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山东张明花、王希贞被临沭县法院勒索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山东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洪沟村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花被逼迫去了临沭县法院,莒南县城北派出所、洪沟村书记等人利用威胁、欺骗、株连家人等手段策划了整个过程。在临沭县法院,对张明花只是简单的读了一个什么文件,然后由张明花儿子交了五千元钱就算完事了。
此前的七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希贞被传去临沭县法院开庭,也只是由她女儿交了五千元钱就算结束。所谓的“开庭”是假,勒索钱财是目的。
张明花、王希贞两位善良老人只因学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与人分享大法的美好,从去年的三月份以来,备受莒南县城北派出所、检察院、临沭县检察院、法院以及受中共恶党利用的本村部份干部的不断骚扰,多次被问询、被欺骗按手印、被办学习班,本人及家人被弄得不得安宁,最后被威胁交上巨额现金,否则就判刑,尽管两位老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收入。
以下是两位老人于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间,遭受绑架、非法抄家、采血、按手印、多次骚扰、构陷、非法开庭等的经历。
张明花二零一二年走入法轮功修炼后,很快就摆脱了多年的疾病与精神折磨,同时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救人的。老伴原来当过本村多年的书记,作风清廉,也很认同大法。
然而,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由于不明大法真相的人的举报,张明花与同村法轮功学员王希贞一同外出时,刚离开村子不远,就被莒南县城北派出所所长明淑栋等警察拦截,不由分说强行绑架到派出所。
接着就是强制张明花、王希贞带路抄家,抢走了一些大法书籍等。在派出所,王希贞与张明花两位老人遭不法警察非法采血、照相。两位老人被莒南县公安局处以拘留七日处罚,被逼迫在“保证书”上签名、按手印后回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希贞与张明花再次被莒南县公安局处以拘留七日处罚。五月二十八日被莒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王希贞与张明花多次被叫到城北派出所问话。五月二十一日,两位老人再被叫到城北派出所,被逼迫在一些材料上签名、按手印。随后二人被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王希贞与张明花被传唤到莒南县检察院,被非法问讯,如:你还发资料吗?等一些问题,之后,她们被逼迫在一大堆材料上签名、按手印,二人被莒南县检察院取保候审。
六月二十四日莒南县检察院将二位老人起诉到临沭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正时。七月一日,王希贞与张明花再次被莒南县检察院非法传唤,非法讯问。二人被逼迫在一堆材料上签名、按手印;并被威胁恫吓说如果二人再炼法轮功就非法判刑。七月五日,二位老人被临沭县检察院传唤。检察官李正时将二人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
七月七日星期三,王希贞和张明花被传去临沭县法院拿起诉书。临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定于七月十二日9时,非法对两位已近古稀之年的老人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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