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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敏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60岁李宏敏被市公安局绑架,次日被迫害致死。死后市公安局警察制造假象,把其尸体从楼上推下,说她跳楼自杀
女, 60
个人情况: 牡丹江市机电公司退休员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个人近况: 2002年10月17日 迫害致死 (2004-03-27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3-2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491(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退休职员  联合国人权案例  灌食/灌物  非法拘留/绑架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推/摔/跳(楼/车/河)  被打死/谋杀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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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1: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头子李富犯罪事实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六一零”伙同国保支队和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断的犯罪,从肉体、经济到心灵上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仅从九九年七二零到零七年,这七年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头子恶警李富(已于零七年退休),便参与对大法的迫害,还厚颜无耻地自称牡丹江市家喻户晓的人物。其实是臭名昭著,已经上了“恶人榜”! 在这七年的迫害中,

2008-07-11: 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头子李富犯罪事实
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黑龙江省牡丹江“六一零”伙同国保支队和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断的犯罪,从肉体、经济到心灵上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仅从九九年七二零到零七年,这七年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头子恶警李富(已于零七年退休),便参与对大法的迫害,还厚颜无耻地自称牡丹江市家喻户晓的人物。其实是臭名昭著,已经上了“恶人榜”!

在这七年的迫害中,李富疯狂绑架大法弟子,勒索大法弟子家属的钱财,纵容包庇恶警行凶,指使恶警给大法弟子灌食,扣押大法弟子私家轿车劫为己有。

下面是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头子恶警李富的部份犯罪事实。

一、法轮功学员李宏敏、叶莲萍惨死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李富在任职牡丹江市国保大队头目期间,法轮功学员李宏敏、叶莲萍惨死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李宏敏,女,60岁,牡丹江市机电公司退休员工。2002年10月16日上午被市公安局恶警绑架,17日即被迫害致死。恶警把李宏敏遗体从市公安局办公大楼楼上推下。18日通知家属及她原单位领导,诬蔑李宏敏“跳楼自杀”,10月19日强行火化遗体。据悉,李宏敏生前被恶警强行灌了一瓶芥末油后,将塑料袋套在她的头上。她是被呛死的。恶警还厚颜无耻的威胁其家属对外说李宏敏串门走亲戚,没死,以封锁消息。

叶莲萍,女,2002年11月28日夜至29日凌晨,叶莲萍被牡市政保科恶警灌了两瓶“芥末油”,并被恶警用塑料袋子套住整个头。这是恶警折磨人的方式,恶警称之为“摩托帽”。随后传来叶莲萍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1/181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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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敏(Li, Hongmin),女,现年60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16日上午被市公安局绑架,17日被迫害致死,18日通知家属及单位领导。死后市公安局警察制造假象,把其尸体从楼上推下,说她跳楼自杀,9月19日火化。市局威胁其家属让他们对外说她串门走亲戚,没死,以封锁消息。

据知情者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给学员强行灌芥末油,一灌就是一瓶,然后将塑料袋套在脑袋上,人能呛死。李宏敏就是这样被他们残害致死的。

2006-04-17:李宏敏,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李宏敏于2002年10月16日被牡丹江市警察局非法抓捕,17日她被迫害致死。警方人员把她的尸体从楼上扔下,然后声称她是跳楼自杀。她的尸体于2002年10月19日被火化。警方威胁她的家人不准向公众泄漏此消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7/法轮功学员在联合国的立案名单-125441.html

2006-04-17: 李宏敏,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李宏敏于2002年10月16日被牡丹江市警察局非法抓捕,17日她被迫害致死。警方人员把她的尸体从楼上扔下,然后声称她是跳楼自杀。她的尸体于2002年10月19日被火化。警方威胁她的家人不准向公众泄漏此消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7/法轮功学员在联合国的立案名单-125441.html

2002-12-11:酷刑致死后从高楼推下 警察谎称自杀 黑龙江消息,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李宏敏今年10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于当天下午被打死,警察随后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据消息来源透露,牡丹江市50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李宏敏,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今年10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警察非法绑架,17日被迫害致死,18日通知家属及单位领导,19日火化。知情者说,涉案警察为推卸责任,将遗

2002-12-11: 酷刑致死后从高楼推下 警察谎称自杀
黑龙江消息,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李宏敏今年10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于当天下午被打死,警察随后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据消息来源透露,牡丹江市50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李宏敏,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今年10月16日上午被当地公安局警察非法绑架,17日被迫害致死,18日通知家属及单位领导,19日火化。知情者说,涉案警察为推卸责任,将遗体从楼上推下,并对外称她是跳楼自杀。

李宏敏的遗体于10月19日在公安局严密监视下被强行火化。消息人士说,警察试图封锁消息,胁迫其家属对外称她没死,而是出门走亲戚。

牡丹江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12月7日回答记者时,一会儿称抓捕李宏敏是因为她把自己的“20万元人民币全用在法轮功上了”,一会又称李宏敏是为了“圆满”自己跳楼的,但该警察显然无法解释李宏敏为什么会选择到公安局跳楼圆满,而当听说“圆满并不是死”的意思时,该警察一时无语。

资料显示,李宏敏已不是第一起被中国警察造假并事后称跳楼自杀的事件。据四川省消息,两年前,四川省遂宁市40岁的法轮功女学员苏琼华被警察自五楼推下,当场摔死,凶手至今逍遥法外。2001年9月19日辽宁法轮功学员于秀玲被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后,被警察自四楼窗户扔下活活摔死,尸体伤痕累累。于秀玲案当时被世界多家媒体报导,引起海外舆论哗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11/40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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