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 巴中市 >> 张星伟(张兴伟,张新伟)

男, 89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7-06-27
案例分类: 高官职(含大企业老板,经理)  典型案例  起诉案例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9-08-18: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3年;82岁的张明朗,5年;71岁的康尊六,3年6个月;71岁的祝天贵,2年6个月;70岁的岳映聪,女,4年;70岁的代万义,男,3年;62岁的周丽华,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数目的罚款。 被判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不服,递交了上诉状。在疑问重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二审在省政

2019-08-18: 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3年;82岁的张明朗,5年;71岁的康尊六,3年6个月;71岁的祝天贵,2年6个月;70岁的岳映聪,女,4年;70岁的代万义,男,3年;62岁的周丽华,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数目的罚款。

被判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不服,递交了上诉状。在疑问重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二审在省政法委书记邓勇的干预下,没再开庭,分别通知家属到法院领取判决书,也没递交律师。当事人家属不服,询问法院,被告知“可以不开二庭”,剥夺了当事人及亲属的上诉权。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通知家属前去看守所探望后,前不久当事人已被非法执行判决。其中孙容刑期已满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的副厅长,为了搞出一个打击黑社会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把巴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集中到广元市培训,并亲自坐镇巴中组织几个县市的警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他在一次会上说,不能心慈手软,只要是炼过法轮功的,统统搜查驻地,家里一定能找到“证据”的,每个对象的家庭都要仔细搜查,下达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谓证据的命令。

随后十二月二十二日,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新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起诉书声称被告人破坏法律实施,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针对诉江定罪,代万义庭上心平气和的对公诉人李红和审判长蒲升元说:“两高在你们之上,诉江两高回复我们都没说我们违法。”70多岁的岳映聪庭上指控关押期间遭受的虐待说“整日大风扇对着吹实在受不了……”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2018)川1902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被枉判的当事人全部递交了“上诉状”。当事人亲属、知情人还举报政法委干预司法;当事人家属递交了控告两高负责人即《对周强、曹建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举报信》;及请求上级对此“行政复议申请”。

七月二十六日代万义的亲属,案件知情人接到四川省检察院信访办的电话回复:“你举报的政法委干预司法,纪检监察转过来了,我们处理不了,封存了,你愿意拿就拿回去吧。”最高人民检查院也来短信回复:你的举报信收到,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省检察院处理不了,最高人民检察法院也处理不了。定案的“三长会议”就是政法委主持召开的,现在四川政法委书记邓勇就是前四川省检察院的前检察长。

当事人亲属还就剥夺上诉人的辩护权的问题,电话向区党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反映均无果。从当事人庭上的辩解,律师及家属的辩护到上诉的“刑事上述状”从各方面提出的问题、案件的瑕疵都没得到解释、合理的说明、处理,就不再开庭,执行判决,何必开庭走形式、摆样子,劳民伤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8/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391596.html

2019-03-14:政法委下指令 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 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近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包括两位八旬老人,四位七旬老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十多个法轮功修炼者遭警察绑架,区检察院一再退侦补充侦查,家属一再要求无罪释放,但是办案检察官说:我们说了不算。据说是四川省办公厅一副厅长坐镇巴中办的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

2019-03-14: 政法委下指令 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
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近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包括两位八旬老人,四位七旬老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十多个法轮功修炼者遭警察绑架,区检察院一再退侦补充侦查,家属一再要求无罪释放,但是办案检察官说:我们说了不算。据说是四川省办公厅一副厅长坐镇巴中办的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以及律师们都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法庭庭审后迟迟没有宣判。

据悉,四川省政法委来人了,一看都没判,指责审判法官妥协,要包括公检法等机关磋商怎么处理,最后四川省政法委的人说,这些人至少判三年以上。

这样,八十九岁的张新伟老人被判了三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被判五年。家属们非常气愤:为什么这样判?早在二零一五年的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合法权利,也拿出来作为罪状。

四川省政法委相关人员的行为犯了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严重违反国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让法律成为儿戏。

二零一八年以来,四川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均与政法委的幕后操纵有关。如法轮功学员莫善益被判三年半之案。莫善益当庭指控公诉人,庭上出示的证据80%是假的,无疑指控检方不核实证据,包庇公安侦查人员作伪证,犯有包庇罪。公诉人为了摆脱干系,于是当庭说出实情,是经“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认定的。

莫善益的父亲庭上为儿子辩护,审判长休庭时说:辩护词写的好,有理有据。两个陪审员也对莫善益父亲善意地说:“好就在家里炼吧。”但是因为政法委干预,审前就定了刑期(未审先判),休庭后复庭还是对莫善益宣判三年半的刑期。

难怪律师说凡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司都无权自己处理,必须听命于“610”,许多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阅卷时,都发现有“610”主持召开的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长”会议记录,在没有走起诉和庭审的程序之前就已拟定好了判决的刑期。

“610”应该撤销。政法委不应该干预司法,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停止,不然国家将继续为此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4/政法委下指令-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383865.html

2018-11-15: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细雨蒙蒙。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的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

2018-11-15: 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细雨蒙蒙。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的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尸体啊,指控人家破坏法律实施,要有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事实证据啊!”

一个姓董的旁听者说,“起诉书把人家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一条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啊。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不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吗?”

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义正词严地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老人说:

“我八十九岁了,一九五零年参加革命(编注:共产党的所谓“革命”,就是用暴力与杀人等手段,抢劫国家与民众的财产,摧毁传统文化,迫害社会精英。许多民众被其谎言与威胁利诱参与),亲身参加过中共政府的一系列运动,从共青团到县委工作组再到粮食局工作,数十年奉公守法,兢兢业业,为国家和人民奋斗一生。由于过度劳累,神经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视、肝炎、肺结核、肺气肿、高血压、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骨质增生压迫坐骨神经致使右腿失灵,无法走路,智力减退、健忘,多年来我经过了中医、西医和人世间各种治疗方法治疗均无疗效,六十岁病退。

“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神奇的使我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而且戒掉了几十年的烟酒恶习,身体健康至今,没有吃过一粒药。近视眼也好了,三十年不戴眼镜也能读书看报。

“二零零零年,我右腿粉碎性骨折,巴中市人民医院接骨接不好,打针也打不進去,腿肿的碗口粗,疼痛难忍。李洪志师父托梦给我爱人说,张新伟的痛神经锁住了,明天可以把骨接好。第二天找了一个医生和我爱人一起,没去手术室一会就接好了,打上石膏就出院了。回家也没吃药打针,二十天去医院检查,痊愈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七十岁粉碎性骨折,二十天好了,这难道不是奇迹吗?

“二零零三年一天,两个年轻人骑着一辆豪华摩托车飞快冲到我跟前,把我撞飞十五米远摔在地上。两个小伙子吓坏了,要送我去医院。我说没事,你们走吧,我是修法轮功的,不会找你们麻烦的。两个年轻人流着眼泪连声说‘谢谢爷爷,谢谢爷爷’。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标准,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这样处理社会纠纷难道不对吗?”

张新伟老人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他所有的著作里,一再教导弟子们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伤害他人。

张新伟老人说:“这样一个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会、受到世界人民欢迎的高德大法,却遭到江泽民的无理打压,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我们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泽民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编造的谎言,使人们能从这些谎言中解脱出来,以免成为这些谎言的牺牲品。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当你真正了解了法轮功,你自然就能从这场善与恶、是与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确结论。”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5/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377150.html

2018-11-13: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 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张新伟、陈国琼、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杨家顺、康尊六、祝天贵、孙容,被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十一月七日开庭,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十一月七日,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巴中市巴中区法院第十审判庭对旁听听众开放,上午十点所谓“张明朗案”开庭,直到晚上十点结束。这次庭审

2018-11-13: 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 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张新伟、陈国琼、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杨家顺、康尊六、祝天贵、孙容,被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十一月七日开庭,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十一月七日,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巴中市巴中区法院第十审判庭对旁听听众开放,上午十点所谓“张明朗案”开庭,直到晚上十点结束。这次庭审中审判长口气平和,给予控辩双方宽松的时间,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也给予当事人充分述说的机会。律师对当事人于情、于理、于法作了充分的辩护。

此次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的有两位,七十岁以上的有六位。

学员自我辩护讲真相

开庭不久,检察院退休职工、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第一个发言。音量很小、略带沙哑的他说:“法轮功不是×教!我修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他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针对检方把张明朗当作头,本案称“张明朗案”,张明朗的律师分别向当事人提问:张明朗是否安排了你?你是否听从他的指令?否定其是“组织”的头?结论是,也没有组织,都是自愿学炼的。

面对公诉人以审问的口气长长的含有“×教法轮功”的提问中,张明朗大声地回答:“我拒绝回答”、“请我的律师为我辩护”。

法轮功学员代万义不紧不慢地有问必答,不放弃讲清真相的机会。审判长问代万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有!关于诉江,两高在你们之上,两高都没有说我们违法。”

89岁的白发苍苍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在儿子的搀扶下上庭,谈自己为国家兢兢业业的干了一辈子,落了一身病,修炼法轮功后全好了,尤其是他踩着凳子拿柜子上的东西摔了下来,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了七天也没有接好,他求了师父,等第二天来了个医生也没做手术就好了,也不疼,第二十一天去检查骨头神奇的接上了。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大法,很感人。为了能让公检法司人员得救,不枉判而犯罪,他说,“我不求结果,只图救度众生。”

家属依法辩护

法轮功学员陈国琼,话虽不多,因在法轮大法中受益很多,但庭上语言表达准确。她女儿陈湘出庭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面对看守所里关了十个多月的母亲,她没有哭泣。她表示,母亲多年劳累过度,腰椎间盘突出加骨质增生,家里也实在没有钱去治疗,所以当时就只能躺在床上,为了不给家人增加负担进入了修炼,她克服困难炼功学法,身体恢复了正常,之后也没再生过病。

陈湘对母亲为何诉江,对诉江的合法进行了辩护,她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所以我妈妈陈国琼控告江泽民是合法合理的,因此我妈妈陈国琼无罪,应当庭释放,根据宪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既然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那么现在公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我妈妈陈国琼,请问我妈妈陈国琼破坏了哪条法律,也并没有哪条法律因为我妈妈陈国琼而不能实施了。我妈妈陈国琼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为人善良友好,对亲属朋友真诚、热情、大方,对父母长辈孝顺有加,照顾周全,对邻里互帮团结友好,是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说我妈妈陈国琼是一个好人,是无罪的,请审判长、各位人民陪审员查清事实,给予我妈妈陈国琼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陈湘思维敏捷、口齿清晰、条理清楚、情理交融,打动了在场的听众。律师评价:“这是我们遇到最出色的家属辩护人”。

法轮功学员孙容的丈夫陈平出庭为自己的妻子做了无罪辩护。1979年出生的孙容仅仅是因为炼法轮功,家中有自己看的大法书籍、光碟、护身符,抄家抄出被抓,陈平为妻子辩道:“孙容在没有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经常生病,脾气暴躁,老是和我吵架;修炼后,现在身体十分健康,脾气也变得十分温柔了,对待老人十分孝顺,我妈妈是个几十年的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每天给我妈妈梳洗,护理,家里的大大小小事一人承担,请问她有罪吗?”陈平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妻子孙容。孙容动容,当庭流泪。

律师从多个角度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3/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377067.html

2018-11-01: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

2018-11-01: 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今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当年中共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事务的副厅长坐镇巴中,调集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国保警察部署迫害巴中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行动。在有巴中市副市长兼巴中市公安局长荣全、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巴州区副区长兼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公安局长等参加的绑架协调会议上,这名副厅级官员指定由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全和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负责指挥调度,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具体安排制订了按人员人头分小组绑架的行动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巴中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兴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张明朗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取保候审。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

当日上午十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他们是: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八人进屋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经书一百四十五本、法像四个、播放器四个、手机四部、DVD1台、现金一千三百六十元、共计一百四十五项。

当日下午三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五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五个特警,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光碟和U盘等二十八个、法像二个、大法经书一套(四十五本)及其他经书共一百七十本、真相币三百一十元和大法资料等。刘云坤、李善勇等三人关押三十五天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巴州区法院已经决定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起诉书声称被告人利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比如召集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会宣布废止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比如司法人员为什么听命于当事人真正就停止执行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起诉书中只是罗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实名起诉江泽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倾诉法轮功被迫害的冤屈这些表达法轮功信仰的现象。而这些跟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就不沾边。

起诉书声称“证据确实、充分” ,却没有指出真正能够起到破坏法律实施证据,比如废止某一条法律、法规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命令。起诉书罗列了巴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夺来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资料、光盘、U盘、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们币等私人财物。而这些所谓“证据”怎么能够、是怎么样破坏法律实施的,起诉书只字未提。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376494.html

2018-02-05:四川省巴中市警察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随后,又先后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善勇、杨家顺、康姓男性学员(鼎山镇人)、刘姓男性学员(本市的在广东打工)。不久,曾因年龄大放回家的2人:张明朗又被绑架关押、张兴伟被再抄家。以上被关押的法轮功

2018-02-05: 四川省巴中市警察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随后,又先后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善勇、杨家顺、康姓男性学员(鼎山镇人)、刘姓男性学员(本市的在广东打工)。不久,曾因年龄大放回家的2人:张明朗又被绑架关押、张兴伟被再抄家。以上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据说已批捕8人。张兴伟因体检有多种疾病,看守所拒收,予取保候审;李善勇、刘荣坤、岳淑元已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5/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50.html#18250334-1

2018-01-01: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10馀人 在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厅、局的操纵下,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组织公安、国保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特警及周边乡镇干部50~60人,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同时出动,对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国保大队。 张兴伟、张明

2018-01-01: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10馀人
在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厅、局的操纵下,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组织公安、国保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特警及周边乡镇干部50~60人,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同时出动,对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国保大队。

张兴伟、张明朗两人均80多岁,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于当晚11点~凌晨1点左右先后放回家。另当日下午抄家时,正在一法轮功学员家中学法的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3人,也被带到西城派出所,讯问情况后,于当日晚9点前分别放回家。

在这次非法抄家中所拿走的主要物品:电脑、打印机、切纸刀、大法经书、法像、炼功音乐播放器、讲法磁带、真相手机、真相护身符、真相币、真相机顶盒和路由器等。

当日上午10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 ,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8人進屋抄家。抄走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经书145本、法像4个、播放器4个、手机4部、DVD1台、现金1360元、扣押清单登记共145项物品。

当日下午3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5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5个特警,一起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1台、手机(真相)3部、光碟和U盘等28个、法像2个、大法经书1套(45本)及其他经书共170本、真相币310元和大法资料等。

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抄家情况正在了解中。

这次恶行主要目的是查找资料点。

参与本次迫害的部份主要人员电话号码: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 13608244080
巴州区国保大队长:魏东斌 13980295989
巴州区国保副大队长:杨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区国保队长: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区国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8892.html#171231185811-7

2017-06-28: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2017年5月份至今,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各派出所对巴州区多名法轮功学员“敲门”骚扰。宕梁派出所两人来到86岁大法弟子张星伟家,张星伟的妻子(同修)问他们来干什么?叫他们出示证件。他们说忘记带了!张叫他们回去拿,俩警察去拿证件再也没来了。江北派出所三人来到向炯文家,向炯文给他们讲了真相,警察还查看了向炯文的卧室…… http://www.minghui.

2017-06-28: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2017年5月份至今,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各派出所对巴州区多名法轮功学员“敲门”骚扰。宕梁派出所两人来到86岁大法弟子张星伟家,张星伟的妻子(同修)问他们来干什么?叫他们出示证件。他们说忘记带了!张叫他们回去拿,俩警察去拿证件再也没来了。江北派出所三人来到向炯文家,向炯文给他们讲了真相,警察还查看了向炯文的卧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8/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20.html#1762723369-58

2017-06-26: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5月份以来,四川省巴中市“610”人员胁迫巴州区各派出所、社区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张星伟夫妇、付安珍、李祖明、周天秀、周丽华、杨清华、胡俊松、向炯文、谢爱华、罗玉华、陈建江、李孝元、杨翠英、王小毅、陈明英、小岳等二十多人遭各种手段骚扰:有的打电话给子女和家人恐吓;有的挑拨子女家人关系;有的登门照像威胁;有的敲门询查;有的搜家翻箱倒柜;有的叫到

2017-06-26: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5月份以来,四川省巴中市“610”人员胁迫巴州区各派出所、社区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张星伟夫妇、付安珍、李祖明、周天秀、周丽华、杨清华、胡俊松、向炯文、谢爱华、罗玉华、陈建江、李孝元、杨翠英、王小毅、陈明英、小岳等二十多人遭各种手段骚扰:有的打电话给子女和家人恐吓;有的挑拨子女家人关系;有的登门照像威胁;有的敲门询查;有的搜家翻箱倒柜;有的叫到派出所询问威胁;有的强要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电话号码搜寻全家相关信息;耍尽了欺骗手段。特别是还抢走了王小毅家一台手提电脑,过了许多天才归还。我地同修都不配合警察骚扰,而是利用好机会给他们讲真相,都以强大的正念和慈悲心对待警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6/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1

巴中市联系资料(区号: 827)

2021-03-24: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东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邮编014030
大队长陈永慧13947218883
王胜平13030491442 郝翔0472-6950176 齐永珍0472-6950172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赛罕路东四道沙河西,邮编014030
总检察长尚震宇13904724233、0472-3631700
副检察长杨维东13847283493、0472-3631786
副检察长白雪飞13947207788电话:0472-3631705
副检察长:闫莉13327196069电话:0472-3631704
副检察长苏石岩15947221558电话:0472-3631702
纪检组长:乌云高娃13847258855电话:0 472-631703
公诉科检察官:
朱白晔(主管王学明案)18647286136
常红凤04723631797、0472-3631723主管此案
于建黎13948828998、0472-3631757
田莉5947129975、0472-3631762
王艳伟15947625280、18647286239、0472-3631782
郝春霞18647286308
王晓明13804721817
卢东海15947625235
尹志强18647283139
菅海波15334723889
刘志敏13664771806
康佳乐15848842922
郑立龙18647283139
刘宇晨18647283140
胡宸翰15947184159
薛玉洁18647283156
马志刚13664723011
王晓华15335512375
樊淑芳18647286283
樊雅杰15384854580
李光磊18647286285
张浩峰15247214344
王红霞18647285802
戴杨阳18686122895
屈鹏飞 18504720699
尹琳祺158492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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