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张雅明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4-04-23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抄家/非法搜查  
交叉列在: 辽宁 > 锦州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4-11-24:对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遭非法判刑的补充情况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下达了对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的枉法判决,孙健被枉判5年,罚金7000元。张雅明被枉判2年,罚金50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4/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5378.html#24112321595

2024-11-24: 对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遭非法判刑的补充情况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下达了对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的枉法判决,孙健被枉判5年,罚金7000元。张雅明被枉判2年,罚金50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4/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5378.html#241123215954-1

2024-11-20: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遭非法判刑——善恶选哪边?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女)和孙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左右。近日获悉,孙健被非法判刑五年,张雅明两年。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杨勇问孙健认不认罪?孙健答:不认罪。法官问:为什么不认罪?孙健答:法轮功不是邪教。法官问:你认为谁是邪教?孙健答:共产党是邪教。 孙健,男,现年55岁,原本在辽宁省盘山县农行工

2024-11-20: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遭非法判刑——善恶选哪边?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女)和孙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左右。近日获悉,孙健被非法判刑五年,张雅明两年。
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杨勇问孙健认不认罪?孙健答:不认罪。法官问:为什么不认罪?孙健答:法轮功不是邪教。法官问:你认为谁是邪教?孙健答:共产党是邪教。

孙健,男,现年55岁,原本在辽宁省盘山县农行工作,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孙健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妻子在中学教书,有一个活泼伶俐的女儿,生活上无忧无虑,其乐融融。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了对法轮大法的疯狂打压后,孙健的父母、妻子多次遭到恶警的威胁、恐吓、骚扰,身体和精神,名誉与经济等方面备受折磨和摧残,原本一个美好祥和的家庭终于承受不住无端的打击,致使妻子和孙健离婚,一个温馨的小家庭就这样被中共流氓集团给拆散了。(详见明慧网孙健自述文章《家散谁造成?》)

这些年中,孙健屡遭骚扰、绑架,他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共计两年、非法判刑四年,遭酷刑。在孙健二零一一年离开本溪威宁劳教所后,生活本应走入正轨,不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因控告恶首江泽民,孙健又被骚扰。二零一七年八月孙健在家里维修旧房时,当地公安警察再度无故上门骚扰。面对无休止的迫害,孙健于二零一七年到锦州打工。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时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来串门的孙健同时被绑架,张雅明和孙健的住处均遭非法查抄,大量私人物品被劫掠。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构陷张雅明和孙健的案子,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的高峰、李国庆移送到凌海市检察院非法审查起诉,承办人李峰。大约在七月上旬,两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下午两点,凌海市法院对锦州张雅明和孙健进行了非法庭审,持续一小时左右,当庭未宣布审理结果。

应该指出:本案中,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是邪党政法委、610机构专门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指定公诉机关、法庭。自二零二零起,二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一律不遵照法律标准办案,只管听命于邪党政法委、610的迫害指令,对法轮功学员一律枉判、重判,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所谓的“认罪认罚”(签写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否则就给予重判。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遭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累计达73人,使锦州地区连续两年成为全辽宁省法轮功学员遭冤判最多的地区,在全国也无出其右者。

当司法机关及人员被质问什么不遵照事实和法律办案时,公诉人、法官辩称:我们不敢哪!可见,在锦州市政法委、610组织的胁迫下,这些公诉人、法官不敢坚守自己的良知,不敢坚持法律原则,主动放弃了由法律赋予检察官、法官的不受任何组织、个人干预的,独立行使司法公正的检察权、审判权,沦为“以党代法,以人代法、以权代法”的权力傀儡,成为邪党迫害好人的罪恶帮凶,造成司法公正失守,这是邪党践踏国家法律、劫持法律工作者的真实罪行,是造成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冤情深重、冤案成堆的根源,同时也是一些被指定参与构陷、枉判法轮功学员的公诉人、法官的悲哀。

比如,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峰,锦州地区的所有法轮功构陷案都归由他负责枉法起诉,他经手的案件都是不依法审查就做出枉法起诉,用党大脑直接取代了检察官的司法审查;凌海市法院的新任副院长黄艳春任刑庭庭长仅一年多的时间,凭着听命邪党迫害指令,积极参与冤判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直线擢升为该邪党法院的副院长,李峰、黄艳春等人的违法行为得到了中共邪党的支持和“重视”,一时得到了一些看重利益和权势人员的艳羡。但是,那些暂时的荣耀是靠背弃自己的人性良知、放弃法律的神圣职责换取的,注定是不光彩、不会长久的,终究难逃道德、法律公正的追责。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上乘佛家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辅以五套优美的炼功动作,截至一九九九年,短短的七年间就吸引亿万学员自觉学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中共邪党党魁江泽民悍然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一时间亿万信仰真善忍、自觉做道德高尚的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成为被残酷迫害的对象。中共邪党不惜利用媒体制造“天安门自焚”、“1400例”等谎言构陷栽赃法轮功,同时利用军、警、国安公检法司实施暴力迫害,无数法轮功学员横遭侮辱、酷刑折磨,绑架、抄家、开除公职、拘留、劳教、判刑、甚至活摘器官等各种泯灭人性的迫害。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五年中,中共以谎言加残暴手段绑架了全中国,包括整个政府和所有的中国人都是中共魔鬼劫持的人质。然而,魔鬼中共同时把一道严肃的道德判断题,强制的推到了每个人的面前,在正与邪,善与恶之间,人将何去何从,选择哪一边?对神佛犯罪,将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其实,自古邪不胜正。无论时下的中共魔鬼多么邪恶与癫狂,在历史演绎、更迭的长河中,都不过是一场烟云、戏梦,终将灰飞烟灭。可是,当下,我们每个人如何在这个节点上正视这个善恶间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历史会记录下每个人的选择,在善与恶之间没有中间地带,选择沉默与助纣都等于与邪恶为伍。这段历史将留给人深刻的教训,留下来的人会反思,是什么弱点导致人在善与恶之间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是人性中怎样的弱点导致人们的心智被魔鬼欺骗和利用?但是这一刻又无比凝重,对每个生命来说又是永生和毁灭之间的抉择。这一过程还没有结束,但是时日已不多,诚心希望引起每个人严肃的思考,正确的选择!

希望这些仍然在参与迫害的人员都能明白大法真相,把自己的真我从被邪党绑架的阴暗、猥琐中解脱、拯救出来。这就是法轮功学员二十五年来,顶着血雨腥风,失去生命的危险,揭穿中共魔鬼的假面具,坚持捍卫这份事实真相的初衷:因为生命可贵,认清魔鬼,不要受共产魔鬼的蛊惑、指使,从而对佛法犯罪,将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愿您从内心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及时“三退“,远离中共邪灵,不与之共毁,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20/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遭非法判刑-485224.html

2024-10-13:辽宁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面临非法庭审 2024年10月15日下午2点,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将非法庭审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女)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被构陷案。他们于2024年4月13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和紫荆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已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半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13/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3842.ht

2024-10-13: 辽宁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孙健面临非法庭审
2024年10月15日下午2点,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将非法庭审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女)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被构陷案。他们于2024年4月13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和紫荆派出所警察绑架,现已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半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13/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3842.html#241012195828-1

2024-08-08: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辽宁省锦州市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二零二四年七月上旬,张雅明以及在锦州市打工的盘锦市的孙健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许冰;七月下旬,孟春英、刘玉荣、王桂令、刘景菊、王舟山等五人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七位法轮功学员都在二零二四年四月被绑架: 四月十三日,孙健在锦州打工的住处被警察绑架,被劫

2024-08-08: 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辽宁省锦州市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二零二四年七月上旬,张雅明以及在锦州市打工的盘锦市的孙健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许冰;七月下旬,孟春英、刘玉荣、王桂令、刘景菊、王舟山等五人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接案法官是程成(女)。

七位法轮功学员都在二零二四年四月被绑架:

四月十三日,孙健在锦州打工的住处被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锦州南山看守所。

四月十四日早晨,刘景菊(70岁左右)在家中被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

四月十四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舟山被警察绑架。

张雅明、孟春英、王桂令(王贵令)、刘玉荣分别在四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被警察绑架。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张雅明、孙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获知,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国保大队涉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涉案检察官李峰。

目前,七位法轮功学员均被凌海市检察院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据明慧网信息,自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起,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及下属分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截至四月三十日,至少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悉,对此次群体绑架事件,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蓄谋已久的,他们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手段,进行构陷、绑架。

目前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所谓的“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8/辽宁锦州市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480620.html

2024-07-25:辽宁省锦州市孟春英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据悉,2024年4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已于2024年6月18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https:/

2024-07-25: 辽宁省锦州市孟春英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检察院
据悉,2024年4月份被绑架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孟春英、王舟山、王桂令、刘玉荣、刘景菊已被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到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员:李蕾(男)、李兴,凌海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峰。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已于2024年6月18日被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紫荆派出所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5/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0076.html

2024-05-19: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王桂令已经被非法批捕 2024年5月13日,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对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非法批捕。之前,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已被批捕,她是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一起遭批捕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9/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7715.html#24518223150-1

2024-05-19: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张雅明、王桂令已经被非法批捕
2024年5月13日,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对锦州法轮功学员王桂令非法批捕。之前,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已被批捕,她是和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健一起遭批捕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9/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77715.html#24518223150-1

2024-05-02:辽宁省锦州市发生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的跟踪报道 自2024年4月13日始,辽宁省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24年4月13日或14日,家住锦州市4月天小区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姬金溪(即小溪,男)在家中被锦州市松山派出所等部门警察绑架。在他家的一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也一同遭绑架。警察说姬金溪家附近安装了很多摄像头。 4月14日早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靖某(73岁)去锦州市东华园(不是东花园

2024-05-02: 辽宁省锦州市发生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的跟踪报道
自2024年4月13日始,辽宁省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24年4月13日或14日,家住锦州市4月天小区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姬金溪(即小溪,男)在家中被锦州市松山派出所等部门警察绑架。在他家的一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也一同遭绑架。警察说姬金溪家附近安装了很多摄像头。

4月14日早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靖某(73岁)去锦州市东华园(不是东花园)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刘景菊(70岁左右)家串门,在下楼时,在楼下被绑架。刘景菊和靖某家都被抄。之后,靖出现心脏病症状,在市附属三院体检后,警察让靖的儿子将其带回家,说取保候审。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4月14日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王宗舢(男)遭绑架,详情待查。

4月24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锦州市单洞服装批发市场附近的住宅,警察采用撬门的方式强行入室,同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胡玉媛和付桂花。下午5点多钟,胡玉媛被警察带到锦州重型社区的家中抄家,当时来了两辆车,有四、五个着便装的警察。付桂花被行政拘留。

4月24日晚上6点多钟,锦州法轮功学员聂晶在家中被凌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4月24日晚上6点左右,在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董英家,董英和来串门的法轮功学员吴艳秋一起被绑架。参与绑架的是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及国保大队警察查林。

4月24日,锦州法轮功学员李中杰(男)被绑架。

4月30日上午,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周玉祯被派出所绑架,警察说她在街上公开发真相资料。

在这之前的13日至15日,已有孙健(即孙建,男,盘锦人)、张雅明、孟春英、王桂令(即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娄梦丽被绑架。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为19名。

目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多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看守所。

据悉,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为追随邪党的末路狂飙,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轮功学员的住宅附近安装摄像头、在电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等,才有这场蓄谋已久的群体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事件的发生。

目前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和所谓的“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紫荆、松山、锦华、天安等多个派出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69.html#245122566-34

2024-04-23: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所谓“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多个派出所警察,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绑架了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 目前,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孙建(男,盘锦人)、张雅明、孟春英、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小溪(男,小名)。 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时左

2024-04-23: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所谓“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李嵋珊及成员,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公安分局及国保大队,和其下辖的多个派出所警察,通过长期监控、跟踪、蹲坑等流氓手段,绑架了锦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

目前,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孙建(男,盘锦人)、张雅明、孟春英、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小溪(男,小名)。

四月十三日下午三时左右,锦州法轮功学员张雅明和来串门的盘锦法轮功学员孙建(男)同时被绑架,张雅明和孙建的家均被非法抄家。已知迫害单位: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四月十四日下午四时左右,多名便衣警察开着私家车,绑架了锦州法轮功学员孟春英,抢走她的私人财产。屋里被警察翻的一片狼藉。之后,孟春英一直被警察非法拘禁它处,直到4月18日,才被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月十四日,锦州法轮功学员王贵令(男)、刘玉荣、许清彦被绑架。四月十六日下午,刘玉荣家属才接到派出所通知,让到看守所给其送衣物。已知迫害单位是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

据悉,四月十四日的早晨,锦州市东花园小区发生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详情待查。

另外,锦州市四月天小区一名五十多岁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小溪(小名)在家中被绑架。

已知孙建、王贵令、小溪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张雅明、孟春英、刘玉荣、许清彦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3/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公安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475454.html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0-24: 1、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马长才,李利(女)

2、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李东宇

2024-10-17: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2024-10-13: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现任刑庭庭长 许冰 18941603995
2、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 李峰 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 王俊岭 0416-2133135
政委 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办0416-7101648
教导员 刘亚男 15841649889
副大队长 王军 15940676067
副大队长 龚必成 13840636625
4、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负责此案的警察:高峰(副所长),李国庆18704222307
5、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 张猛
副局长 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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