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7:
孙信田信仰法轮大法 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做出对法轮功学员孙信田不起诉决定。
孙信田老人,今年八十一岁,信仰法轮大法。因为江氏集团制造谎言,诬陷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已经近二十年了,孙信田希望百姓明真相,知道法轮大法好,二零一八年五月,老人在一栋公安家属住宅给住户免费发放法轮大法的真相资料,遭一名退休警察恶告,被丹东东尖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他的大法书籍及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非法抄走。
在被囚禁的二十四小时内,孙信田不停向派出所警察讲大法好真相,在场的警察都默默听着,不做声,最后派出所以孙信田年事已高为由,让儿子拿钱“办理保外”,孙信田老人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孙信田老人还是被非法起诉至丹东元宝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家属接到丹东东尖头派出所姓王的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在检察院的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案子都移交到振安区检察院了,让孙信田到派出所来一趟。”
孙信田老人到了东尖头边防派出所,姓王警察告诉他:“接到‘上面’的通知,丹东检察院的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案子都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办理,得去振安区检察院办理移交手续。”
王姓警察用警车把孙信田老人带到振安区检察院,在办理移交案件过程中,副检察长郭连河走过来,问孙信田多大岁数,怎么还炼法轮功?孙信田老人就跟他讲法轮功好,并讲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废除,是由国务院公告的,具体文件内容官方网页上可查到。郭连河不敢承认,说是假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末,孙信田向振安区检察院递交了依法撤销非法案件的请求。信中写到:希望振安区检察院遵循宪法及法律,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依法撤销非法构陷案,因为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在良知与正义的感召下,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依法审理,两次将案件退回元宝区公安分局,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孙信田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论年龄大小,法轮功学员遵循法轮大法的教导,按照真、善、忍做人,在家庭、社会都是善良人,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江氏集团的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依法办事,是所有公、检、法、司部门应该做的,近几年,对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检察院、法院以各种形式不予起诉、退案和无罪释放的实例已为数不少。
例如,二零一八年,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在北京、甘肃、广东、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云南等二十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现了一百一十七例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构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而退卷的情况,退卷达一百五十六人次。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7/孙信田信仰法轮大法-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385618.html
2018-12-31: 遭非法构陷 辽宁孙信田与邵长华女儿要求撤案
辽宁省丹东市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孙信田老人被构陷到振安区检察院;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被构陷的所谓“案子”也被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
孙信田老人及邵长华的女儿已经分别向振安区检察院递交了依法撤销案件请求书。希望振安区检察院遵循宪法及法律,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依法撤销对孙信田及邵长华的非法起诉,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检察官的正义,拒绝为少数违法犯罪人员和违法犯罪部门背书,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一)耄耋老人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孙信田老人在一栋公安家属住宅发真相资料时遭一名退休警察恶告,被丹东东尖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所谓“保外”;九月六日被非法起诉至丹东元宝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家属接到丹东东尖头派出所姓王的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在检察院的法轮功案子都移交到振安区检察院了,让孙信田到派出所来一趟。”孙信田老人不知为何案子又被转到振安区检察院,到了东尖头边防派出所,姓王警察告诉他:“接到上面的通知,丹东检察院的法轮功案子都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办理,得去振安区检察院办理移交手续。”
王姓警察用警车把孙信田老人带到检察院,在办理移交案件过程中,副庭长郭连河走过来问孙喜田多大岁数,怎么还炼法轮功?孙信田老人就跟他讲法轮功真相,并讲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被废除,是由国务院公告的,具体文件内容官方网页上可查到。郭连河不敢承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31/遭非法构陷-辽宁孙信田与邵长华女儿要求撤案-379575.html
2018-12-17: 构陷八十岁老人的“案卷”被移交检察院
辽宁省丹东市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孙信田老人二零一八年五月,在一栋公安家属住宅发真相资料时遭一名退休警察恶告,被丹东东尖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抢劫,所谓“保外”;九月六日被非法起诉至丹东元宝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家属接到丹东东尖头派出所姓王的警察打来的电话,说:“在检察院的法轮功案子都移交到振安区检察院了,让孙信田到派出所来一趟。”孙信田老人不知为何案子又被转到振安区检察院,到了东尖派出所,姓王警察告诉他:“接到上面的通知,丹东检察院的法轮功案子都移交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办理,得去振安区检察院办理移交手续。”
王姓警察用警车把孙信田老人带到检察院,在办理移交案件过程中,副庭长郭连河走过来问孙喜田多大岁数,怎么还炼法轮功?孙信田老人就跟他讲法轮功真相和修炼法轮功的禁令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被废除,是由国务院公告的,具体文件内容官方网页上可查到,可郭连河不敢承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7/构陷八十岁老人的“案卷”被移交检察院-378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