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0: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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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轮功学员李茂芬,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李茂芬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后被宁河县警察劫持到当地派出所,恶警张杰抽打她嘴巴,还有两个二十多岁年轻恶警猛打她的脸,后来,恶警一边用电棍电她的大腿一边辱骂她,被非法拘留十多天,期间曾转押到天津收容所迫害数天。二零零零年春,县“六一零”、将李茂芬劫持到县大于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参与迫害人:鲁玉生(县政法委书记)、闫淑荣(县妇联主席)、吴风江(公安局科长)、李春发、田淑敏、李军峰、张克霞、孙连霞等。每到所谓“敏感日”片警张杰都上门骚扰。二零零三年四月,李茂芬因讲真相被当地警察绑架。宁河县国保大队陈贺权(已死亡)用威胁、恐吓、欺诈等手段迫害她。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被宁河法院非法判三年半牢狱,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迫害。因她坚定修炼,她在天津女子监狱期间收到非人的折磨,每天被三至四名(普通犯人)包夹,二十四小时长期监控,不许她和任何人说话,强制她听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宣传片,恶警指使三至四恶人轮番折磨她,让吸毒犯陈会洁、杀人犯季玉梅、抢劫犯马英楠从精神上摧残她。从身体上对她迫害,狱警逼迫她每天要打扫屋卫生和厕所,然后强制她站在门后(双脚尖顶墙两腿绷直)从早晨一直站到晚上九点不许动,不许随便上厕所,三个多月罚站使她腿、脚浮肿,脚穿不上鞋。她拒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又被加重迫害,由以前六点多起床改为五点,从早上五点一直站到晚上十一点,身体被摧残的不能站立,狱警仍不放过她,强迫她坐塑料凳子,头、腰、小腿保持挺直,双手放在双腿的膝盖上两眼直视前方(监狱人都知道叫三挺一瞪)长时间一个姿势,血液循环受阻,全身肿胀疼痛难忍。三年半的非法关押给李茂芬及家属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给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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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2004-02-25: 2004年2月10日,天津市宁河县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李茂芬、王淑敏、陈玉玲、王守可4人,李茂芬被非法判3年另6个月,其余3人被非法判3年。恶警并在当天晚上秘密抓捕8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抄家、现正异地关押。
现已查明,其中五人分别为邢士荣、孔令平、孙佩茹、刘得爱、张恩兰。现他们正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县芦台镇政府院内。
主要责任人:刘志军,北小区片警 当时由此从负责监视大法弟子
周增会,北小区居委会书记
付连才,芦台镇主抓迫害法轮功 电话,6957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