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8: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13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补充
2017年6月2日至7月24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白静等13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现已回家的有4人:李艳英(正念回家)及被非法判缓刑的陈再芹、魏玉池、赵淑兰。另外9人被构陷案件已到龙港区法院。
13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情况:
6月2日,双龙街道的白静被玉皇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看守所。
6月2日,油五的成悦被龙港区双龙派出所警察带走,现取保候审。
6月5日,荒地的李淑清被连湾派出所警察抓到看守所。
6月6日,马仗房东街的金宏被东街派出所警察关入看守所。
6月8日,油五的曹丽燕被龙港区双龙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
6月8日,北港街道营盘村的吕秀芝被笊笠头边防派出所警察关入看守所。
6月8日,龙港区的赵淑兰、魏玉池被CBD派出所所长佟坤劫持到看守所。
6月15日,西街果园社区的杨立春、赵丽君被西山派出所警察关入看守所。
6月23日,陈再芹、高文志被双龙和连湾派出所警察抓捕到看守所。
7月24日,李艳英被双龙派出所警察劫持到看守所,已正念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8/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5205.html
2017-07-04: 辽宁省葫芦岛市警察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区分局及其所辖派出所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份以来,多次绑架、拘留法轮功学员,只因这些人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公民通过正常的渠道控告、举报是受宪法保护的。而龙港区公安分局在高检还没有立案侦察核实的情况下就将举报人绑架到看守所,检察院竟能批捕立案。
目前已确认因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而被抓的举报人有:
六月二日,龙港区白静被玉皇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
六月五日,龙港区荒地李淑清被连湾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油五曹丽燕被龙港区双龙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
六月六日,龙港区马仗房东街金宏被东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现已被龙港区检察院批捕;
六月八日,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营盘村吕秀芝被北港街道笊笠头边防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现已批捕;龙港区居民赵淑兰、魏玉池被绑架到看守所;
六月十五日,龙港区西街果园社区杨立春和赵丽君被西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现已被龙港区检察院批捕;
六月二十三日,龙港区公民陈再芹、高文志被双龙和连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4/辽宁省葫芦岛市警察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350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