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1:枉判八旬老夫妻 黑龙江鸡东县法院强行取款
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88岁的徐树君和82岁的王传云夫妇,在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鸡东县法院分别诬判三年。近日,鸡东县法院冻结他们的银行账户,强行划走两万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王传云、徐树君等法轮功学员,在鸡东县银丰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两侧大树上悬挂条幅,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下,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通过监控、跟踪,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绑架了徐树君、王传云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徐树君、王传云夫妇于当晚回到家中。
徐树君、王传云回家后,鸡东县公安局国保、鸡东县检察院和法院人员不断到家里骚扰。
二零二一年八月,鸡东县公、检、法人员到徐树君家进行所谓的“取证调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徐树君、王传云两位老人分别被枉判三年并被勒索罚金各一万元,共计两万元。
养老金本是赖以生存的保障,是两位老人维系生活的唯一来源,可是他们的养老金被鸡西市社保局停发,给他们及家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家人到银行取款时发现银行账户已经被封,询问账户为什么给封了,答复说是没交罚金被鸡东县法院封的。当家人去鸡东县法院交罚金时,法院人员告诉:“罚金我们已经办完了”。这才知道法院已经在徐树君家的银行账户上划走了两万元。即使罚金被强行划走银行账户也没给解封,截至发稿日期尚不清楚是否解封了账户。
鸡东县法院积极执行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性的迫害政策。打着“法治”的幌子,残忍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二一年就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鸡东县法院诬判一至十年不等,在抄家时被抢走的现金不算,这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鸡东县法院诬判时勒索的罚金达32万,分别为:包万明十万、滕淑丽八万、王玉梅六万、周克铭五万、张志杰一万、徐树君一万、王传云一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枉判八旬老夫妻-黑龙江鸡东县法院强行取款-436070.html
2021-09-07: 黑龙江鸡西市八旬老夫妻被诬判三年、勒索万元
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88岁的徐树君和82岁的王传云夫妇,在二零二一年九月,被鸡东县法院诬判各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两位老人提出上诉。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郑金萍、王传云、徐树君、刘淑云(鸡东县)等法轮功学员,在鸡东县银丰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两侧大树上悬挂条幅,希望更多民众了解法轮功和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中共邪党官员感到恐慌,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下,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通过监控、跟踪,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绑架了郑金萍、刘淑云、徐树君、王传云四位法轮功学员。徐树君、王传云夫妻于当晚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鸡东县检察院下达了鸡东检刑[2018]3号起诉书。王传云、徐树君因超过法定年龄被取保候审,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起诉。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鸡东县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鸡东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印少铎到庭。四月十七日,鸡东县法院下达了(2018)黑0321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诬判郑金萍、刘淑云各四年四个月并各敲诈五万元。
徐树君、王传云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被绑架回到家中后,鸡东县公安局国保、鸡东县检察院、鸡东县法院多次到俩人家里骚扰。
二零二一年八月,鸡东县公、检、法人员到徐树君家进行所谓的“取证调查”骚扰,二零二一年九月初,徐树君、王传云老人被诬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7/黑龙江鸡西市八旬老夫妻被诬判三年、勒索万元-430522.html
2017-12-16: 黑龙江鸡东县法轮功学员徐树君夫妇遭骚扰
12月13日,黑龙江鸡东县公安局国保警察何文清带领印少铎、张姓两位鸡东县检察院人员,到法轮功学员王传云家,其中一人态度蛮横,不让她说话,让她到另一个房间后对王同修老伴徐树君进行询问,检察院的张姓年轻的,带电脑作记录,始终一句话都没说,另一人叫印少铎,是本案承办人,送达给同修一份类似通知的文书。邪恶用这办法取证据,不管这两个同修说什么它都会用来做迫害郑金萍同修的证据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6/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7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