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30: 黑龙江五常市当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二)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
三、疯狂敛财,假公济私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中共恶党给五常市财政拨大量钱款,专门用来绑架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这伙恶徒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泯灭良知,极尽邪恶之能事,甘当中共恶党的迫害工具。为了能弄到钱,满足自己吃喝嫖赌,尽情享乐的欲望,什么手段都使,什么坏事都干。
“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邪恶之徒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真正目地是勒索钱财,他们每月除了千余元的工资、暴力“转化”法轮功学员得到的高额奖金外,还从每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勒索钱财,如被单位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每人每月要由单位交2000元钱,而“610”为了最大限度的榨取钱财,往往以“未转化好”为名多押几个月,被“610”直接抓来的法轮功学员要由家属交3、4千元钱才放人,有些被邪恶之徒认为的重点学员还要再多交钱,否则就长期押着不放人。为了更多的勒索钱财,现在凡是劳教、判刑刑满释放的法轮功学员也要送到“610”所谓的“学习”一段时间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实质的目地是再捞取一笔所谓的“学习费”。
五常“610”成立的几年以来,被绑架到这里的省内法轮功学员近百名,总计勒索钱财高达几十万元。所以“610”主任朱宪福对此“事业”狂热到退了休也不愿回家,又返聘回来了;而付彦春的亲戚也曾透露过,这小子原来穷困潦倒的,迫害法轮功这几年他楼房也买了、轿车也坐上了。以前听人说过有人要钱不要命,现在真的相信了。
“610”洗脑班为了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有时公安局说放的人,“610”坚决不放,直到勒索到钱财满意为止才肯放人。为了更多的争敛钱财,多次非法举办洗脑班,被五常洗脑班释放的都被勒索罚款的,多则近万元,就是写“三书”的都得交罚款。
五常市“610”头目朱宪福、副头目莫振山、付彦春他们对内对外都标榜自己:我们这里不收钱,钱在我们这里不好使。可是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他们这几个歹徒是最能勒索最能敛财的。他们通常的做法是这样的:被抓去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先观察几天,到一定时候朱宪福或莫振山就找你装作关心的样子说看看怎么整,不能老在这呀等等,这样他们的意思就传出来了,意思是交点钱就可能放你出去。这样你的家属来的时候就会找主要头头(家属都想让自己的亲人早一点出去)谈我们交点钱放他(她)出去吧。这时朱宪福或莫振山就会告诉你去找付彦春谈。如果这中间你拿不出那么多钱或者你要找人做工作,这时那个唱红脸的朱宪福就该出头了,他在没人的时候就会找到当事人,告诉你不要乱找人,找人就找一个,意思就是你要找人就找他,他给你做工作,他的心里就是我给你做工作你还不得另外再给我点吗?如果你真找他了,那钱也不会省下来的。这钱到了他们手里后,他们三个人就分了。
其实,那个所谓五常市转化学校,也是哈市公安局六处张耀彬等人、哈市“610”办头目祁加民、省“610”办头目张金凤等一些人发财的基地。哈市法轮功学员李敏和妻子于2005年被绑架到这里,因李敏在呼兰财政局上班,他们认为李敏一定有钱,付彦春经常跟李敏说:“只要你们肯花钱就能获得自由。”哈市公安局六处的张耀彬、邢建武、吴俭、李树欣等人先后几次去那里,每次去时,张耀彬都单独找李敏所谓的谈话,其实就是恐吓、勒索钱财;哈市“610”办头目祁加民、省“610”办头目张金凤先后两次去那里,每次他们对李敏恐吓与诱骗,声称如何配合他们,就可以帮忙使他获得自由。所谓的校长付彦春三次给李敏儿子打电话约去转化学校,共同商量怎么给张耀彬、祁加民等人送钱,并把他们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李敏儿子。但是,最后李敏也没有按他们的要求去给他们送钱,他们就把他们夫妻二人推给了呼兰,致使李敏被判刑8年。李敏于 2009年5月23日,在大庆监狱含冤离世。
五常市公安局为了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通告欺骗各乡镇村屯说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奖金500—1000元,最高5000—10000元(恶党人员绑架勒索,怎么可能到手的钱财给别人,可能会作一、二次样子骗人)。
部份被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有:
陈春兰:99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送回五常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被勒索了5000元左右后放回。2000年11月13日去北京上访,被恶警搜去170 多元钱,17日被送回拘留所非法关押50多天,最后绝食抗议7天后,被迫交款4000元,家里又交4000元左右,共被勒索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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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30/213559.html
2004-03-07: 拉林镇的陈春兰,被抓后610的头头们就勒索钱。告诉说交点钱就不能判劳教了。其爱人交了2000元,可还是被判劳教了。其间其爱人找到610,朱宪福告诉说等陈春兰不炼时,这钱再给找回去,可陈春兰(已违心妥协)从监狱出来真找到朱宪福时,朱宪福一口否认,那个付延春甚至都直骂。
2002-06-26: 陈春兰:
五常市拉林镇人。99年7.22我去省政府证实大法,被公安局送到双城后,晚12点又送到五常关押,一天后就放了。从那以后,每到节假日,公安局就威胁说谁去北京就劳教、判刑。
99年11月我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送回五常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被勒索了5000元左右后放回。2000年11月13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搜去170多元钱,17日被送回拘留所非法关押50多天,最后绝食抗议7天后,被迫交款4000元,家里又交4000元左右,共8000元。由于邪恶迫害,被迫流离失所10个多月。2002年4月14日,我在同修家中被邪恶之徒绑架,又被送进五常第二看守所。在市公安局“610”的指示下,所里不许学法炼功。我因坚持炼功被戴上脚镣折磨10天。
2002-05-07:黑龙江省五常市拉林镇5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关英华,女,四月中旬,她娘家的邻居接到一个电话。称关英华的同学家办事,请她去随礼。结果她去了后,被埋伏的警察绑架。事后得知,邪恶之徒调查到她的同学关系、姓名、和她娘家的邻居家电话,让一女警打的电话。她的同学家根本没办什么事。
关颜萍,女,四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八点多,被当地的公安分局孙局长、郝政委、付强等七八个警察强行带走。
陈春兰,女,同一天晚上,她去关颜萍家串门,被强行带走,
马任林,男,四月中旬被当地的公安分局孙局长、郝政委、付强等七八个警察强行带走。
宗跃进,男,四月中旬被当地的公安分局孙局长、郝政委、付强等七八个警察强行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