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3: 辛敏铎被迫害致死十年 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监狱方面还威胁其家人说:“死也不放人,找谁也不好使,找国务院也白费!”在持续的迫害中,年仅33岁的法轮功学员辛敏铎于2006年9月1日晚在锦州南山监狱被虐杀了。迫害致死的当天,辛家人还在辽宁省锦州南山监狱等到四点半,由于狱方不让见人,才无奈返回。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辛敏铎妻子与母亲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政策,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237,238,2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条,构成了如下多项犯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故意杀人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等等。
在这场长达十七年的迫害中,在父母心里的大孝子,亲友、邻居及同事公认的好人辛敏铎,与妻子鲍俊岑及母亲寇有媛(原辽河油田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都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下面是辛敏铎妻子与母亲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
二、母亲寇有媛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于1997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没修炼之前我身体条件很差,每年都要多次住院医治,花了很多的医药费。自从修炼法轮功之后,我身体健康起来了,十八年来从未吃过一粒药,从未打过一次针,精力充沛。在日常的生活中,能按照大法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个好人,也感到了修炼中的美妙和殊胜。
但是从99年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之后,我们失去了正常、和平的修炼环境。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我99年10月18日去北京上访,去反映真实情况,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后被我们当地公安、本单位人员接回。
2000年元旦前,警察为防止我再去北京上访,于1999年12月29日由当地振兴派出所、医院保卫科、医院院办、居委会联合诱骗我去医院居委会,问我“还炼法轮功吗?还去北京吗?”叫我写“保证书”不再修炼。我拒绝放弃法轮功信仰,被公安人员带走送入盘锦市拘留所非法拘禁长达100天,不让我回家过年,导致我两个年(元旦、皇历新年)都是在拘留所里度过的。我的女儿也同时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100天。我的三口之家有两人被非法拘禁在拘留所,年关时只有老伴儿一个人孤零零在家,还要经常遭受公安骚扰。公安人员时常到家找老头要钱赎人,不交钱,就不放我们母女回家。这期间,他们非法、连续给我和我的女儿续发了7次拘留票,非法拘禁了我们三个多月。年后,公安通过医院保卫科向我老伴儿施加压力,逼迫他拿钱,要不就在他的工资里扣。老头害怕了,说家里没有那么多钱。最后讲到4000元,交钱就放人。老头被逼无奈去银行取钱。那时路面积雪很厚,行人稀少。在从银行回家的路上,老头刚从银行取出的5000多元钱又被歹人给抢走了。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打击和经济损失压力,后来老头被迫借了4000元钱给了公安人员,我和女儿才被放回家。
回到家中仅两个月,2000年5月19日派出所无故骚扰我家,要非法抓捕我女儿。我们母女蒙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被迫流离失所。这期间,我老头一人在家,在承受着孤独、恐惧的同时,也如实、一一记下了派出所警察和医院保卫科上我家非法骚扰的时间和企图:
2000年7月20日,派出所来人上门骚扰,要抓我女儿。
2000年10月1日,派出所来人上门骚扰,要抓她。
2000年11月3日医院居委会人员上我家骚扰,告诉我老头让我女儿去盘山开会(其实是要布局绑架我女儿)。
2001年元旦,派出所打电话骚扰,要抓人。
2001年除夕,派出所通过医院保卫科,打电话告诉我老头,叫我们别去北京,说北京要有流血事件(后来果然在大年初一,即2001年1月23日发生了所谓的“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自焚”伪案)。
2001年7月19日派出所来人拿着批捕单子让我老头看,要抓捕我们母女。他们走后没多久,油田公安局和医院保卫科又来一拨人要抓我们。期间,医院保卫科长多次配合公安机关要非法抓捕我们,甚至一天中就有十多次的电话打入我家。
2001年8月份,医院保卫科长带着一名科员亲自驾车到我辽阳老家的亲戚家去抓我们,但未得逞。
我被迫流离失所六年,有家不能回,在外面和女儿租房子住,担惊受怕,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1999年11月15日,辽河油田中心医院非法单方面擅自解除了我女儿的劳动合同,使她失去了医院的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直到今天16年了;然而却一直没有停止把她当作医院的职工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她进行迫害。中心医院曾2次停发我的退休金。2002年11月到2004年4月医院停发我的退休金长达16个月,2004年11月到2005年9月又停发我的退休金长达10个月。
2001年12月29日晚上十点半,我家居住的单元楼被警察、警车包围,楼上、楼下、每层楼都站着几个警察。十多个警察跑上楼,砸我家的门。我们不开门,他们就拉下我家的电闸,企图绑架我们。我老头急了,打开门要去找医院领导,并将门快速关上。警察蜂拥而上将我老头的双臂扭到背后拖至楼下塞进警车,要带走他,还遭到他们的殴打。我老头拼命喊:救命啊!救命啊!他们把我老头的胳膊拧伤了、手打伤了、羽绒服拽破了。警察打电话叫来了他们的指导员,这群人态度有所缓和。屋里的门没打开,后来就都撤了。
2002年3月8日两会期间,晚7点左右,派出所警察又到我家来,说执行上级的任务,要绑架我们。我老头说:“执行什么任务?!你们竟抓好人,吃喝嫖赌你们不抓!杀人放火你们不抓!滚!我不欢迎你们到我家来!以后再不要来了。”把他们骂走了。
我仅仅因为坚持在中国宪法中都是受到保护的、合法的对法轮功的信仰,就受到上述各级各类领导及公安人员的犯罪对待,并且16年了无处伸冤。
以上控告事实中所涉及到的单位与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在江泽民授意指挥下的迫害政策所造成的。无论从事实还是法律方面来看,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所有参与迫害的人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好人,为了升迁、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我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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