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6: 辽宁义县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目前,起诉江泽民的大潮势不可挡。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至八月十九日,辽宁省义县已有三百零三名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对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请“两高”依法审判江泽民,结束长达十六年的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血腥迫害。其中有百分之九十六的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收到了“两高”签收的回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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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岁的王俊刚先生控告说:
我看妻子学炼法轮功半年时间,各种疾病都好了,性格也变好了,再也不和我生气了。于一九九七年我也开始学炼法轮大法。听完九讲就戒掉了多年的烟酒。我多年的腰肌劳损也好了。通过学法,我改掉了很多不良习气,家庭变的从未有的和睦与温馨。一次,我开车拉货,后轮双胎都没气了,我修车时不懂方法,被连车带货压在车下,可我没事,我要不修炼大法,不压死也得重伤。是师父救了我。
二零零一年九月初,片警董建华带人抄家并绑架了我的妻子。同年九月末,片警董建华在晚上又一次带人绑架了我的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送马三家劳教二年。第二天,我去看守所要人,才知道已经送走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整个家一下子变的凄惨,我收拾被警察翻的乱七、八糟的物品,眼泪止不住的流,孩子吓的在一旁哭,我拉过孩子我们一起伤心的哭了起来。原来家务都是妻子做,她走了可苦了我们父子,我什么都不做,家也不象个家了,儿子失去了天真的笑容,学习成绩也下来了,儿子原来学习成绩那么好,最后还是没能读完高中。
妻子在马三家被他们迫害的精神失常,回家后很长时间不爱说话、也不笑,两年后才恢复正常。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们一家人造成的精神巨大伤害和经济受到损失,以及给子女前途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又是何等的巨大呀!因此,我控告江泽民,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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