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2: 十年青春狱中过 辽宁大石桥耿春龙控告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耿春龙,四十二岁,辽宁省大石桥市虎庄镇前台村人。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迫害后的十六年中,耿春龙被多次骚扰、绑架、关押、抄家、被非法判刑十年,遭受各种酷刑迫害,九死一生。今年七月,耿春龙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对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已被两高签收。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之初,耿春龙只有二十六岁,正值人生风华岁月,耿春龙说:“我的青春整个都是在被非法关押和十年冤狱中度过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不仅给我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也给我的家人和亲人精神造成巨大痛苦,经济造成重大损失。我的父亲因我和母亲被迫害心灵承受巨大的痛苦,于二零零一年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含冤离世。我结束冤狱回家时,家中已经是一贫如洗。因当地派出所在‘610’操控下仍对我不断骚扰,我被迫离家,至今仍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
以下是耿春龙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我多次被大石桥市虎庄派出所上门骚扰、绑架,抄家,前后七、八次被送到大石桥市拘留所关押,每次都是十五天,每次五百元的伙食费,共计人民币四千元左右。在拘留所每天吃的是发霉的窝头,遭严管迫害。被大石桥市拘留所白所长用塑料管子抽打,疼痛难忍。
脸被打的变了形
我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和母亲、姐姐、姐夫、外甥女依法进京上访。在信访办,我们被当地派出所(大石桥市虎庄乡派出所、大石桥市官屯派出所)的截访人员绑架到一个宾馆。我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陆国柱关在一起,戴着背铐。到了晚上他们开始对我施暴。有个叫张海深的警察问我“上访前在哪住的?”我就说了一句“我不能说”,他就开始打我。用拳头猛打我的脸,他还用画报纸垫在我的脸上打,说这样打我,别人看不到有伤。他不停地打我,打累了歇一会儿再打。一直打我到半夜十二点。我被打得满脸是血,满身是血。打得血溅了一墙,张海深就去擦。擦血的时候我看他手都在发抖。
第二天早上我的脸已经被打的变了形,整个脸肿了起来,眼睛肿成一条缝,里面都充血了,几天看不清东西。更卑鄙的是第二天早上,他们竟然强行将我带到我的母亲、姐姐、姐夫和我七岁的小外甥女面前。她们都惊愕的说不出话来,我使劲把眼皮睁开一点缝,解释的笑道:没有事儿。小外甥女先前可能都没认出我,听见我说话才喊“是我舅舅!是我舅舅!”我知道我的亲人看到我被打的样子不知道有多揪心,还有我的小外甥女,那年她才七岁,这件事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第二天我们被送回营口大石桥市,直接被关进大石桥市拘留所,十五天后我被劳教两年,我母亲被劳教一年,我被送到营口市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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