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1: 下面是部分大连登沙河镇的大法弟子自1999年以来所遭受迫害的部分情况,其他大法弟子的情况将陆续整理发表。
在金州区拘留所里,家属来看望,必须交200元钱,否则不准见面,一瓶雪碧饮料外边卖5元钱,拘留所卖给大法弟子的亲属10元钱,在拘留所里,从早上六点干活,干到晚上七、八点钟(捡海带)2
胡世珍 非法罚款(几乎都没给票据)3000元 非法拘留2次 非法教养1年
2004-03-24: 1、苗丽敏、张春花、胡世珍,三个都是登沙河四一0部队的家属。她们在家里都是好妻子,好妈妈。她们爱自己的家,爱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任劳任怨,家里总是被收拾的窗明几净,井井有条。其中苗丽敏和胡世珍,由于不放弃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在部队这个特殊的环境里,被强迫离婚了,使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妻离子散了。有的人在不明白真相的情况下,骂大法弟子学傻了,不要家庭和孩子啦。乡亲们啊,到底是谁破坏了一个个幸福的家庭?破坏家庭的不正是江氏集团以及那些追随者吗!苗丽敏至今被迫在外流离失所,胡世珍被遣送回山东老家。还有张春花,三次被抓,二年的劳教受尽酷刑折磨,回来后,家里有双目失明年迈的婆婆,还有正在上初中的儿子,都需要她照顾;仅仅因为她给部队的一些领导写信介绍真相,希望能使他们明白真相,于2003年在家中被登沙河四个恶警绑架,至今关押在大连劳动教养院这个人间的地狱里。因为她爱人在大连上班,家里只剩下双目失明的婆婆和十五岁的儿子。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3/24/70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