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7: 父母多次遭绑架迫害 张雷控告元凶江泽民
锦州市义县义州镇居民张雷的父母亲修炼法轮大法,给一家人带来和睦、欢乐、幸福。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张雷的父亲先后遭到七次绑架、两次非法劳教;母亲先遭到四次绑架、拘留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张雷用举报网站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系统已经接收。
下面是张雷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张丽军、母亲雷荣新都是一九九七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他们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尤其是母亲患有肾炎,过敏性紫癜,医院都治不好,只能回家吃中药维持,还经常便血,身体非常不好,夏天热也感冒,冬天冷也感冒,一年四季没有几天好过的,由于身体不好,心情也就不好,修炼后,他们多种疾病全好了。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在中国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打压。同年九月,义县城关乡派出所杨成文等警察到我家问我父母:“还炼不炼法轮功?”我父母说:“这么好的功法咋能不炼呢?”就把我父母一起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而且对每个人还勒索1000元,无据。当时我才八岁还在上学。
同年,父亲开面包车下乡发真相资料,被义县公安局政保科杨玉祥、城关乡派出所师坤来等警察,绑架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面包车被扣六个月,这经济损失多少咱不说,取车时还被勒索现金1400元,无据。
二零零零年,父母亲又被铁西村主任绑架到村里洗脑班非法关押7天。一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彦复到我父母家,把我母亲和到我母亲家串门的三姨一起绑架,因三姨是村上的文书,村上正在分地,村长到处托人,才把三姨放回。我母亲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5000元钱,无据。
还有一次,我母亲和同修发真相资料,被义县铁路派出所警察陈乃志几人给绑架到锦州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家前家人被勒索1000多元钱,无据。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父亲用手机传真相被义县公安局政保科李春雨绑架到锦州教养院非法关押1年。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父亲被城关乡派出所杨成文、陈乃莲等警察,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父亲被城关乡派出所绑架到被锦州劳动教养院非法关押一年。
由于锦州公安局和县公安局等单位的频繁骚扰,我父母不能在家呆,被迫出走到外地,长达五年之久。此外,父母亲被勒索现金最少也得两万元以上。
以上这一切都是对我父母亲的迫害,信仰无罪,讲真相没错。我父母只是想做一个好人,同时也想让别人知道法轮功是好的,这有错吗?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按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那不是社会真正需要的吗?就为了这些,我父母遭到了江泽民对修炼法轮功学员持续长达十六年的残酷的迫害。我父母遭受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由于江泽民的灭绝迫害政策,使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判刑和致残、致死,使无数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造成多少人间悲剧!我要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这个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世人的元凶,替我父母伸冤。
被控告人江泽民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被控告人江泽民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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