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双城市韩甸镇法轮功学员14年被迫害纪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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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芬,女,红城村人,九七年八月得法。以下是王志芬自述遭迫害主要事实:我得法前患子宫出血,严重时不能走路,啥活也不能干,炼功半个月就好了。炼功后没吃过一片药。过去脾气不好,爱骂人,家里经常吵架。炼功后改掉了恶习。家庭和睦了。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救了我全家。
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成立六一零组织,全国抓一大批法轮功学员。二十一日晚我去省政府上访,要求无条件放人,被全副武装的警察强行推上大客车送到一个体育场,又送到哈市六十九中学。后来被韩甸镇政府张殿启、李柱劫持到韩甸镇政府,半夜十二点才让回家。回家后,村干部刘建军、刘英武为了执行江泽民的命令,到我家让我写保证书,保证不串联,不上访,出门请假,使我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说,我们也没办法,上边让干的。
在这种不公的对待下,九月九日我进京上访,为大法鸣冤。在北京玉渊潭公园绑架到驻京办事处。被韩甸镇政府的张殿启、派出所的雇振龙、隋广成、于占军搜身,抢去我27元钱,第二天劫持到双城看守所,一下火车由两个警察架一个法轮功学员录像。六一零的刘春阳、张士跃提审问是谁让去的,组织者是谁。我说自愿去的,没有组织人,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没犯法。我被无期关押。后来强迫签字,保证不炼功、不上访、不串联,家人担保。镇政府勒索我家3000元钱,公安局勒索3000元,看守所勒索伙食费670元,八十一天后放回。如再上访,就抓担保人。
回来后,村干部刘小平、王洪升、邢增春让我签写保证,我不写就逼我儿子写,如进京就把我儿子抓起来。还用房子作抵押,我没有配合他们非法的要求,把保证书也撕了。当时刘小平威胁说,你等着我一会儿就来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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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4:、王志芬,女,54岁。1999年8月得法,得法前患子宫出血,严重时不能走路,啥活也不能干。炼功半个月就好了,六年没吃一片药,过去脾气不好,爱骂人,家里经常吵架。炼功后,改掉了恶习,家庭和睦了,是大法改变了她,救了她的家。
1999 年,流氓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全国非法抓捕一批大法弟子,1999年7月21日晚,她去省政府上访,要求无条件放人,被全副武装的警察硬推上车,劫持到一个体育场,又转押到69中学。后被张佃启、李柱接回韩甸镇政府开会,晚12点才放回家。村干部刘建军、刘英武,由于执行受流氓江泽民的谎言的蒙蔽,到她家让写保证书、不串联、不上访、出门请假,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他们还说:“我们没办法,是上边让的。”在这种不公的对待下,1999年9月9日,她进京依法上访,为大法鸣冤,在北京玉渊潭公园被非法绑架到驻京办,被韩甸镇的张佃启、雇振龙、隋广成、于占军非法搜身,搜去27元。第二天押回双城看守所,一下火车两个警察架着一个大法弟子强制录像。610的刘春阳、张士跃非法提审大法弟子,问是谁让去的,组织人是谁,她说:“自愿去的,没有组织人,她们修炼,按 ‘真、善、忍’做好人,没犯法。”她被无限期关押。后来又强迫她签字,保证不炼功、不上访、不串联、还找别人担保,还被镇政府勒索3000圆、拘留所勒索 3000圆及伙食费670圆,81天后放回。邪恶说:如果有大法弟子上访,就抓担保她的人。
回来后,村干部刘小平、王洪生、刑增春,让她签字写保证,还逼她儿子写保证,保证她不上访,如进京就把她儿子抓起来,还要用房子做抵押,她把保证书撕了。:
2001-11-13: 王志芬,女,52岁。99年9月10日她进京上访被便衣警察抓到,送至双城驻京办,带到厕所扒光身上的衣服,钱让恶警搜光。乡政府来人将她带回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81天,被恶警刘春阳、张士跃勒索3000元,敲诈伙食费670元。被镇政府王金柱、张殿起勒索2500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3/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毒打和勒索的部分事实(续)-19534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