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重庆税务学校高级讲师控告江泽民
我叫顾志仪,是重庆税务学校高级讲师,全国计算机软件学会重庆分会理事,重庆中专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国税系统先进科技工作者,重庆市国税系统先进科技工作者。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传播法轮功是合法的,维护法轮功也是合法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泽民独断专行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抹黑和迫害。所有参与绑架、酷刑迫害及其所谓转化的公、检、法、司等人员都有一个迫害借口,就是“我们知道你们修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但是我们是执行江泽民和上级六一零的命令”。所有对法轮功的所谓转化就是写“三书”,实际上强迫我们诬陷、栽赃、陷害他人及法轮功创始人,简单的说就是强迫我们自己犯罪。我们修炼法轮功就是想按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修养,获得身心健康,我们对争权夺利毫无兴趣。我和老伴经历过文革和多次政治运动,从不参与任何帮派、不整人更不会被人利用。而江泽民为一己之私独断专行残酷镇压法轮功,对我家成员及众多法轮功修炼者犯下严重罪行,必须严惩。
我本人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到重庆石板坡看守所,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回家,共计十三个半月,扣发工资十三个月,非法抄家现金、书籍、影像资料等损失一万元。十五年来每逢所谓的敏感日重庆九龙坡区六一零所谓奉上级命令对我及家人进行恐吓、威胁和企图绑架到洗脑班,致使丈夫刘建华精神严重损害致死,并使大女儿精神分裂症复发。
我大女儿刘之梅,一九九九年以前原来得过精神分裂症,当时已好了、一直在正常上班。每次家人被六一零恐吓、威胁,绑架后病就加重,致使病情越来越严重,生活完全丧失自理,而且在家里乱砸东西和吵闹。
我丈夫刘建华(重庆税校高级讲师,国家教委中专数学课程组成员(全国共五名),四川省数学学会理事,重庆市中专数学学会理事长,一九八八年国家教委委托他主编全国中专工科数学实验教材共四本,一九九四年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他主编了全国税务系统(财经类)中专数学教材两本)。平时都是我照顾他的生活。自我被非法关押后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多次跌倒在卫生间和家里地上,身体变得极端虚弱。而家里还有一个患精神分裂症需要照顾的大女儿。小女儿女婿要上班要照顾一岁多的外孙,离我们家很远,要照顾他们爸和姐太难了。后来我丈夫病倒了,呼吸都停止了,经医院抢救虽然能呼吸了但再也站不起来了。此后一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苦不堪言。二零一一年十月我小女儿和女婿被绑架到洗脑班,他再也承受不了这个打击,第二天就病危,而洗脑班拒不放人。我丈夫不久就两眼含泪,含冤去世。他是活活被江泽民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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