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4: 辽宁省阜新市王杰7月8日结束四年冤狱从辽宁省女监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4/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9965.html
2019-01-24: 辽宁省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耿素凤(五监区)、王杰(老年监区)、叶红梅(五监区)、包玉琴、陆丹(2019年2月2日将冤狱期满)、翟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4/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80784p.html
2017-04-23: 法轮功学员耿素凤、王杰、叶红梅、吴秀芳、张国珍、杨秀芬六名均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女子监狱。耿素凤被非法关押在第五监区,从明慧网三月十六日大陆消息得知,法轮功学员耿素凤希望家属去监狱要人和办理申诉手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23/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46004.html
2016-06-10:辽宁阜新市两位善良老太被荒唐判刑
二零一六年五月底,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践踏法律,荒唐地对俩位七十岁左右的善良老太太王杰、耿素凤分别判处七年、四年的重刑。据悉,阜新市六十六岁的胡占亭粘贴法轮功真相被绑架,被海州区法院剥夺辩护权、非法判刑七年。
人人交口称赞的王杰老人被入室绑架、抢劫、非法判刑
家住阜新市西铁南驿小区的王杰老人,一位人人交口称赞的老太太,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在家中被西铁派出所曹旭等警察绑架、抄家,家中四万多元现金也一并被掠走。家人到派出所追问 为何带走王杰时,警察当时说因为控告“国家领导人”,第二天又改口否认是控告江泽民的事。此过程,抄家抓人者未出示逮捕令、搜查令,也没有提供没收财物清单,均属违法行为。
西阜新派出所、海州公安分局(周志勇、薛宗熙)、海州区检察院(王家雷)等人经过五个月的构陷,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在海州区法院非法对王杰老人进行了庭审,上演一场闹剧。公诉人声称王杰老人有五百个条幅(这是纯粹的无中生有),律师要求当庭出示实物证据,法官根本无法出示。公诉人始终不敢提及诉江一事,西阜新派出所提供的所谓理由前后不搭,漏洞百出,一会儿是滥诉、诬告,一会儿又是有人“举报”,而当律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官又找各种借口不准予。
此外,从王杰老人家非法抢劫四万余元现金,检察院的最初案卷上写的是一千张有字,庭审中却变成了一万张。而且声称钱已上交财政,无以为证。事后追问,法院称并无上交财政的凭证。四万余元现金的去向成迷?
主审法官崔毅有意避开诉江一事,问王杰老人关于电子文档是否属实时,王杰平静地说:“我是控告江泽民了,因为他迫害我们,控告他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主审官赶紧低下头。后来,律师要求法院公示检方所提供的物证与人证,法官以案件特殊为借口,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最终,海州区法院崔毅等法官故意错用刑法300条非法定罪,蓄意判七年重刑。
有口皆碑的耿素凤老人再次被绑架、判刑
耿素凤老人是曾经在当地颇为知名“品品尝尝”饭店的老板娘,很多人都认识她,人品有口皆碑,曾被评为市劳模、政协委员,还曾任私营协会副会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迫害过六次,二零一一年四月被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三年。
耿素凤2015年10月初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2016年5月24日下午,耿素凤在海州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当庭没有律师辩护,只允许两位家属旁听,旁听席坐满警察和便衣,耿素凤本人为自己做了辩护。
庭审期间,耿素凤讲:被绑架当日早晨,她是路过电线杆旁,见有一张大法粘贴掉在地上,于是捡起来重新贴上。此时和平派出所所长司宝坤出现,打电话又叫来两个警察将其绑架的。
据悉,原本聘请的山东律师在开庭前一天被家属辞退,原因是海州区法院姓胡的法官威胁、诱骗家属:辞退律师就少判,不辞律师加重判刑。家属因惧怕其卑劣手段,无奈之下,临开庭辞退了辩护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0/辽宁阜新市两位善良老太被荒唐判刑-329864.html
2016-05-14: 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王杰再次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王杰老人于2015年7月9日在家中被西阜新派出所警察绑架。西阜新派出所、海州公安分局、海州区检察院、海州区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合谋对王杰老人进行非法庭审。海州区法院欲于5月16日再次对王杰老人再次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4/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8472.html
2016-04-19: 老伴被非法关押九月 辽宁阜新市老人申诉
家住阜新市西铁南驿小区的七旬老太王杰,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在家中被西铁派出所曹旭等警察绑架、抄家,家中四万多元现金也一并被掠走,警察当时说因为控告“国家领导人”,后又改口否认是诉江的事。
之后,西铁派出所捏造所谓“证据”构陷王杰,海州区检察院、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开庭,公诉人始终不敢提及诉江一事,所提供的“证据”前后不搭,漏洞百出,一会是滥诉、诬告,一会又是有人“举报”。律师要求法院公示检方所提供的物证与人证,法官以案件特殊为借口,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王杰老人被非法关押至今九月,老伴王永君治病买棺材的四、五万元钱被抢劫至今未还,王永君老人被迫到相关政府部门伸冤。下面是老人的检举信:
我叫王永君,家住西铁南驿三小区,今年七十岁。我今天要实名举报海州区西阜新派出所的指导员曹旭、海州公安分局的周志勇、薛宗熙及海州区检察院的王家雷。状告他们捏造事实、互相包庇来陷害我老伴王杰,迫害我们全家一事。
事情是这样的: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西阜新派出所指导员曹旭等人到我家中,说要我的老伴王杰到西阜新派出所了解一些情况,我老伴说“我又没犯什么法,有事在家说,我看家呢,我走了我家丢钱怎么办?”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老伴这句话招来了魔难。曹旭等人不由分说把我老伴强行拉到派出所,进门就翻老伴的兜,朝我老伴要家门钥匙。老伴说你们把我抓来连个外衣我都没穿上,哪顾上拿钥匙呀!没想到他们居然重返我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竟撬门压锁、强行入室,把我家翻的一片狼藉,我有照片为证,并且把我治病买棺材的钱(现金四、五万元)都劫走了。而我们家属始终未收到逮捕令、搜查令、没收财物清单等任何书面文件。
我曾去西阜新派出所要求归还我的私人财物,曹旭等人承认从我家拿走了四、五万元,说已经上交,并说爱哪儿告哪儿告去。面对强权者,我欲哭无泪,我想违法乱纪的只是个别人,总有管这事儿的清官。于是我来到了海州区公安分局找到了国保大队长周志勇。周志勇说只是叫他们到你家看看,是他们抓的人,找我干啥?后来他又告诉我找管刑侦的薛宗熙。薛宗熙说案子到检察院了。
我又去了海州区检察院,在那里讲述了我家的遭遇,当说到我的买棺材钱四、五万元都被抢走并被上交时,他们大吃一惊,因为西阜新派出所提交的材料里根本没那么多!他们让我往回找。
我隐约的感觉到了曹旭等人的用心不良,看来我得请律师跟我出面了。我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子,还得了轻微脑血栓,丧失了劳动能力;由于我农民出身,没有经济来源,我的两个孩子也都是自食其力,生活的也很艰难,如今我的买棺材钱又被抢走,叫我怎么活呀!于是我联系了律师,让他与我一同去找薛宗熙反映情况。
到了海州区公安分局,我们找到了薛宗熙,同样,当他听到我家丢了四、五万元时,也震惊不小,但狡猾的他不但不告诉我们西阜新派出所究竟上报了多少钱,还试探的问我们是否有证据。当看到我们证据在握的样儿马上说他调查调查。结果他们不是在调查,是串通啊,马上从派出所到分局他们的口径一致了。
后来案子到了检察院,他们以补充证据为名把事儿补齐了。可是在海州区法院开庭的时候,公诉人王家雷说的我老伴的所谓条条“罪状”都是诬告与诬陷,条条都被律师驳回,这在当时的庭审记录上都有录入为证。
我作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遵纪守法,我们全家并没伤害过谁,我不明白作为国家公务员,百姓的父母官,不但不为国家着想,不为老百姓谋福,竟带头阻碍国家的依法治国政策的落实,还以公职之便来破坏现政府新政策的法律实施,是何道理!从派出所到分局再到检察院,他们居然做到了没证据找证据,找不到证据编证据来办案,真是荒谬至极。
我知道,现在我们国家出台了许多新的法规与政策,更新的《公务员》法、“法官责任终身制”,还有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的《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新颁布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等,通过这几个月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我彻底明白了:
1、我老伴没罪。他们绑架我老伴的理由是我老伴起诉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了。我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首先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最高检、最高法颁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老伴是在这个大环境下提出对江泽民的控诉是完全合法的。至于江泽民有没有罪,有什么罪那是最高检、最高法应该调查的,公安部门没权插手,更没有权利对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2、我老伴信仰法轮功没罪。翻遍我国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修炼法轮功犯法。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个,根本没有法轮功!相反我国《宪法》里却明确规定着“信仰自由”。
另外我老伴近七十岁的人了,在信仰法轮功的这十几年里没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针,不但身体好,心地也好,在家里家外都是好人。没想到曹旭等人专与好人为敌,这么大力加害,把我家钱抢走,还编造证据,把人送到法庭上陷害,(在庭上,我律师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他们编造的那么多条所谓罪状的人证、物证,他们没有。就包括那四五万元的上缴存单都没有原件。另外,他们没有任何法律权利能把钱上缴,没权上缴又没原始存单,那钱的去路只有一个:被他们私吞、瓜分!)真是卑劣至极!
我老伴如今已被无理冤押九个月了,在里面思儿念孙,我每天也饥一顿饱一顿的在孤独中盼着老伴回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9/老伴被非法关押九月-辽宁阜新市老人申诉-326835.html
2015-12-27: 辽宁省阜新市执法者构陷无罪的好人
在中国大陆有一种特殊的庭审——没有原告的庭审,那就是对信仰法轮大法的民众的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在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又上演了这样不光彩的一幕——真实展现当今中共人权迫害的一幕,以捏造伪证、故意错用法律为基础的蓄意陷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家住阜新市南驿三小区的王杰老人被西阜新派出所(又名西铁派出所)的曹旭等人入室绑架。后曹旭等人又返回,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撬门压锁非法抄家,掠走现金四万余元及其它部分物品。此过程,抄家抓人者未出示逮捕令、搜查令,也没有提供没收财物清单,均属违法行为。王杰老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
西阜新派出所、海州公安分局、海州区检察院、海州区法院经过五个月的构陷,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在海州区法院对王杰老人进行了非法庭审。这场庭审可以堪称是海州区执法人员自我侮辱的一场闹剧。
首先是捏造证据,蓄意陷害。庭审中公诉人声称王杰老人有五百个条幅,这是纯粹的无中生有,律师要求当庭出示实物证据,法官根本无法出示。
从王杰老人家非法抢劫四万余元现金,检察院的最初案卷上写的是一千张有字,庭审中却变成了一万张。而且声称钱已上交财政,无以为证,此行为也是违法的。
其次,西阜新派出所提供的所谓控告理由前后不搭,漏洞百出,一会儿是滥诉、诬告,一会儿又是有人“举报”,而当律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官又找各种借口不准予。
最重要的是,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行为均是合法的。因为,《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王杰信仰法轮大法是宪法第三十六条赋予公民的权利,拥有法轮功宣传品是信仰自由具体体现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因为,无论王杰老人拥有什么、拥有多少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
法庭企图使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给王杰老人定罪,这是执法人员故意错用法律。因为,首先,“邪教”不成立,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是没有法轮功的;其次,“破坏法律实施不成立”,王杰老人是一位手无寸铁的老太太,有什么能力破坏法律的实施?而且法庭根本无法明确指出王杰老人以什么方式、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
起诉江泽民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检举。
因此,阜新市海州区的公检法人员,是在故意错用法律、假设有罪的前提下,又蓄意捏造了种种所谓的证据,陷害之意昭然若揭。
崔毅法官、王家雷检察官、薛宗熙警官等人,作为执法者,此种行为不是对自己的侮辱吗?是你们不懂法的无知呢?还是迫于压力昧着良心故意执法犯法呢?你们可要知道,中共中央政法委已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况且,你们想过吗?这是没有原告的非正常庭审,你们居然以执法者的身份捏造证据陷害无罪之人,这不是典型的人权迫害吗?你们看不到迫害法轮功的高官正在纷纷落马吗?看不到文革打手们的可悲下场吗?看不到已经有五十多位中共高官因为迫害法轮功在全球各国被起诉甚至定罪了吗?在政治运动中给中共做替罪羊、牺牲品,不愚蠢吗?
以史为镜,历史上对正信的迫害从来就没有成功过,基督教被镇压了三百年,而今却成为了西方社会的普遍信仰,两千五百多年前,佛教从印度传出,同样遭遇了当权者的迫害,可是佛教弘扬至今。相反,因为残酷迫害基督徒,强大的罗马帝国在经历了数次瘟疫、地震、火山爆发后灭亡了。
法轮大法是伟大的佛法,教人修心向善,净化心灵提升道德,并对祛病健身有奇效。因此,迅速洪传全球百余国,获得世界各国各级政府的褒奖、支持信函和议案高达三千多项。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成为国际畅销书。
对法轮大法弟子的迫害就是对良善的打压,对正义的挞伐,是对人类文明、道德的挑战,必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和天理的恶报惩罚。
目前,王杰老人被非法迫害案件已经由海州区法院退回到海州区检察院,目的是补充所谓的证据。希望海州区的公检法人员能够秉持良知、认清形势,公正执法,依法无罪释放王杰老人,莫做罪恶的帮凶,给自己留条后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7/辽宁省阜新市执法者构陷无罪的好人-321172.html
2015-12-10: 69岁老人遭非法庭审 一句话令法庭无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在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刑事十号庭里,六十九岁的老人平静地说:“我是控告江泽民了,因为他迫害我们,控告他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一时间,法庭人员沉默不语。
家住阜新市西铁南驿小区的王杰老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在家中被西铁派出所曹旭等警察绑架、抄家,家中四万多元现金也一并被掠走。家人到派出所追问为何带走王杰时,警察当时说因为控告“国家领导人”,第二天又改口否认是诉江的事。之后,西铁派出所捏造所谓证据,构陷王杰。海州区检察院、海州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十二月八日的法庭上,旁听席座无虚席,人们看到证据在握的律师与一旁唉声叹气的公诉人员、无精打采的审判人员形成鲜明对比。在一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始终不敢提及诉江一事,而派出所提供的所谓理由一会是滥诉、诬告,一会又是有人“举报”,所提供的证据也是前后不搭,漏洞百出。
主审法官崔毅有意避及诉江一事,问王杰老人关于电子文档是否属实时,王杰平静地说:“我是控告江泽民了,因为他迫害我们,控告他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主审官赶紧低下头。后来,律师要求法院公示检方所提供的物证与人证,法官以案件特殊为借口,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退场时,旁听者们议论纷纷,有人对法警说:“这不是你们在犯法呢吗?”法警无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0/69岁老人遭非法庭审-一句话令法庭无语-320289.html
2015-12-07: 辽宁阜新海州区法院12月8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7/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0138.html
2015-09-18: 王叔的家被土匪抢劫了吗?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微风轻抚,天气晴好。和许多老人一样,王叔吃过早饭就出门遛弯,今天也不例外。
可当中午王叔回到家中时,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家里象遭到劫匪洗劫过一般,一片狼藉。马上清点财物,发现四、五万元现金及一个四千元的存款折全部丢失了,家里的一些物品也不见了。老人脑袋嗡一下,那可是我攒了多年的买棺材钱啊!
这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原来,辽宁省阜新市西铁派出所副所长曹旭等人洗劫了王叔家的财物,并且非法带走了王叔的老伴王杰阿姨。
这天上午,西铁派出所副所长曹旭等人伙同社区人员到王叔家敲门,王叔的老伴王杰阿姨正在家中,曹旭等人要求王姨到派出所了解一些情况,王姨说:我也没做坏事,我不去,我走了家中没人丢钱怎么办。但是王杰阿姨连钥匙都没顾上拿,就被曹旭等人带走。到了派出所,一进屋,曹旭等人就翻老人兜找家门钥匙,没能找到,他们再次返回竟然撬门砸锁入室,进行了非法抄家,因而出现了王叔眼前的一幕。
王杰阿姨今年六十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至今,身体非常棒。用她二儿媳许娜的话说,我妈这么多年就没生过病,一片药都没吃过。给我们省了多少心!只要我妈在家,家里啥事都能化解,啥事在我妈这都不是事儿。王杰阿姨热心肠、心眼好也是众所周知的,前一阶段大儿媳妇有病住院,顿顿饭都是王姨给送,同病室的都以为她们是亲娘俩呢。而王叔家族中的人都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王杰阿姨修炼了法轮大法才做到的。
修炼法轮大法不仅给王杰阿姨带来了好身体,还带来了一大家人的和睦,为此王杰阿姨非常感恩法轮大法。恰逢今年五月,法院立新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所以海内外十多万法轮大法的受益者纷纷向我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诉状,起诉十多年来非法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王杰阿姨也毅然加入其中,分别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诉状。
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而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这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致使众多信仰法轮大法的同胞遭受非法关押、野蛮毒打、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人数无以计数。因而,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江泽民欺骗全国人民仇恨法轮功,同时胁迫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作为元凶,他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刑法,也违反了国际法,罪大恶极,罄竹难书。那么他的追随者在法律上是同案犯,必然是同罪。可是法轮功学员把公检法司人员也视为受害者,只起诉祸国殃民的首犯江泽民一人,这是多大的善心呀!西铁派出所的曹旭等人,你们不但不做一个真正的惩恶扬善的警察,怎么还能助纣为虐呢!
曹旭,不要被眼前利益迷住双眼,如今连“七一”宣誓都是维护《宪法》,你可不要执法犯法啊!你们还在延续着江泽民在位时的嚣张,可是你是否知道,今年的“法官终身责任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等都已随时等待将执法犯法者抛出做中共的替罪羊!文革的教训,四人帮、红卫兵的下场,还有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等等的结局还不足以让你们警醒吗?更何况,海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人员都说,只是让你们到王杰家核实核实,是你们自己抓的人。看看,现在就已没人替你做后台了吧!
有这样一个事例: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派出所所长周立波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面对法轮功学员一再劝善却不悔改,后患皮肤癌,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年仅四十余岁的他痛苦不堪地死在医院病床上。据当事医生讲,周临死时哀叫:“我不再整法轮功了,饶了我……饶了我吧!……”周立波在自己身上上演了“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的悲剧。
曹旭等警察们,为自己生命的永远着想吧!不要到没有后悔的机会时才来后悔。抓紧时间,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赎还罪过,与罪恶的江泽民切割开,不要给他当陪葬,才是明智之举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8/王叔的家被土匪抢劫了吗--315855.html
2015-09-12: 辽宁阜新市几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2015年7月9日被绑架的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王杰,其被迫害案件已被海州区检察院退回到西阜新派出所。
2015年6月13日被绑架的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齐玉甫,其被构陷案件已到海州区检察院,目前家人正在请正义律师。
2015年8月19日被绑架的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胡占亭,目前律师正在争取取保候审。
2014年8月11日被绑架、2015年3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的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张国珍,被劫持至沈阳女子监狱,体检血压200,家属正在交涉要人。
2015年8月18日被绑架的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金桂兰已回家,同时被绑架的吴秀芳被转到新地看守所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2/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5611.html
2015-07-19: 辽宁阜新市西铁法轮功学员王杰被绑架
2015年7月9日中午,辽宁阜新市西铁法轮功学员王杰,在家中被市国保大队、西铁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3、4万元左右的现金,还有一个4千元的存款折被抢走。王杰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
家里人去市公安局要人,警察称因诉江的事抓人。目前,西铁派出所欲拼凑材料上报检察院,加重对王杰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9/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12661.html
2015-07-11: 辽宁阜新市西铁法轮功学员王杰被关押到看守所
辽宁阜新市西铁法轮功学员王杰,2015年7月9日中午,在家中被市国保大队,西铁派出所警察绑架到西铁派出所,家里被抄。听其家人说翻走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光盘、打好的粘贴、还有3、4万元左右的现金,还有一个4千元的存款折。晚间将王杰送到新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家里人去市局要人,听市局的人说是因诉江的事抓的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1/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12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