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8: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罗昭兰、魏克华等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冤狱将满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罗昭兰、魏克华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将于5月18日结束三年六个月冤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8/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9760.html#2357231353-1
2021-04-29:: 罗昭兰、黄刚俊、魏克华已经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轮功学员罗昭兰、黄刚俊、魏克华已经依法向成都市中院提起上诉。
2019年11月18日上午九点过,六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克华正在刘国秀家里,造成都市新都区桂湖派出所社区警察蒲雄等两人私自闯进刘国秀家里,发现她家里有法轮功真相年历,而被绑架。
2021年3月5日中午12点15分, 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六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克华非法开庭,当天下午休庭,择日宣判。
2021年4月8日,第二次非法开庭,宣布对6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结果:
刘国秀被非法判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沈国凤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杜会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罗昭兰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黄刚俊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魏克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虽然多位律师依法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要求无罪释放这些法轮功学员,但是,仍然被付华、张琳、王洁、骆才华和王文露恶意非法判刑。
审判长:付华(男);
审判员:张琳(刑庭庭长、女)、王洁(女);
书记员:骆才华(女);
公诉人:新都区检察院王文露(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9/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大陆综合消息-423969.html
2021-04-17:法官执意枉法 诬判成都六位老人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宣布对六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克华的诬判结果:
刘国秀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沈国凤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杜会珍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罗昭兰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黄刚俊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魏克华三年零六个月、罚金五千元。
以上这六名法轮功学员,是今年三月五日中午十二点十五分遭新都区法院非法开庭的。虽然多位律师依法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要求无罪释放这些法轮功学员,但是,付华、张琳、王洁、骆才华和王文露仍然执意诬判她们。
这次《判决书》号为:(2021)川0114刑初155号。审判长:付华(男),审判员:张琳(刑庭庭长、女)、王洁(女),书记员:骆才华(女)。公诉人:新都区检察院王文露(女)。
从二零一六年至今的五年里,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共冤判15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丁惠(女)、林小全(男)、郑斌(男)被冤判,丁惠被迫害致疯。
二零一七年,冯桂清(男)被冤判。
二零一九年,黄香玲(女)、付发芝(女)二人被冤判。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陈揖鑫(男)、郑天琼(女)夫妻被冤判。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王国华被枉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克华六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
如今,在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墙上赫然写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情况下,值此中共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之际,强调“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之时,新都区法院的付华、张琳、王洁、骆才华和公诉人王文露却死不悔改,继续顶风作案,再次制造新的冤案。其结果必然会被责任终身追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7/法官执意枉法-诬判成都六位老人-423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