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12: 河北省南皮县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县、乡、村、单位的邪恶之徒还以所谓的保证金、生活费、资料费、车费、办班费、进京费、监视费等名义勒索大法弟子钱款;
被勒索的大法弟子有:邵瑞祥、刘俊桥、刘桂艳、刘丙祥、刘中岭、刘中华、刘希杰、刘红琴、刘得文、刘凤起、刘叶青、刘子荣、许文兰、许凤琴、许凤臣、宋丙环、李志茹、李玉华、李洪俊、李金明、李淑华、李书珍、杨淑贞、杨俊峰、杨敏、严凤茹、朱玉英、朱桂梅、朱桂英、丁会萍、陈月英、陈秀芝、陈俊娥、曹淑兰、曹洪权、王长芬、王得凤、王建荣、王洪升、张发水、张玉玲、张慧芬、张秀英、赵金英、周淑梅、周红新、周俊玲、侯明利、侯沐芬、侯沐芳、侯沐江、宫金凤、贾秀霞、高洁、黄平法、郭秀荣、姜文娥、常寿轩、邓淑兰、肖云、齐建民、宫金凤之母、刘希杰之母、刘培台之妻、李延中之妻、何秋生、迟景喜、崔振华、汤秀英、胡宝兰、田淑珍、昝树全、沙梅等等过百人,这些人少则过千元,多则近万元(几次罚款,各种罚款之和),交款后,有的给个条子,有的是白条,大多数连个白条也见不到。这些非法罚款不仅给修炼者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困难,也给修炼者与家人制造了矛盾,连累了众多的亲朋好友。
...而今,这些善良的修炼人仍在承受着迫害,他们被逼得妻离子散(如:李志茹、宋丙环、刘中华、刘培生、李延中、常寿轩)、流离失所(如刘桂艳、刘希杰、曹淑兰等)、孩子失学(如柴宝华的三个孩子、常寿轩的儿子、陈秀芝的女儿均已失学)、工资停发(如:刘培生、郭秀荣、李金明、刘俊桥、宋玉娥)、经济困难(如:将杨淑贞侄女的5千元嫁妆钱作了“罚款”;胡朝凤的儿子在所交“罚款”中还有一堆是借来的毛票(零钱);邵瑞祥、刘中华为支付“罚款”均变卖了耕牛……)。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铁窗、铁门、铁镣锁着他们,他们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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