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对夏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11月9日下午,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夏静、王学军、孙静、马宏良四人非法开庭。
12月12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电话通知法轮功学员交付罚金,说交了罚金后才判决,并威胁是否交罚金会影响判决结果。家属询问为何交罚金和判决结果均未被告知。
据悉,四人被要求的罚金如下:夏静(4000元)、王学军(3000元)、孙静(2000元)、马宏良(2000元)。
12月15日,法院做出以下非法判决。
夏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4000元)、
王学军(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罚金3000元)、
孙静(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2000元)、
马宏良(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罚金2000元)。
在案件交由检察院期间,检察官张继清多次威胁学员认罪,不认罪就重判。
开庭前,法官杨联花用同样的“要配合(认罪)”“认罪就轻判,不认罪就重判”的话加以威胁。
开庭后,国保缪又再次威胁“不认罪重判”。
以上均属违法行为。
此案已提出上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9/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信息-453306.html#2212182227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