休,但退休工资被林校现任邪党委副书记郝传松无理降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9/云南林校周模芳、梅碧琳夫妇遭绑架-257767.html
2011-11-29: 昆明盘龙区610劫持多名大学教师
在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六一零”的直接操控下,昆明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六一零”人员和白龙派出所警察十一月二十四日非法将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苏昆从学校劫持到昆明呈贡县松花疗养院。和苏昆同时被劫持的还有云南省精神病院主治医师胡金绍,不法人员说是要让他们“疗养”一周,具体在疗养院负责的是盘龙区公安分局白龙派出所许所长(男)和青云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实际就是六一零)的高姓主任(女)。
据悉,与此同时被劫持或被限制自由的还有云南林业技术学院法轮功学员、高级讲师周模芳和梅碧林夫妇、云南省理工大学教师徐伟等,目前还不知道他们的详细情况。同时在其它地方也有六一零人员、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但还没发现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的情况。
苏昆,男,四十岁左右,云南省国防技术学院电脑教师,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给本校学生法轮功真相光碟而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第三大队,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又被转到一大队迫害,如:不准看书、写字、不准喝开水、不准上厕所、在寒风中罚站、拖到秧田里泡水等折磨。
周模芳,男,六十岁左右,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因为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他曾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五年,已被非法开除,现无工作,出狱后学校给安排守老年活动中心,属于临时工性质。
梅碧林,女,六十岁左右,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两次,非法劳教两次,每次三年,工资被降级。
徐伟,男,五十四岁,原昆明理工大学教师。二零零八年五月被昆明五华国保绑架,后秘密开庭非法判刑一年半。
另悉此次被劫持的还有各种中共邪党认为对他们有威胁的人,包括退伍军人和维权村民等其他各种人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9/昆明盘龙区610劫持多名大学教师-249920.html
2010-03-01: 云南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统计
编者按:本文是云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拘留的案例的不完全统计。如果当地同修能够了解到更详细的迫害事实,请将有关案例写成更具有可读性的报导,投稿给明慧单独发表,以更有效的揭露迫害,营救法轮功学员。
99年至今云南省开远市、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州云龙县、个旧市、晋宁市、曲靖市、思茅市景东彝族自治县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
曲靖
三、姓名:梅碧琳 年龄:57 性别:女
原住址:云南省林业学校 现改为: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工作单位: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5幢一单元401
1999年12月22日下午,和丈夫(周模芳)在一个熟人家里,突然来了四个便衣公安说叫他到昆明市公安局去“证实一个问题”,结果是把他送往云南省第二劳动教养所劳教一年。2000年春节放寒假期间梅碧琳也被二十四小时监视居住一个多月。
2000年4月的一天,梅碧琳在熟人家又被公安人员抓走,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2002年春节前被所外执行送回家。
2002年10月30日早上,七、八个便衣公安又突然闯进梅碧琳家抓人、打人、抄家,连梅碧琳和丈夫的工资、课时津贴共3000多元现金都拿走了。梅碧琳又被送往昆明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公安人员以“取保候审”将梅碧琳放回家。
2003年11月17日上午学校领导打电话通知梅碧琳调离教学岗位,说最近有一个文件,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不允许上讲台了。
2004年9月21日盘龙分局国保大队闯入梅碧琳工作单位,再次将她绑架并直接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昆劳管字(2004)第 402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再次非法劳教三年,时间自2004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20日。后被劳教所延期一个月。
两次非法拘留的通知书被警察抄家时偷走,第一次劳教三年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回家后办理了退休,但退休工资被林校现任党委副书记郝传松(手机:13888590400)无理降级
参与迫害的部门及人员:
部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区公安分局和盘龙区公安分局
负责人:张耀(原云南林校党委副书记) 李金昌(盘龙分局警察)
在任职位和任职时间:张耀(1997—2006年任学校党委副书记)
现在何处:退休
联系方法:张耀 电话13099988092 盘龙分局电话:0871-3387952
2006-11-23: 云南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的部份大法弟子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云南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的大法弟子有:
一队:郑翠兰、祝宇平、徐惠琼、徐燕、石双莲
二队:梅碧林、张警、冯丽华
曝光: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恶警的名单
一大队:钱队(名字不详)李弘
二大队:李英
三大队;余骏、白锡、郑干(名字不详)、苏管教(名字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3/143040.html
2006-09-18: 在云南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情况
云南女子劳教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关押迫害大法弟子事实 :
梅碧林,女,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原云南林校,昆明市金殿1号)英语高级讲师。2004年9月21日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受迫害至今。
高琼仙,女,58岁。2004年9月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顾秀芬,女,40多岁,家住昆明市齿轮厂。2005年1月被非法抓捕,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冯丽华,女,40岁左右,昆明市齿轮厂职工,家也住在厂里。2004年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三年,现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邰燕,女,38岁,原在勐腊县工商局工作。于2006年4月4日被勐腊县公安局非法押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同时被勐腊县公安局非法送来的还有姜红玲,女,38岁。
高琼仙,女,58岁。2004年9月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家中电话:3354733
杨苏红,女,23岁,是一名身高只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2004年11月30日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不法之徒从家中骗出绑架到昆明市大板桥省女子劳教所。于2005年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8/138091.html
2005-04-13: 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的林校教师梅碧林抵制保甲,劳教所不让其女送东西,梅碧林近期染上了疥疮,很严重,劳教所也不同意其保外就医。梅碧林的丈夫周模方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已经有半年没有消息,也不让家属去看。
2004-12-04: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的石云已于今年11月29日生一男婴,由于单位拒绝写担保,其丈夫江玉留还是没能所外执行,610直接干预了此事。五华区610在石云所住的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派人蹲坑,想借此事“放长线,钓大鱼”,并且在梅碧林家也有蹲坑.
2004-10-13: 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梅碧林被送到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受到了身体与精神的严重迫害,现在已经吃不下东西,躺在床上打吊针,身体受到了严重迫害。
2004-10-08: 梅碧林,女,云南省农林学院,高级英语教师,被云南省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三年
2004-09-26: 梅碧林,云南省林业学校教师,被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送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三年,劳教通知书上写着劳教时间由2004年10月到2007年10月。
2004-09-24: 9月20日上午9点多,昆明盘龙国安大队恶警和云南省林业枝术学院不法分子绑架了该校大法弟子、英语教师梅碧林,并直接将她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三年。
2004-09-11: 云南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张耀,多年来一直反对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及其家属。大法弟子多次向她讲真象,她均不悔改。上恶人榜后,她仍继续行恶,毒害众生对大法犯罪。她在全院教职员工大会上,多次诋毁法轮功,煽动仇恨;逼迫全校党员在自我评议中对法轮功表态,新成员入党必须写对法轮功的认识;在全校教职工履职考核中,迫使考核小组成员及所属支部对大法弟子打“政治不及格”,以期望达到解聘下岗、威胁和迫害大法弟子的目地。
张耀还搞株连政策,将大法弟子梅碧林的女儿被评上的“优质服务”奖无故取消。梅碧林老师不计报酬义务辅导职工子女学习英语,孩子家长被其恐吓不敢再让孩子去学。
2004-04-03: 云南省林业学校贯彻云南省教委指示:凡是不愿“转化”的教师,不给上讲坛,目前已有梅碧林、董志昆两位优秀教师被调离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