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6:河北省涿州市孙庄乡法轮功学员胡学艳遭骚扰
2005年8月11号上午,河北省涿州市孙庄乡派出所两警察,在南横岐村支书的带领下,到法轮功学员胡学艳家骚扰,让胡学艳于下午2点30分到孙庄乡派出所。下午2点30分,胡学艳在丈夫(未修炼法轮功)的陪同下与本村支书一起到了孙庄乡派出所,胡学艳给警察讲真相,但警察态度蛮横,让胡学艳及其丈夫立正别动,并给其二人录像,三名警察问胡学艳关于写诉江状的问题,问“为什么写诉江状,谁帮忙写的?”等等一些问题。派出所的人说高检下来人查了。最后逼胡学艳写“四书”,并罚款10000元。8月12号,胡学艳的丈夫给孙庄乡派出所送去5000元钱,交了一本大法书,警察才罢休。
孙庄乡派出所警察还通知南横岐村支书让其本村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学臣也到孙庄乡派出所报到,李学臣坚决不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6/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14190.html#1581523194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