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朝阳市20位诉江公民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五月开始,根据当局新出台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规定,被迫害十六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但在过去七个月中,辽宁省朝阳市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因为依法控诉江泽民(诉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十二年,至今仍有五十多人面临非法庭审,仍被朝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目前,朝阳市市区、周边县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如下:
朝阳市:姜伟被枉判重刑十二年,李国俊十一年,吴金萍七年,宋志富六年,景菲一年、勒索二千元,任曼一年,赵红军四年,已送往监狱;
朝阳县:王国军被非法判五年。
建平县:尹秀芝被非法判七年、勒索二万元,林江梅七年、罚金二万元,陈素英九年,王志国(小儿麻痹,坐轮椅的残疾人)四年,沙锦堂(七十多岁)十年。
北票市:周瑞学被非法判六年半,刘淑花五年,王庆五年,王玉华五年,张海丰三年,杨庆花三缓四、李志宏三年缓四年。
凌源市:七十九岁的刘殿元被非法判十一年。
另有,徐秀华、霍会贤、孙连成、张为民被判三年缓四年,杨泽梅、霍会贤六个月,赵洪学、刘亚萍三年缓四年,吕新二年缓三年,黄丽新等十多人非法判缓释,回家。
在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和双塔区政法委书记王辰相互勾结下,有的释放回家的法轮功学员被敲诈巨额钱财,多则二十多万,少则七、八万元不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31/朝阳市20位诉江公民被非法判刑-329455.html
2015-12-15: 辽宁朝阳30多位诉江民众被非法批捕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30多名依法诉江的公民被当地公检法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掀起控告江泽民大潮。至今已有二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机关控告、起诉前中共头目江泽民。控告人数之多,范围之大,前所未有。
法轮功学员此举引起江泽民集团及其追随者的恐慌,他们恐惧被清算,利用核实诉江立案之机,以非法抓捕、抄家、关押、判刑等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企图阻挠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自诉江以来,辽宁朝阳市对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不断进行绑架、骚扰,强迫他们在不诉江的单子上签字。十月份朝阳县公安局人员拿着诉江法轮功学员的名单,强迫法轮功学员签字,不然就拘留十五天。
十一月九日,在朝阳市委书记蹇彪与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的指令下,已知姓名的就有近百人被绑架、抄家,过程中警察不出示任何证件,翻抢东西与钱财。
李超亲自去北塔分局监督迫害,致使北塔分局抓捕人数最多,北塔警察在抄姜伟家后,姜伟女儿准备结婚买电视的钱不见了,69岁霍会贤老人的上万元现金与银行卡被北塔警察抢走。
当天多名法轮功学员家里的大量物品与钱财被警察抢夺走,而且警察严密封锁消息,如有释放的必须由李超亲自签字,一切由李超与政法委的人员来定。李超放狠话要判一批,现被抓捕的多人都是60多岁的老人。
现已知被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的有:吴金萍、徐金凤、任曼、张永奎、姜伟、景菲、刘亚萍、杨泽梅、李国俊、周洪志、吕新、林梦芬、赵晓伟、宋志富(60多岁)、霍会贤(69岁)、邵营辉(60多岁)、许翠霞(65岁)、徐秀华(60多岁)、张燕杰(60多岁)、孙连成(64岁) 。
凌源检察院非法批捕现已知有:齐晓燕、张庆泰、毛永春、马岩华。
朝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现已知有:张桂芝、张为民。
建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现已知有:方永军、张淑芝、林江梅、迟淑华、尹秀芝。
另有,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黄丽新、赵洪君、闫继光、高建新(63岁)、张世云(64岁)、刘桂玲、王国军、陈素英、沙锦堂夫妇、王志国、逢姓、吕淑华等情况不详。
朝阳市有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十一月九日抓捕中被迫流离在外,现仍被李超等人追捕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5/辽宁朝阳30多位诉江民众被非法批捕-320486.html
2015-11-14: 辽宁省朝阳市、县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十一月九日,辽宁省朝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已知姓名的除景菲、董大姐、小霞、闫继光、刘亚萍、吕仕英、于海英、李国俊、吕欣、赵红军、于西林、张立红、小曲、温老师;
朝阳县公安局绑架的有张亚林,张桂芝外,还有朝阳市(可能含朝阳县的)张永奎、徐秀华、周洪志、刘志、宋东富、林梦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3/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9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