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3: 随着江氏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迫害的升级;单位对我们的监管也逐渐升级。从一天24小时的严密的监控,电话骚扰,平时外出要与对方领导请示,发展到丈夫上下班有两人专门跟踪接送,还与车队领导办交接手续。晚上有两人守在楼道里监视住所,这四人是单位外雇的民工,每人每天给30元的补助。这钱也是让被看管的大法弟子出,只有我们没出。其他被看管的同修都被罚款2000-3000元不等。其中就包括雇民工的钱。就这样我们的整个生活都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下。我们的人身是不自由的,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侵害。面对不公,我们再一次踏上了上访之路(2000年6月),我们一家三口被带回单位。我又被关到温泉宾馆看管起来。第三天下午被带到分处做了询问笔录,然后由我单位2名同事陪着,我呆在一个房间里,一直坐在一条上椅做到第二天早上。分处人员来告诉我说:没事了,你可以回家了。可我们社区领导就是不让我回家,又强行把我送回温泉宾馆(一起看管的还有四名同修)又关了一个星期。我们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一个事业单位有什么权力说关人就关人?这不是私自关押是什么?这不是违法是什么?我们不应该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有一个同修开始绝食抗议。
后来看到关押我们的领导无动于衷,还放出话来说:不吃饭没关系,不行了就打点滴。看到同修躺在床上憔悴的面容,我们感到难过而自责。我们开始一起绝食抗议。我们一起绝食抗议的第二天,他们就通知同修的家人,让交1万元钱,就可以回家了。我们每个人都交了1万元左右不等的钱,才回了家。丈夫被带到分处做了询问笔录后就回单位上班了。还是不安排送班。就是在单位被看着。上下班有两个民工跟踪接送,他们还有办交接手续。晚上仍有两名民工在楼道里守候。这样过了1个月,7月26号,公司领导打电话叫他说分处来人找他谈话,他就去了。结果分处直接把他送到了东营市油田第一看守所,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为名刑事拘留(拘留证我还保存着)。在看守所里,因为丈夫炼功,被所长张某打耳光。还被戴上了20多公斤重的大脚镣(据说是给重刑犯戴的),稍微一走动,脚脖子就被磨破了。当时监室里的一个犯人把自己崭新的一条牛仔裤撕了,给丈夫拴住脚镣中间的大铁环,让丈夫用手提着走,以减轻对脚脖子的摩擦力。就这样他的脚还是被磨出了厚厚的血痂。在看守所女监室,还有两名女同修,她们受到吊铐一天一宿。手脚相连两人铐在一起三天三夜,连厕所都不能上,一直关了28天。后来丈夫和两名女同修一起被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