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5: 丹东多个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骚扰
中共两会前后,辽宁省丹东市内多个派出所警察打电话或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有的甚至入室强行拍照,说是上面让这干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起的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十八年来,只要是中共的所谓“敏感日。",警察都会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进行骚扰,干扰了法轮功学员的正常家庭生活,同时也给其本人及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他们的违法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信仰权、侵犯肖像权及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滥用职权罪。
一、到家中骚扰、拍照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丹东帽盔山派出所两名警察敲开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姜红梅的家门,姜红梅没让进去,其中一名警察说你还炼不炼法轮功?姜红梅说:“炼”,这名警察又说:“还炼呗?”另一名警察马上说:“咱们走吧。”两人再没说什么就走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晚,丹东永昌派出所于国祥等三名警察穿着便衣到法轮功学员于传芳家中,于国祥说:“我们来看看你。”然后问:“你是为什么炼法轮功的?”于传芳说:“我因为有严重的心脏病炼功的。”并且跟他们讲没有任何法律说法轮功有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不应被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丹东汤池派出所三名警察敲开法轮功学员刘金华的家大门,一名头戴记录仪的男警察自称叫宋凯西,另一名女警察手里拿着笔和本准备记录,刘金华怕家人吓着,不让他们呆下去。他们还问刘金华其他法轮功学员情况,刘金华说不知道,他们就走了。
二、电话骚扰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丹东帽盔山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谢桂凤的儿子,问谢桂凤还炼不炼法轮功,从此儿子为母亲担心。
中共二会前,丹东头道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孙洪凯的姐姐,问孙洪凯现在有没有工作,都干什么。
两会前某日,丹东九道派出所警察第一次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纪丽君的丈夫,说是要到家里去看看,其丈夫说:“你们别来了,来也不能给你们开门,有什么事我们去派出所吧。”这名警察说:“不用来,我们去就行了。”第二次又打电话说要到家中拍照。三月二十八月又打电话给丈夫,其丈夫没接电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5/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5619.html
2016-03-26: 辽宁丹东75岁老太与法官的对话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辽宁丹东市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传芳因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遭绑架、构陷,被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看守所因检查出她有冠心病、高血压拒收。于传芳尽管年事已高,面对各种阻力聘请当地律师依法上诉,以维护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于传芳接到丹东中级法院一位法官电话:“这个案子是我管,你明天九点半到中级法院来一趟做笔录”。十八日上午九点半,于传芳老人按时来到丹东中级法院,一男一女两位法官接待了她,其中一位女法官姓卢。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法官问:你上诉了?于传芳说:是,我来就是要声明我没有犯罪。我粘贴法轮功粘贴是叫人知道法轮功好,是救人的。法官:法院和检察院的笔录上你都签字了?为什么又上诉?
于传芳说:家人因我年纪大了身体承受不住牢狱之苦,在悔过书上违心地签字,我不知道。笔录是我签的字,我那时被突如其来的打击旧病复发、神志不清,我没看清上面写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字样,后来才知道,他们这是欺骗我老太太。大法给了我二次生命,我不会反过来说大法不好。国家定的十四种×教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也不是×教,我没违反刑法三百条。现在国家规定公务员办案终身制,你们判案是要终身负责的。
法官笑着说:老太太你还懂的挺多的,我们知道。于传芳说:我因身体有各种严重疾病才炼法轮功的,炼功后身体的病都好了,我眼不花耳不聋,做事为别人着想,按师父要求的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我做的是正事是好事, 我没犯罪,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他在犯罪,我希望你们善待大法、大法弟子,对你们有好处,其实你们是真正被迫害的。
法官问:你还有什么想法要说吗?于传芳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本人没犯罪,我要求法院撤回原判决,还我清白。
于传芳老人在整个对话过程中,一直用祥和的心态讲述自己的遭遇与炼功后身心的巨大变化。二位法官也是一直静静地听,没有任何反驳。
丹东中级法院执法人员,请你们听从自己的良知,不要听从任何人、部门的指使,还于传芳清白,为自己与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6/辽宁丹东75岁老太与法官的对话-325851.html
2016-02-19:被诬判三年 辽宁丹东75岁老太上诉
家住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六路的七十五岁法轮功学员于传芳,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八时左右,被丹东永昌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之后被丹东振兴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强加罪名,非法判刑三年。于传芳老人已经上诉,要求撤销诬判。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于传芳老人因张贴“法轮大法好”粘贴,被绑架到丹东永昌派出所,在派出所于传芳向警察讲法轮功真相,所长王辉不让说,还威胁“如顽固下去,从严对待”,并带领多名警察到家中非法抄走珍藏的全部大法著作及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近二千元刚领取的养老金也不见踪影。儿子怕年迈的母亲被不法人员带走,被迫交了五千元保证金才得以办理所谓的“取保候审”,于传芳才于当天晚上九点多回家。
五月初,永昌派出所打电话让于传芳老人到派出所,姓陈的片警让她在所谓的笔录上签字,于洪芳说我没做坏事,法轮大法好,炼功后祛病健身做好人,并写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变化的经过。
三天后,检察院打电话让于传芳去一趟,家人陪同她到检察院后,得知已被非法批捕,检察院办案人员带她到振兴区医院检查身体,后将于传芳送振兴区法院,丹东振兴区法院蒋雅贤欲将于洪芳老人送进看守所,因医院检查出身体有高血压、冠心病,看守所拒收。
八月二十一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开庭,说是“开庭”,只有一名家属及两名穿便衣的警察旁听,也没有事先通知于传芳请律师,连审判长陶占华自己都说“只是走走过场”,当天没有宣判。
非法庭审后,家属找到陶占华说:如果老太太不炼法轮功早就不在世了。于传芳也告诉陶:国家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你们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你们在犯罪。陶告诉家人:“如你们到丹东司法所、街道办理街道管制就不判,否则就是八十岁该收监照样收监。”
只因于传芳老人不在所谓的街道管制书上签字,十一月十八日,振兴区法院违反宪法及法律,执法犯法,对信仰法轮大法的于传芳老人诬判三年。
于传芳已聘请当地律师依法上诉,要求丹东振兴区法院依法撤销诬判,还法轮大法清白与本人清白。律师已将委托书上交丹东市中级法院。请正义人士关注与帮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19/被诬判三年-辽宁丹东75岁老太上诉-324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