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市 >> 李淑芳

女, 80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1-12-08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3-01-02:2022年获知63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 2022年8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表 姓名 性别 省份 市 区县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职位 年龄 李淑芳 辽宁省 锦州市 凌海市 1年 2000 8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022年获知63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454412.ht

2023-01-02: 2022年获知63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
2022年80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表

姓名 性别 省份 市 区县 非法刑期 法庭非法罚金 职位 年龄
李淑芳 辽宁省 锦州市 凌海市 1年 2000 8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022年获知633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454412.html

2022-08-17:辽宁省凌海市法院诬判七名善良老人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七名善良老人下达非法判决,其中张英玲、金晓梅都被枉判三年、罚金五千元;康桂云两年半,罚金五千元;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两千元;刘宝莲非法刑期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事件回顾 锦州法轮功学员康桂云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热电厂附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头目刘长杰

2022-08-17:辽宁省凌海市法院诬判七名善良老人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对七名善良老人下达非法判决,其中张英玲、金晓梅都被枉判三年、罚金五千元;康桂云两年半,罚金五千元;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两千元;刘宝莲非法刑期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事件回顾

锦州法轮功学员康桂云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热电厂附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以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头目刘长杰和李蕾为首的国保警察与下辖的派出所对康实施绑架和非法抄家。就在当天,蹲坑的警察共绑架了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康桂云(七十岁)、刘宝莲(八十一岁)、陈文学(七十七岁)、李淑芳(八十岁)、刘玉荣(六十岁)、金晓梅(五十二岁)、张英玲(六十一岁)、张淑媛(八十一岁)、张素琴(七十二岁)、胖王(八十岁)、李维新(八十四岁),大多数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

这些法轮功学员中,有的是来康家串门的;有的是来康家串门后,被警察跟踪到家中绑架的;有的则是由于家人发现她们一天没回家,着急上火,就找到别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康家寻找亲人,结果,到康家后,全部都被非法扣押绑架。

当夜,在锦州市北郊派出所、大薛派出所、西郊派出所,这十一人被非法审讯,其中九人于次日即十一月二十八日凌晨,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后来,张素琴、康桂云、刘宝莲所谓“取保候审”回家,张淑媛因家中有个精神失常二十几年的女儿需要照顾,被放回。其余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至今,刘玉荣、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一直被非法关押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锦州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警察构陷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康桂云、刘宝莲七位法轮功学员,向凌海检察院提出逮捕她们。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锦州太和国保警察又对她们提起非法起诉。因构陷证据不足,二月十八日~三月十六日,案卷被凌海检察院退回补侦。四月十一日,又经凌海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凌海市法院同时非法庭审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其中康桂云和刘宝莲因办理了“取保”,在凌海市法院参加庭审,参加开庭,其他五人在锦州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主审法官,许冰。

近日,锦州凌海市法院对七名善良老人下达非法判决,最长刑期三年。

迫害仍在持续

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康桂云老人被从家中带走,说是执行刑期体检。体检后康桂云被非法关入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张素琴老人精神失常的女儿于八月二日离世,八月三日晚上锦州市紫荆派出所警察就赶到老人家进行骚扰,给尚在失去亲人悲痛中的老人一家,带来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正告锦州仍然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当你们在中共权势的胁迫下,放弃自己的良知,构陷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时,已经等同把自己的灵魂捧给了中共魔鬼,把自己和亲人们的未来抛向了黑暗的地狱。

自古,善恶有报是天理,无神论、进化论其实都是中共用来愚弄、毁灭中国人的谎言。当中共用名誉、地位、金钱的诱惑胁迫你们迫害好人时,你们可知道被置换掉的是你们的人性尊严、生命的永远!

为了你们自己和你们亲人的将来考量,立即停止迫害,不要继续错下去,莫等到即将来临的全球正义审判时,失去任何悔过、为自己辩白的机会,将与被告江泽民一道受审、与中共一同淘汰。

法轮大法是佛法,慈悲与威严同在。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请多看看明慧网那些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应的例证,看清自己的危险处境,珍惜上天留给你们不多的时间吧!

更多详细内容详见明慧网《辽宁锦州七名老妪做好人 遭非法庭审》、《锦州刘玉荣、金晓梅、陈文学被非法关押近三个月》、《锦州优秀教师刘玉荣已遭非法秘密庭审》、《遭强加罪名 锦州优秀教师刘玉荣被构陷到检察院》《锦州国保23天内绑架17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7/辽宁省凌海市法院诬判七名善良老人-447768.html

2022-07-31:辽宁锦州七名老妪做好人 遭非法庭审 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凌海市法院同时非法庭审七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其中康桂云、刘宝莲因“取保”在凌海法院参加庭审,其他五名于锦州市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当庭未宣判审理结果。 七名善良的老人 被非法庭审的七位法轮功学员中,四位是七、八十岁的老妪,如,刘宝莲,八十一岁,李淑芳,八十岁、陈文学,七十七岁,康桂

2022-07-31:辽宁锦州七名老妪做好人 遭非法庭审
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凌海市法院同时非法庭审七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其中康桂云、刘宝莲因“取保”在凌海法院参加庭审,其他五名于锦州市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当庭未宣判审理结果。

七名善良的老人

被非法庭审的七位法轮功学员中,四位是七、八十岁的老妪,如,刘宝莲,八十一岁,李淑芳,八十岁、陈文学,七十七岁,康桂云,七十岁;两位是花甲之年的老妪,如张英玲,六十一岁,刘玉荣,六十岁;最年轻的是金晓梅,五十二岁。

这七位女性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在生活中,她们是善良的(外)祖母、母亲、妻子、女儿、姐妹,在大法修炼中,她们获得了身体的健康,即使步入年迈之年,仍心态祥和,尽自己所能,悉心照管好家庭、关心亲人、孩子,平衡着家庭、社会关系,都在起着不可替代的良性作用。

比如:金晓梅,他们夫妇因坚信法轮功,双双被单位无理开除公职。后来,丈夫壮年时因车祸离世,她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含辛茹苦、四处打工,把年幼的儿子抚养成人,上大学,同时赡养着一对90岁高龄的老人。

刘玉荣,原是凌海市翠岩中学的一名优秀教师。她专心教学,不辞辛苦,患下肾盂肾炎、周身浮肿、胃溃疡、眩晕症、乙型肝炎、胆囊炎、肾结石等多种疾病。在她几乎要被迫放弃她热爱的学生、教学事业时,她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从而身体康复,看淡得失、名利。她教的班连年被列为全乡第一名,成为校领导、同事、学生及家长公认的好老师。然而,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曾经遭六年冤狱被迫害致病危,被停发养老金。

在大法修炼中的老年人们,身体健康,不仅自己能身体力行,还在为家庭成员、为社会撑起一片明朗的天。不仅在减轻亲友负担,也在减轻了社会的负担,这是法轮大法带给她们个人、家庭、社会的福祉。她们出于善良,本能的想把法轮大法的美好与福音传递给更多的人。可是中共的国保警察们狡诈、野蛮地绑架了她们,对她们进行恐吓、抄家、关押构陷,企图定罪、判刑。

蹲坑绑架

康桂云家住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热电厂附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她被太和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而就在康桂云被非法抄家过程中,八十一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淑媛到康家串门,随即被非法扣押、绑架。然后,太和区警察索性就在康桂云家蹲坑了,来一个绑架一个。

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五点,警察共绑架了九名法轮功学员,这些法轮功学员中,有的是来康家串门的;有的是来康家串门后,被警察跟踪到家中绑架的;有的则是由于家人发现她们一天没回家,着急上火,就找到别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康家寻找亲人,结果,到康家后,全部都被非法扣押绑架。

而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大约九点,法轮功学员刘玉荣到康桂云家去,因为之前请康桂云帮助她联系找个临时的工作,没料到当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国保就把康桂云绑架了,因此,刘玉荣也被蹲坑的绑架。

最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当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共十一人,法轮功学员有: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张淑媛、刘香莲、张素琴,大多数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

当夜,在北郊、大薛、西郊派出所,这十一人被非法审讯,其中九人于第二天,十一月二十八日凌晨,被非法关押入锦州市看守所。

后来,康桂云、刘香莲、张素琴、张淑媛回家,其余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至今,刘玉荣、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一直被非法关押,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办理“取保候审”后回家。

公检法构陷好人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锦州太和国保警察构陷七位善良的老妇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向凌海检察院提出对她们非法逮捕。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锦州太和国保警察有对康桂云等七位女法轮功学员提起非法起诉。因构陷证据不足,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三月十六日,此构陷案被凌海检察院退回补侦。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又经凌海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凌海市法院同时非法庭审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其中康桂云和刘宝莲因“取保”,在凌海法院参加庭审,其他五名于锦州市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主审法官,许冰,当庭未宣判审理结果。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31/辽宁锦州七名老妪做好人-遭非法庭审-447030.html

2021-12-08: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2021年11月27日,被辽宁锦州太和国保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淑芳,已平安回家。 2019年3月12日在济南女子监狱被迫害的山东省梁山县法轮功学员张春香,于2021年11月7日已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8/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4509.html

2021-12-08: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2021年11月27日,被辽宁锦州太和国保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淑芳,已平安回家。

2019年3月12日在济南女子监狱被迫害的山东省梁山县法轮功学员张春香,于2021年11月7日已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8/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4509.html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1-24: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本案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王成健、马长才
法官助理:铁言
书记员:李朋儒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本案公诉人:李峰、李东宇(女)

2024-10-17: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9号,邮编:121000大队长王某
副大队长王立君

2024-09-08: 3、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0416—3708085、3708086
大队长:孙晓波 女 13304067077
教导员:贾雪 女 13464694888
副大队长:李鑫 女 13840663088
副大队长:王芳 女 15004287057
副大队长:姜巍 女 13840638373
副大队长:刘胜男 女 15084198886
警察:刘丽君 女 13700068209
警察:戴军 女 13591288008
警察:丁仁辉 女 15941687775

2024-08-29: 一、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民警:张子月 15042620791
民警:张奎 17641601058
民警:张忠伟 13897844018
民警:赵丽(女)
民警:李X
民警:李维山

二、锦州市大薛派出所
办公电话:0416—4668461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锦州市太和区水胜线与二零四省道交界处)
邮编:121018

2024-08-29: 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一、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二、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人员信息:
局长:赵海龙 151 4262 8899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139 4069 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 4060 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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