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1: 辽宁抚顺许春霞、于振艳、吴素丽被非法判刑 辽宁抚顺望花区法轮功学员许春霞、于振艳、吴素丽5月16日沈阳东陵区法院开庭,判吴素丽三年缓期执行三年,已回家;许春霞四年,于振艳三年,还有十天上诉时间,望同修加持她们的正念,解体另外空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1/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3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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