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8: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柴桂艳被枉判一年
辽宁锦州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柴桂艳(原写才桂艳)被非法判刑一年,9月2日曾取保回家,12月1日,又被收押回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8/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9761.html
2018-01-16: 辽宁锦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代平等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1月10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未开庭审理,非法维持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代平、唐淑云、刘翠梅等上诉案的冤判。代平五年,唐淑云两年,刘翠梅两年六个月,柴桂艳一年。
责任人信息:
锦州市中级法院:负责法官 熊杰1894160016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6/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9673.html#18115222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