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大连法轮功学员李秀芹面临二次非法庭审
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66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被甘井子区法院枉判三年两个月。她提出上诉后,大连市中级法院定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上午九点对其进行二次庭审。
李秀芹女士遭司法迫害经过简述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下午,李秀芹在沙岗子附近被北站派出所警察拦截。警察从她的包中搜出法轮大法真相资料,随即将她绑架,并于次日将她非法关押至姚家看守所。
六月二十日,大连铁路公安处警察闯入李秀芹家中非法抄家,搜走所谓“证据”包括:播放器一台、护身符一张、真相资料一张、心得体会一份、五元真相币一张。此后警察又多次上门抄家,但均无所获。七月十八日,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非法批准铁路公安处对李秀芹实施逮捕。
九月十五日,大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构陷李秀芹的所谓“案子”移交至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
十月中旬,甘井子区检察院将案件进一步构陷至甘井子区法院。
十一月十三日,甘井子区法院对李秀芹非法开庭,并枉判三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李秀芹当庭表示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随后定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上午九点对其进行二次庭审。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家属辩护人在阅卷时发现,一审对李秀芹的构陷罪名竟被定为“会道门”。家属提出质疑后,中院工作人员称,一审提交上来的材料就是“会道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3/大连法轮功学员李秀芹面临二次非法庭审-505886.html
2026-01-15: 辽宁大连市中院已经对李秀芹案件进行了立案
李秀芹在一审非法判决后不服判决申请二审,甘井子区法院称大连市中院年前不接受新的案件(一审非法判决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近日家属得知大连市中院已经对李秀芹案件进行了立案。承办人为:郑文龙,电话:0411-83775055。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15/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505112.html
2025-12-05: 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李秀芹被非法判刑三年多
大连市66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被大连铁路警察绑架,七月十八日遭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非法批捕,移交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十一月十三日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开庭,枉判三年两个月并勒索罚金两万元,近日正在进行上诉。
李秀芹曾经患有气管炎、支气管炎、腰椎间盘突出、肺气肿等多种疾病,常年咳嗽,她身上总是没有力气。因为她常年身体生病,她的丈夫都能给她打针了。一九九八年炼法轮功后,渐渐地腰也不疼了,咳嗽也好了,从此她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利益上不争了,工作上兢兢业业,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