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 苏宏(苏红)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市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5-07-21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监狱/庭审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入室抢劫  家人/朋友被迫害  非法重判  受迫害程度:高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苏英 苏宏(苏红)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牡丹江 东宁县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6-07-03:黑龙江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纪实 ——荒唐庭审、强盗嘴脸与政治指令 黑龙江省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贾艳凤、苏宏、杨奎、申金祥于二零二六年二月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处四年半至九年不等的重刑。四人随即上诉。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目前,贾艳凤、苏宏已被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家属正在申请会见。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相关公检法人员肆意造假、无视法律、执行中共政治命令的

2026-07-03: 黑龙江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纪实
——荒唐庭审、强盗嘴脸与政治指令

黑龙江省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贾艳凤、苏宏、杨奎、申金祥于二零二六年二月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处四年半至九年不等的重刑。四人随即上诉。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目前,贾艳凤、苏宏已被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家属正在申请会见。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相关公检法人员肆意造假、无视法律、执行中共政治命令的行为暴露无遗;家属的投诉与控告均遭推诿或无视。律师直言:“黑龙江司法环境太恶劣!”

一、四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与重判经过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刑侦大队及东宁市第一、第二派出所警察联合行动,绑架了十名法轮功学员,并对多名学员实施抄家。其中,两名女性学员苏宏、贾艳凤被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两名男性学员申金祥、杨奎被关押在东宁市拘留所。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构陷四人的案件移交海林市检察院。检察院随后将案件非法起诉至海林市法院。八月二十七日,申金祥、杨奎被从东宁市看守所转押至海林市看守所。

海林市检察院与海林市法院被指定专门负责迫害东宁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林口县的法轮功学员。

海林市法院分别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三次非法开庭,并于二月四日作出非法判决:

  · 苏宏:九年徒刑,罚金五千元
  · 贾艳凤:五年徒刑,罚金二千元
  · 申金祥:五年徒刑,罚金二千元
  · 杨奎:四年半徒刑,罚金二千元

四人随即上诉。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二十日进行二审,六月三日裁定维持原判,并于六月四日秘密宣判,未通知任何辩护律师。

二、检察官示强盗嘴脸,法官出土匪逻辑

律师指出:“黑龙江的司法环境太恶劣了,其他地区至少会回复,这里一点回复都没有,都在踢皮球。”

自四人被绑架后,家属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控告公检法人员,但均被无视,或被一句“看了执法记录仪,没有问题”敷衍。家属多次上门要求约见,也被各种理由拒绝。

家属向检察官范佳瑶提交《以案释法申请书》,范佳瑶竟说:“我们不需要向家属释法。”然而,最高检规定明确指出:检察官办案释法的对象包括当事人及其近亲属。

一审庭审乱象:

  · 法官闫俊龙以“无法证明是朋友关系”为由,非法剥夺当事人的亲友辩护权。事实上,法官根本无权认定当事人与辩护人的关系性质。
  · 闫俊龙多次威胁律师:“注意说话,可以举报到司法局。”
  · 公诉人范佳瑶在庭上手指着律师大喊:“你闭嘴!”
  · 检方拒绝出示物证,律师无法质证。
  · 法官与检察官对警察违法取证毫不在意,甚至称“不影响事实证据”。
  · 最后陈述时,闫俊龙粗暴打断当事人:“我不听故事”、“你说那玩意脏了我耳朵”、“谁愿意听你那些破东西”等侮辱性言语,令人震惊。

控方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人证言均未核实真实性,庭审草草走过场,最终强行重判四人。

二审庭审同样荒唐:

  · 检方仍拒绝出示物证。
  · 审判长赵恒栋竟说:“法轮功的东西不能出现。”
  · 对辩护人提出的不是共同犯罪的事实证据表面采纳,最终仍维持原判。

当事人质疑,这些言论与行为明显受政法委指使,否则一名四级法官不可能如此公开表态。

三、国保队长承认: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执行命令

庭审中,当辩护人要求检方说明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时,检方竟称:“破坏了全部法律实施。”荒唐至极。

当辩护人提出大量证据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时,检察官说:“一九九九年就取缔了。”辩护人追问:“被谁取缔?哪部法律取缔?”国保队长魏鑫直接说:“我们没有文件,上面的命令,我只是执行。”

法官闫俊龙甚至狂妄地说:“真要有(遭恶报的)审判我也不怕。”然而,善恶有报的天理并不因人的不信而不存在。

四、信仰不可动摇,家属维权不会停止

无论非法裁决如何,都无法改变修炼人的坚定信仰,也无法阻止家属依法维权的决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3/黑龙江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纪实-511915.html

2026-05-31:遭枉判 黑龙江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开庭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二十日两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对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二审开庭。当事人和辩护人都正常发表意见。庭审后未出结果。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和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海林市法院两次对申金祥(男,66岁)、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苏红,女)四人进行一审非法庭审。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海林市法院对苏宏非法

2026-05-31: 遭枉判 黑龙江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开庭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二十日两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对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二审开庭。当事人和辩护人都正常发表意见。庭审后未出结果。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和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海林市法院两次对申金祥(男,66岁)、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苏红,女)四人进行一审非法庭审。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海林市法院对苏宏非法判刑九年,对申金祥和贾艳凤非法判刑五年,对杨奎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四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家属聘请了陈智勇、董前勇、黎雄兵、刘浩、王宇五名律师为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做无罪辩护。杨奎的儿子杨治明、贾艳凤女儿杨南溪、申金祥的女儿申琳作为亲友辩护人。法院剥夺了王宇律师的辩护权,理由是他不是亲友。

经过家属和律师不断克服各种阻力,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同意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二审开庭。法院合议庭成员为赵恒栋、孙媛媛、张振南,公诉人为解文学、李超。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二十日两天,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庭上,当事人和辩护人都能正常发表意见。到法庭质证环节,法院针对辩护人提出物证到庭的请求,给予的答复是物品太多,不能到庭。二审非法庭审结束后,没有结果。

针对政法委及公检法的违法行为,家属及当事人将持续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海林市法院的一审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海林市法院对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四人一审非法庭审。家属依法聘请律师,并由申金祥的女儿申琳、杨奎的女儿杨静、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担任家属辩护人,进行了无罪辩护。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闫俊龙多次粗暴打断当事人、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正当陈述,导致庭审被迫延期至十二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法院继续开庭。杨奎当庭指出法院未按法律程序进行庭审,并对此提出异议。杨奎的儿子因当庭抗议法院违法行为,被法警强行逐出旁听席。

家属辩护人杨静、杨南溪针对公诉人范佳瑶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并就庭审中大量违法程序提出异议。面对法官的粗暴态度,她们依据法律据理力争。

然而,审判长闫俊龙仍多次强行打断辩护意见,试图草率推进庭审。在无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正义无法伸张的情况下,杨静与杨南溪当庭宣布解除家属辩护资格,并解除与律师的合同,要求重新聘请律师。短暂休庭后,法院办理了解除手续。

最终,法庭宣布休庭,称将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之后另行通知。然而,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海林市法院即对苏宏、申金祥、贾艳凤和杨奎非法判刑。

现在,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对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二审开庭结束,仍无结果。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31/遭枉判-黑龙江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上诉开庭-510891.html

2026-05-18: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对四名东宁市法轮功学员二审非法开庭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9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苏宏(女)、贾艳凤(女)、申金祥(男)、杨奎(男)的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18/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510403.html#2651722409-2

2026-05-18: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对四名东宁市法轮功学员二审非法开庭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9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苏宏(女)、贾艳凤(女)、申金祥(男)、杨奎(男)的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5/18/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510403.html#2651722409-2

2026-04-23: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二审4名东宁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苏宏(女)、贾艳凤(女)、申金祥(男)、杨奎(男)的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非法开庭。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东宁国保、刑侦大队及派出所警察联合行动,绑架了十名法轮功学员。八月十九日,东宁国保警察将其中的苏宏、贾艳凤、申金祥、杨奎四人构陷至海林市检察院。随后,这四名学员分别于二

2026-04-23: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二审4名东宁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将对东宁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苏宏(女)、贾艳凤(女)、申金祥(男)、杨奎(男)的上诉案件进行二审非法开庭。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东宁国保、刑侦大队及派出所警察联合行动,绑架了十名法轮功学员。八月十九日,东宁国保警察将其中的苏宏、贾艳凤、申金祥、杨奎四人构陷至海林市检察院。随后,这四名学员分别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遭到三次非法庭审。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法院对四人作出重判:苏宏被非法判刑九年,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贾艳凤与申金祥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各被勒索罚金两千元;杨奎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两千元。四名法轮功学员均依法提出上诉。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江滨大街西三条路339号(公交站点:江滨大街,乘坐9路、10路、11路、21路、24路、35路、36路公交车)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电话:18545300175 0453-8902415 0453-6377127(特定案件执行法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4/23/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09059.html

2026-02-10:黑龙江苏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四年半至九年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 其中: ? 苏宏女士被非法判刑九年,并被勒索罚金5000元; ? 申金祥、贾艳凤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并被勒索罚金2000元; ? 杨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并被勒索罚金2000元。 四人目前均已提出

2026-02-10: 黑龙江苏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四年半至九年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

其中:

  • 苏宏女士被非法判刑九年,并被勒索罚金5000元;
  • 申金祥、贾艳凤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并被勒索罚金2000元;
  • 杨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并被勒索罚金2000元。

四人目前均已提出上诉。

海林市法院审判长:闫俊龙
海林市检察院公诉人:范佳瑶(电话:19804539998)

非法庭审经过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海林市法院对申金祥(男,66岁)、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又名苏红,女)四人进行非法庭审。家属依法聘请律师,并由申金祥的女儿申琳、杨奎的女儿杨静、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担任家属辩护人,进行了无罪辩护。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闫俊龙多次粗暴打断当事人、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正当陈述,导致庭审被迫延期至十二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法院继续开庭。杨奎当庭指出法院未按法律程序进行庭审,并对此提出异议。杨奎的儿子因当庭抗议法院违法行为,被法警强行驱逐出旁听席。

家属辩护人杨静、杨南溪针对公诉人范佳瑶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并就庭审中大量违法程序提出异议。面对法官的粗暴态度,她们依据法律据理力争。

然而,审判长闫俊龙仍多次强行打断辩护意见,试图草率推进庭审。在无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正义无法伸张的情况下,杨静与杨南溪当庭宣布解除家属辩护资格,并解除与律师的合同,要求重新聘请律师。短暂休庭后,法院办理了解除手续。

最终,法庭宣布休庭,称将延期至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之后另行通知。

家属辩护人遭打击报复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东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以阻止家属继续出庭辩护为目的,绑架了杨奎的女儿、家属辩护人杨静,并对她实施非法拘留十五天。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构陷经过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刑侦大队、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联合行动,分别绑架了十位法轮功学员,并对多名学员非法抄家。

其中:

  • 申金祥、杨奎两名男性学员被关押在东宁市拘留所;
  • 贾艳凤、苏宏、苏英三名女性学员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
  • 王秀芝、郎淑香、孙伟丽被非法拘留10天后劫持到东宁拘留所;
  • 彭守凤被非法拘留15天后劫持到东宁拘留所,但因摔伤,10天后被迫回家。

警察从杨奎家抢走38,000元现金,第二天公安局不得不退还,但仍扣押了杨奎卖菜用的零钱袋,并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

苏英、苏宏是姐妹。苏英从山东来探亲,政保大队警察从苏宏家偷偷拿走苏英19,000元退休金。家属发现后到政保大队索要,政保大队长魏鑫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声称“代为保管”。

警察绑架贾艳凤后,拿走了她家的钥匙。七月二十五日,政保大队长魏鑫等三人明知家中无人,仍持空白搜查证闯入贾家住宅,恰好被贾艳凤的女儿撞见。三人未穿警服、未出示证件,非法抄家并扣押私人物品、钥匙等,还冻结了贾艳凤的银行卡。

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彭守凤四人后来被释放。其中彭守凤因在非法关押期间摔伤,生活无法自理。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政保大队将构陷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的案件移交海林市检察院。

八月二十五日,苏英被“取保候审”回家。

八月二十七日,申金祥、杨奎被从东宁市看守所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三日,杨静与杨南溪前往海林市检察院,要求见公诉人范佳瑶并递交劝善信,遭拒绝。她们随后将信交给案管中心人员段涛。段涛起初拒收,后又主动索取。两人随后前往检察院申控科,期间段涛叫来警察,杨静和杨南溪被六名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天才被放回。

关于杨奎、申金祥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黑龙江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等。

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被指定专门对东宁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林口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10/黑龙江苏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四年半至九年-506184.html

2026-01-15:海林市法院将在20日非法庭审东宁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法院预谋将在2026年1月20日继续庭审东宁市遭绑架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杨奎、申金祥、贾艳凤、苏宏等4人。 2025年12月24日和25日,针对东宁法轮功学员两天的庭审中,海林法院的法官和海林检察院的公诉人公开违法,律师和家属辩护人据理力争,违法的庭审无法强行推进,只好跨年度审理。 https://www.minghui.org/m

2026-01-15: 海林市法院将在20日非法庭审东宁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法院预谋将在2026年1月20日继续庭审东宁市遭绑架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杨奎、申金祥、贾艳凤、苏宏等4人。

2025年12月24日和25日,针对东宁法轮功学员两天的庭审中,海林法院的法官和海林检察院的公诉人公开违法,律师和家属辩护人据理力争,违法的庭审无法强行推进,只好跨年度审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15/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505112.html

2026-01-01: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日遭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家属聘请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做无罪辩护。针对法官、检察院公诉人的公开违法,家属辩护人和律师据理力争,庭审无法强行推进,只得跨年度延期。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10:30—11:45;下午3:30—15:45),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申金祥(男、65岁)、杨

2026-01-01: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日遭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家属聘请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做无罪辩护。针对法官、检察院公诉人的公开违法,家属辩护人和律师据理力争,庭审无法强行推进,只得跨年度延期。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10:30—11:45;下午3:30—15:45),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申金祥(男、65岁)、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苏红,女)4人。家属聘请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申金祥女儿申琳、杨奎的女儿杨静、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依法做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海林法院主审审判长闫俊龙数次打断当事人、家属辩护人和律师的正当陈述,庭审延期到十二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海林市法院继续非法庭审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开庭后,杨奎针对法院庭审不能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提出异议。针对法院这一违法行为,杨奎的儿子当庭抗议,杨奎的儿子被法警从旁听席上驱逐出去。

家属辩护人杨静和杨南溪针对检方公诉人执法犯法的行为,请求法庭让违法犯法的公诉人回避,对整个庭审过程中很多违法审理程序,依据法律条款提出异议,针对法官的粗暴和蛮横的态度,依据法律据理力争。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闫俊龙数次打断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的正当陈述,并且蛮横无理的强行推进庭审,企图草草结案。当看到不能保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义无法伸张的情况下,家属辩护人杨静、杨南溪当庭提出解除自己家属辩护资格和解除与辩护律师的合同的请求。休庭几分钟后,办理了解除手续并且提出再请其他律师的要求。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到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构陷经过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刑侦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的警察分别绑架了九位法轮功学员,多名学员遭非法抄家。两名男性法轮功学员申金祥、杨奎被关押在东宁市拘留所,七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贾艳凤、苏宏、苏英、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蓬守凤(彭守凤)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警察从杨奎家抢走三万八千元,第二天公安局不得不归还这些钱。但是警察仍然扣押了杨奎卖菜的零钱袋,并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家属。

苏英、苏宏是姐妹,姐姐苏英从山东来妹妹苏宏家探亲。政保大队警察从苏宏家偷偷拿走了苏英的一万九千元退休工资,事后家属发现这笔钱不见了去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要钱,政保大队长魏鑫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家属,说代为保管,事情结束才会返还。

警察绑架贾艳凤后拿走了她家的门钥匙。政保大队长魏鑫等三人在明知贾艳凤家中没人的情况下,于七月二十五日拿钥匙闯入贾家住宅,碰巧被外地返回家中贾艳凤的女儿撞见,三人未着警服,未出示证件,仅凭空白的搜查证非法抄家,非法扣押了贾艳凤的私人物品、钥匙等,并且冻结了她的银行卡。

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蓬守凤四人后被释放回家。其中蓬守凤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摔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构陷申金祥、杨奎、贾艳凤、苏宏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交到海林市检察院。八月二十五日,苏英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八月二十七日,申金祥、杨奎被从东宁市看守所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三日,杨奎的女儿杨静和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去海林市检察院见检察官范佳瑶,询问案情及交给其一封劝善信,范佳瑶拒绝接受。杨静、杨南溪又去了海林检察院的案管中心,将劝善信交给案管中心人员段涛,委托段涛转交给范佳瑶。段涛先是没要,后又主动要了劝善信。杨静、杨南溪又去了检察院申控科。这过程中,段涛叫来了警察,杨静、杨南溪被六个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当天被放回。

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法院被指定专门对东宁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林口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1/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504647.html

2025-12-29:黑龙江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东宁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10:30—11:45;下午3:30—15:45),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牡丹江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苏红,女)4人。家属聘请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申金祥女儿申琳、杨奎的女儿杨静、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庭审过程中,海林法院主审审判长闫俊龙数次打断当事人、家

2025-12-29: 黑龙江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东宁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10:30—11:45;下午3:30—15:45),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牡丹江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苏红,女)4人。家属聘请律师和家属辩护人:申金祥女儿申琳、杨奎的女儿杨静、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庭审过程中,海林法院主审审判长闫俊龙数次打断当事人、家属辩护人和律师的正当陈述。庭审延期到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海林市法院:
审判长:闫俊龙
审判员:林虹
陪审员:孟祥龙
书记员:黄菲
公诉人:范佳瑶、闫成旺
检察院检察官:范佳瑶19804539998
海林市法院:04537321008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29/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504294.html

2025-12-25:黑龙江海林法院非法庭审申金祥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休庭再审 2025年12月24日,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东宁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红,女)4人。家属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庭审一天后休庭,开庭延期到2025年12月30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25/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504095.h

2025-12-25: 黑龙江海林法院非法庭审申金祥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休庭再审
2025年12月24日,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东宁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红,女)4人。家属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庭审一天后休庭,开庭延期到2025年12月30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25/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504095.html

2025-12-18: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东宁法轮功学员的时间推迟 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非法庭审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的时间已经推迟到2025年12月24日。 2025年12月18日,被东宁警察绑架并且起诉到海林市检察院的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红,女)4人,面临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 2025年12月15日,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和海林市法院反复沟通,要求延期开庭,给家属请律师的时间,最后

2025-12-18: 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东宁法轮功学员的时间推迟
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非法庭审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的时间已经推迟到2025年12月24日。

2025年12月18日,被东宁警察绑架并且起诉到海林市检察院的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红,女)4人,面临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审。

2025年12月15日,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和海林市法院反复沟通,要求延期开庭,给家属请律师的时间,最后海林市法院同意开庭时间延迟在2025年12月24日。希望看到消息的学员关注这件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18/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503800.html

2025-11-06:黑龙江省东宁市4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信息更新 黑龙江省东宁市4位法轮功学员,贾艳凤、苏宏、杨奎、申金祥于2025年10月24日被东宁国保大队非法起诉至海林市检察院。 目前贾艳凤与苏宏被非法关押至牡丹江看守所,杨奎和申金祥被非法关押至海林看守所。 公诉人:范佳瑶 0453-710393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6/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2025-11-06: 黑龙江省东宁市4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信息更新
黑龙江省东宁市4位法轮功学员,贾艳凤、苏宏、杨奎、申金祥于2025年10月24日被东宁国保大队非法起诉至海林市检察院。

目前贾艳凤与苏宏被非法关押至牡丹江看守所,杨奎和申金祥被非法关押至海林看守所。

公诉人:范佳瑶 0453-710393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1/6/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502215.html#2511522410-1

2025-08-28:黑龙江东宁市被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警察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一人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其他四人被东宁警察报到海林市检察院。 2025年8月25日下午4点30分,苏英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杨奎、苏宏、贾艳凤家属已提交“免除批捕申请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8/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2025-08-28: 黑龙江东宁市被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警察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一人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其他四人被东宁警察报到海林市检察院。

2025年8月25日下午4点30分,苏英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杨奎、苏宏、贾艳凤家属已提交“免除批捕申请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8/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98858.html

2025-08-25:黑龙江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八月十九日被东宁市政保大队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彭守凤(女)等九人被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东宁市第一派

2025-08-25: 黑龙江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八月十九日被东宁市政保大队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宏(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彭守凤(女)等九人被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东宁市拘留所,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彭守凤等四人后被释放回家。

八月十九日,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构陷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等五位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移交到海林市检察院。

以下是警察非法搜家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1、警察从杨奎家抢走三万八千元,第二天公安局不得不归还这些钱。但警察还是扣押了杨奎卖菜的零钱袋,并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家属。

2、苏英、苏宏是姐妹,苏英从山东来妹妹苏宏家探亲。政保大队警察从苏宏家偷偷拿走了苏英的一万九千元退休工资,事后家属发现这笔钱不见了去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要钱,政保大队长魏鑫以查案为由拒绝归还家属,说代为保管,事情结束才会返还。

3、警察绑架贾艳凤后拿走了她家的门钥匙。七月二十五日,政保大队长魏鑫等三人在明知贾艳凤家中没人的情况下,拿钥匙闯入贾家住宅,碰巧被外地返回家中贾艳凤的女儿撞见,三人未着警服,未出示证件,仅凭空白的搜查证非法抄家。现在政保大队仍然非法扣押贾艳凤的私人物品、钥匙等,并且冻结了银行卡。

4、彭守凤非法关押拘留所期间摔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另外,其中有法轮功学员血压快200,看守所和政保大队仍违规强行关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5/黑龙江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498759.html

2025-08-21: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信息补充 黑龙江省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五人仍被非法关押。 2025年8月19日东宁市政保大队已经把案件移交到黑龙江省海林市检察院。 被非法关押相关责任人信息补充: 东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爽 电话:15504532106 东宁市政保大队队长:魏鑫 电话:15765104345 政保大队办案警察:杨威 电话:13836399190 h

2025-08-21: 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信息补充
黑龙江省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申金祥、贾艳凤、苏宏、苏英、杨奎五人仍被非法关押。
2025年8月19日东宁市政保大队已经把案件移交到黑龙江省海林市检察院。

被非法关押相关责任人信息补充:

东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爽 电话:15504532106
东宁市政保大队队长:魏鑫 电话:15765104345
政保大队办案警察:杨威 电话:1383639919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1/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8594.html

2025-08-03: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九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七月被绑架,近日获知,其中五人已经回家,四人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红(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蓬守凤(女)等九人被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非法

2025-08-03: 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九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七月被绑架,近日获知,其中五人已经回家,四人仍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红(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蓬守凤(女)等九人被东宁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东宁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东宁市拘留所,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现得知王秀芝、孙伟丽、郎翠香、蓬守凤、杨奎等五人已经回家。申金祥、贾艳凤、苏红、苏英四人仍被非法关押。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3/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497961.html

2025-07-21:黑龙江省东宁市申金祥等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25年7月18日下午4点左右,黑龙江省东宁市9名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红(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蓬守凤(女),被黑龙江省东宁市政保大队联合东宁市一派、二派和刑侦绑架,多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 现已知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东宁市拘留所,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

2025-07-21: 黑龙江省东宁市申金祥等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25年7月18日下午4点左右,黑龙江省东宁市9名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男)、杨奎(男)、贾艳凤(女)、苏红(女)、苏英(女)、王秀芝(女)、孙伟丽(女)、郎翠香(女)、蓬守凤(女),被黑龙江省东宁市政保大队联合东宁市一派、二派和刑侦绑架,多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

现已知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东宁市拘留所,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

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东宁市政法委书记:史晓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7/21/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7404.html#2572021407-1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联系资料(区号: 451)

2026-01-10: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女子监狱八监区 孙伟 18104609700
女子监狱八监区 左红锦 18103678681
女子监狱八监区 杨慧娇 18103678685
女子监狱八监区 吴丽静 18103678690
女子监狱八监区 董秋敏 18103678687
女子监狱八监区 于菲菲 18103678626
女子监狱八监区 张嘉颖 18103678691
女子监狱八监区 陈蕊 18103678623
女子监狱八监区 魏星 18103678689
女子监狱八监区 张冰冰 18103678625
女子监狱八监区 赵丽娜 18103678629
女子监狱八监区 刘欣 18003663639
女子监狱八监区 李超 18103678627
女子监狱八监区 赵辉 18103679660
女子监狱八监区 牟宁 18103678693

2025-12-21: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队:
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507号

2025-08-21: 黑龙江女子监狱责任人:
韩颜伟:监狱长一把手(刚刚调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徐洋(女):监狱长二把手,管理改造工作
郭琳琳:原八监区二把手,现任六监区大队长。郭琳琳任八监区二把手期间,常去省六一零学习迫害法轮功经验,与省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头子顾长海勾搭成奸,成为顾的后老婆。
岳秀凤:八监区大队长
索媛媛:八监区副大队长,管理改造工作
吴艳宇:一分监区区长,负责五楼
沙 莎:二分监区区长,负责六楼
肖x x :三分监区区长,专职负责迫害五楼、六楼的法轮功学员
李 琳:一组包组警察
魏锦俐:二组包组警察
马旭旭:三组包组警察
黄虹霄:四组包组警察
沙 莎:五组包组警察
吴艳宇:六组包组警察
李晶晶:七组包组警察
潘明珠:八组包组警察
李秀娟:九组包组警察
沙 莎:十组包组警察
郭 蕾:十一组包组警察
高凤莲:十二组包组警察
八监区六楼的警察:
曲小翠、姜 x、郁 x、鞠 x、潘嘉旭、程佳旭(00后)、吕 丹、王 丹、雄 鹰、斯琴高娃(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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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1)

2026-02-10: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00
电话:0453-7321011、0453-7321008、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
审判长:闫俊龙
审判员:林虹
陪审员:孟祥龙
书记员:黄菲

海林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电话:0453-7103908、0453-7103907
信访:0453-7223350
公诉科:0453-7103921、0453-7103923
公诉人:范佳瑶、闫成旺
检察院检察官:范佳瑶19804539998

东宁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路1号,邮编157200
电话:0453-3673820
局长徐发利:13945331888
副局长李业国:13945332882(主导此案)
政保大队长魏鑫:15765104345
办案政保警察杨威:138363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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