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惠州:周育琴被非法判刑十年、石雪梅九年、刘庆强四年
周育琴,女,时年四十六岁;石雪梅,女,时年四十八岁;刘建华,男,石雪梅的丈夫;刘庆强,男,时年四十四岁。因为惠东县出现基站信息,二零一六年五月,惠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设立代号F-5.12专案,为广东省公安厅“801”专案的分案。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广东省公安厅国保局进行所谓的“收网”,惠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同时绑架了周育琴、石雪梅、刘建华、刘庆强。一同被绑架的,还有过来周育琴家里的深圳法轮功学员江荣欣、刘军利、叶凤霞、缪国清。惠东县检察院对刘建华不批捕,但随后刘建华被劫持到三水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惠东县法院将周育琴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石雪梅九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刘庆强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惠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刘庆强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十一月二十二日,周育琴、石雪梅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8/绑架、重判法轮功学员-广东省公安厅李春生被举报-395944.html
2019-01-18: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学员周育琴、石雪梅被非法关押在女子监狱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学员周育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白云区女子监狱4监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学员石雪梅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白云区女子监狱。
广州白云邮政编码:51008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8/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0536.html
2018-12-07: 广东省惠东县刘庆强、周育琴、石雪梅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刘庆强、周育琴、石雪梅被惠州市惠东县法院维持冤判,现已劫持到监狱迫害。
刘庆强,2018年11月20日,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市北江监狱,周育琴、石雪梅,2018年11月22日,被劫持到广东省广州市女子监狱迫害。
刘庆强、周育琴、石雪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无穷,他们把做好人的功法向世人分享,告诉世人要明白真相,不愿看到好人被江泽民流氓集团谎言毒害。因此,刘庆强、周育琴、石雪梅遭到非法判重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78145.html
2018-09-21: 广东惠东县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被非法维持原判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在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被惠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目前,惠东县国保、610办警察准备把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劫持到监狱迫害。惠东县法院没有通知家属,是家属通过一番周折才得知情况。在判决书上说,被非法入室强行抢走的所有私人物品、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全部被没收,并予以销毁,两辆汽车返还给各位车主。
辩护人:吴华是广东凯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邱志勇
审判员:黄静、李汉加
法官助理:陈仕娟
书记员:蒋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21/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4367.html
2018-06-09: 广东惠东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被冤判迫害
广东惠东3名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被冤判,惠州中院进行二审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9/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68598.html
2018-04-07: 广东省惠东县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被非法判重刑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近期被非法冤判。
周育琴被冤判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石雪梅被冤判九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刘庆强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下午三点钟左右,家属接到惠东县法院的电话,通知三位家属四月二到法院拿判决书。家属想询问详细情况时,法院执法人员说,在电话里说不方便,叫家属把身份证直接带去法院拿到判决书就知道详细情况了。
家属把判决书仔细阅读完后,20页纸40面的判决书讲来讲讲去都是说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宣传、制作法轮功资料的事,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遭冤判。家属无法理解:我们家亲人修炼法轮功仅仅是为了祛病健身、做一个更好的人,却被中共抄家、绑架、判刑坐牢,而且还判严重罪刑。
现在,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学炼法轮功,所到之处法轮功给他们的国家带来祥和与美好。为什么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迫害呢!由此看来这样的政府真是快完蛋了!
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们修炼真、善、忍,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赞扬和尊敬。用法律手段迫害这些最好的人,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所有的法轮功案子都是冤假错案,所有办案人员都已涉嫌违法犯罪,都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以法律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是在破坏国家法律,这是在执法犯法,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官充当江泽民流氓邪恶势力,不按照法律公义办事、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是江泽民的帮凶、也将成为江泽民的陪葬品。
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以及家属对本案判决表示强烈不服。目前已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依法取消原判,无罪释放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
维权律师在法庭上,已经有理有据的讲述了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在此,希望惠州市中级法院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对得起天地良心。
律师在庭审时,明确指出起诉书指控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极其错误的!
维权律师在判护词中说:总共不足1000字段起诉书,我横竖看了好几遍,怎么也没看出起诉书究竟在说周育琴等三人破坏了国家哪部法律,亦或是破坏了哪部行政法规的实施?究竟给社会、给国家、给人民利益造成了什么危害?作为一级国家公诉机关制作的起诉书,怎么可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信仰,信不信由你自己判断。其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如果明显不符合常识,没有自圆其说的逻辑支撑,完全会自生自灭,不值得大惊小怪。香港、台湾及海外不到处都有法轮功修炼者在宣传法轮功吗?他们的社会不照样在有序进行着?也没有给当地政府带来什么麻烦!
律师说:我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不构成犯罪。
1、从客观上来看,从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来看,即使属实,仅仅能证明被告人传播一些法轮功资料而已,首先在这件事既没有在国际上引起什么轰动,也没有在中国造成什么影响,甚至在当地都没有引起任何反响,其影响几乎等以零;其次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的行为也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
2、从主观恶性来看,他们人没有主观恶性的。他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 ,他们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他们所做的事只是为了让别人了解法轮功,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无法证明,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究竟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这个法律叫什么名称),其中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哪一目。
在庭审中,律师说:公诉人没有出示我的当诉人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以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从而导致该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
律师说:事实上,法轮功只是一个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更没有所谓的“邪教组织”,谁爱炼就炼,不爱炼就不炼,来去自由。因此,法轮功并不是邪教,更不是邪教组织,他们修炼法轮功并不是“利用邪教组织”活动。
律师说: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的,是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公布法轮功是邪教,接着,《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说:“法轮功是邪教”。辩护人认为,领导人说的话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新闻媒体的文章更不能做定案的依据。法院判案依据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制定的法律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律师在辩护词中最后说到: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台面上的傀儡和幕后操纵的盖世太保(610非法组织),而不是这些信仰群体。
广东惠东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小德出庭支持公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7/广东省惠东县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被非法判重刑-363860.html
2018-02-11: 广东惠东县刘庆强、石雪梅、周育琴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政法委、610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及国保警察的操控下,惠东县法院对刘庆强、石雪梅、周育琴三人非法庭审。
刘庆强二零一一年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后,肝病好了,修去了在社会上长期养成的不好的思想行为,对待家庭、工作都很有责任心。刘庆强在河源市电梯公司上班,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他在工地上工作时被绑架,随后被抄家抢劫。石雪梅、周育琴等法轮功学员也在当天被绑架。
一月二十二日,惠东县国保、610、政法委打电话恐吓、骚扰、威胁本地部分法轮功学员,威胁他们的家人要管好人,说:一月二十三日所有法轮功人员不准跑去法院,广州市、惠州市很多人要来惠东县法院给法轮功庭审,如果发现一个就绑架一个。
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开始庭审,法官总是质问追查他们宣传法轮功资料的问题,以及追查他们家里所有被抢走的物品是哪里来的?跟谁联系过?跟谁配合宣传法轮功资料?一直强逼供他们要承认出来。不法人员把三位法轮功学员家里的电脑、手机、打印机、小车、银行卡、现金、大法书籍等一切私人物品全部洗劫一空,作为所谓的“证据”构陷迫害。
律师说: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没有触犯哪一条、哪一款法律,他们也没有伤害过谁,每过公民都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即使法轮功学员宣传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做好人怎么会破坏法律实施呢!在法律上也没有说法轮功是×教。
律师说:修炼法轮功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都没有伤害,只有百利而无一害。相反,迫害法轮功的执法部门才是执法犯法、知法犯法,将来一定要追查责任,并刑之依法,成为江泽民的陪葬品。
整个庭审时间三个小时左右。刘庆强、石雪梅、周育琴的家属,每人最多只准两个家属进去旁听,一共才去了五个人旁听。凡是法轮功学员,都不准进去旁听。
参加旁听的人员有广东省法制、惠州市各个地方的国保警察、惠东县指挥部、国保、法院、检察院、政法委、610办等人员,整个法院的座位都坐满人了。惠东县警察驱赶律师,不准律师进入法院庭审,律师依法坚持,跟他们僵持了一会才进去。
惠东县国保黑箱操作,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给刘庆强、石雪梅另请两位律师,家属感觉莫名其妙。
当天非法庭审时,法院大门口、周围摆放了很多小车、警车、摩托车,站满了很多便衣警察、特警,有骑自行车巡逻的,还有两架七星飞机在法院周围的天空上面飞来飞去巡逻,故意制造恐怖气氛、有临大敌、戒备森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1/广东惠东县刘庆强、石雪梅、周育琴被非法庭审-360717.html
2018-01-18: 广东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钟在惠东县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惠州市国保大队、610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绑架,石雪梅与刘庆强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周育琴被关押在惠州市博罗县看守所。其中刘庆强是被河源市与惠州市、惠东县国保大队、610办一起绑架带走,至今他们已被非法关押十六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8/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9761.html
2017-08-20: 广东惠东县大法弟子周育琴等人在9月份开庭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法弟子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等人在9月份开庭,具体时间还不知道,法庭主审-李彬雄(副庭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20/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2761.html
2017-05-18: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石雪梅被非法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
广东惠东县法轮功学员石雪梅,2016年9月24日被惠东县警察绑架至今已8个月,称所谓证据不足,继续关押迫害不放人,给亲人朋友造成不理解:为什么把修炼法轮功这么好的人都要抓起来坐牢,太不应该了,中国政府到底想怎么了!不是说信仰自由吗?希望惠东县警察尽快把石雪梅放出来吧!不要再被江泽民当枪使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8/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48333.html
2016-09-28: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周育琴、石雪梅、刘建华等遭绑架
2016年9月24日,即上周六中午1点多钟,广东省惠东县周育琴(小周)、石雪梅、刘建华连同外地法轮功学员若干人在家中被身份不明的人绑架,并抄走家中法像,大法书、电脑、打印机、以及若干财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8/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5605.html#169280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