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 青岛 李沧区 >> 李浩

个人情况: 青岛李沧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临沂莒县开发区
拘留时间: 2013年5月2日
有关恶人: 山东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区分局“610”、青岛市“六一零”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3-05-24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山东 > 青岛 即墨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5-01-11:体检不合格 袁绍华仍被强行送入山东省监狱 2014年12月22日,山东即墨普东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欲把袁绍华非法送入山东省监狱,在山东省监狱因体检不合格,血压高达210,监狱拒绝接收袁绍华,袁绍华又被非法送到章丘看守所医院“治疗”4天,2014年12月26日送到山东省监狱医院,现在仍给他打吊瓶。 2015年1月6日,袁绍华的妻子和儿子去山东省监狱看望袁绍华,看到袁绍华的气色还不是

2015-01-11: 体检不合格 袁绍华仍被强行送入山东省监狱
2014年12月22日,山东即墨普东看守所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欲把袁绍华非法送入山东省监狱,在山东省监狱因体检不合格,血压高达210,监狱拒绝接收袁绍华,袁绍华又被非法送到章丘看守所医院“治疗”4天,2014年12月26日送到山东省监狱医院,现在仍给他打吊瓶。

2015年1月6日,袁绍华的妻子和儿子去山东省监狱看望袁绍华,看到袁绍华的气色还不是很好,脸色发黑,人显得很憔悴。

据悉,有两个监护,天天“陪着”袁绍华。

袁绍华因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健康,现在却被非法迫害致高血压,而且被强行送入山东省监狱。呼吁社会上的正义人士关注这些信仰“真、善、忍”而被迫害的好人,立即停止迫害。

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陆雪琴、李浩、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中共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书,“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象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

最终,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袁绍华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诬判10年和4年,杨乃健、冯华、刘秀贞被青岛市城阳区法院诬判7年、4年、3年,崔鲁宁、李浩被李沧区法院诬判5年半和4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34.html#15110235158-1

2014-09-02:青岛陆雪琴、袁绍华、崔鲁宁、李浩上诉到青岛中级法院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袁绍华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诬判10年和4年后,现已上诉到青岛中级法院。主管法官是刑一庭的赵彩霞。 另外,被李沧区法院诬判的崔鲁宁、李浩的“案件”也已上诉至青岛中级法院,主管法官也是赵彩霞。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9/10/3194.html ht

2014-09-02: 青岛陆雪琴、袁绍华、崔鲁宁、李浩上诉到青岛中级法院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袁绍华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诬判10年和4年后,现已上诉到青岛中级法院。主管法官是刑一庭的赵彩霞。

另外,被李沧区法院诬判的崔鲁宁、李浩的“案件”也已上诉至青岛中级法院,主管法官也是赵彩霞。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9/10/319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6798.html

2014-06-23:青岛法轮功学员冯华遭受的迫害 青岛法轮功学员冯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与陆雪琴、杨乃健等法轮功学员一起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期间,冯华远在陕西的父亲曾来青岛,想给冯华请律师,遭到青岛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的威胁,未能请律师代理,所以,在被非法关押的几人中,只有冯华在看守所的状况不为外界所知。近来,冯华托人捎出了自己的辩护状,其中揭示了青岛警方对其施以酷刑的真相。 青岛市610控制警察于

2014-06-23: 青岛法轮功学员冯华遭受的迫害

青岛法轮功学员冯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与陆雪琴、杨乃健等法轮功学员一起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期间,冯华远在陕西的父亲曾来青岛,想给冯华请律师,遭到青岛市检察院一工作人员的威胁,未能请律师代理,所以,在被非法关押的几人中,只有冯华在看守所的状况不为外界所知。近来,冯华托人捎出了自己的辩护状,其中揭示了青岛警方对其施以酷刑的真相。

青岛市610控制警察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陆雪琴、崔鲁宁、杨乃健、冯华、刘秀贞、李浩。当时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调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从开始当局阻止律师接见,到后来不断的更改所谓的“罪名”,再后来又耍流氓拆分“案件”,其中,杨乃健受到了酷刑迫害。刘秀贞、杨乃健、冯华被城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城阳区法院。
城阳法院突然通知杨乃健和刘秀贞的家属,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在即墨普东镇看守所开庭。杨乃健和刘秀贞都有律师,但因为时间太紧张,刘秀贞的律师在沈阳赶不过来。城阳法院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家人和律师。城阳法院明显违法。

下面摘自冯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写的辩护状,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并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及理由:

本案中公诉人指控辩护人“利用邪教组织”完全是无稽之谈,法庭应予驳回。

公诉人指控“破坏法律实施”却根本无法证明何种具体行为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造成什么样的客观后果,这种所谓的破坏是在何处发生,何时开始,何时结束,以及辩护人对此有什么样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公诉人及控方完全无法证明犯罪的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则犯罪主体和犯罪行为均在法理上完全无法成立,当然无法指控犯罪。若法庭支持控方就抽象的“破坏法律实施”进行指控,则这一罪名可以指控任何公民的任意合法行为,必然成为以执法名义制造冤案的依据。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3/青岛法轮功学员冯华遭受的迫害-293786.html

2014-04-15:法轮功学员崔鲁宁、李浩被非法庭审 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四月十日在普东看守所对崔鲁宁、李浩非法开庭。崔鲁宁、李浩均是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震惊中外的“酷刑演示”案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两人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演示酷刑是为了制止酷刑。 当时青岛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陆雪琴、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至少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安的罪名是所谓“破

2014-04-15: 法轮功学员崔鲁宁、李浩被非法庭审

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四月十日在普东看守所对崔鲁宁、李浩非法开庭。崔鲁宁、李浩均是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震惊中外的“酷刑演示”案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两人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演示酷刑是为了制止酷刑。

当时青岛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绑架了陆雪琴、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至少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安的罪名是所谓“破坏法律实施”。

一个月后,中共媒体突然对此进行大肆抹黑,污蔑法轮功学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当时有评论指出,警察随后将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改成“泄漏国家机密”,这无疑是给中共喉舌媒体一记耳光,而且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到警方严重的酷刑逼供。

四月十日上午,看守所大门处戒备森严,警察只让四位家属和三位律师进入法庭门口。在庭审过程中,崔鲁宁和李浩都做了无罪陈述。三位律师对公诉人张志勇的所谓指控逐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把法轮功定为×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演示酷刑是为了制止酷刑。

另外,律师还提出,当事人和证人的笔录等证据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情形,如没有提审人员签字,笔录很多处被更改;还有侦查机关抓人时没有出示传唤令(法律),身穿便衣,去家里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令,而且没有本人和家属在场,没有让当事人辨认扣押物品,没有让当事人看扣押物品清单,等等,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最后要求无罪释放崔鲁宁和李浩

公诉人面对三位律师的正义辩护,不敢正面回应,只是反复读手中准备好的文字。但他透露自从接手这个案子后,收到一百多通来自国内外的短信和电话。另外一个公诉人,一句话也没有说。法官王强曾几次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不让讨论关于信仰的问题。下午两点,法官王强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非法庭审结束后,李浩的妻子申请让李浩见见自己出生十个月、但从未见过的女儿,但遭到法庭拒绝。

多位法轮功学员揭露酷刑遭绑架、构陷

在青岛市政法委、“610”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李浩、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李浩的妻子已经怀孕临产,李浩为了照顾即将分娩的妻子回到家里,却遭到当局的绑架。

当时中共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书,“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 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象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

律师意见书指出:“国家政权,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予以保护。几个人拍了几张照片,又怎能具有煽动颠覆政权的力量,又怎能动摇国家政权的稳定?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有关。况且,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权是否被颠覆完全是两个事情。嫌疑人的批评如果真实存在,就应该及时处理,只有处理公正了,政府形象才会好,政权才会稳定。即使批评错了,对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稳定又有什么影响呢?相反,只有固守错误,政府形象才会更坏,政权也才会不稳定。”

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青岛市检察院退回所谓的“案件”,青岛警方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这个伪造的“大案”成三个小“案件”,把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案件”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把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件”送至李沧区检察院,把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件”送到城阳区检察院。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应该撤销案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5/律师-演示酷刑是为了制止酷刑-290029.html

2014-04-05: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崔鲁宁、李浩被非法开庭_ 崔鲁宁和李浩的家属于4月4日上午接到李沧法院电话,说将于4月10日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即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对两人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5/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9618.html

2014-04-05: 山东青岛李沧区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崔鲁宁、李浩被非法开庭_

崔鲁宁和李浩的家属于4月4日上午接到李沧法院电话,说将于4月10日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即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对两人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5/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9618.html

2014-03-08:青岛市李浩被劫持八月 妻子婴儿被骚扰、驱赶 青岛法轮功学员李浩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被青岛六一零及恶警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当时,李浩的妻子已经怀孕临产,李浩为了照顾即将分娩的妻子回到家里,却遭到当局的绑架。 现在,李浩妻子一个人带着已经八个月的孩子,无法上班,没有生活来源。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却遭到了青岛市六一零指使的各种监视、骚扰、驱赶、威胁等各种迫害。 家中被盗,盗贼是警察

2014-03-08: 青岛市李浩被劫持八月 妻子婴儿被骚扰、驱赶

青岛法轮功学员李浩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被青岛六一零及恶警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当时,李浩的妻子已经怀孕临产,李浩为了照顾即将分娩的妻子回到家里,却遭到当局的绑架。
现在,李浩妻子一个人带着已经八个月的孩子,无法上班,没有生活来源。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却遭到了青岛市六一零指使的各种监视、骚扰、驱赶、威胁等各种迫害。

家中被盗,盗贼是警察

二零一二年八月和十月份,李浩家有两次被盗,租住的房屋门被撬坏,家中的财物被洗劫一空,现金、笔记本电脑、结婚首饰、车钥匙等,甚至相机、和手表也被偷走。当时到派出所报了案,但警方称一直没能破案。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李浩被非法抓捕后,李沧区恶警刘克波对李浩说出了实情,“你们租住的三个地方,是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全都说对了,说明恶警一直监控李浩家。“你知道你们家丢的东西在哪儿吗?”原来两次撬门入室盗窃的贼就是李沧区国保大队的警察。

李浩被劫持的当天晚六七点钟,一群恶警闯到李浩家,抢走了电脑主机、大法师父法像。其中一国保恶警对李浩妻子嚷道:要不是看你这样子(怀孕),也把你一起抓走。

指使居委会逼迫房东驱赶临产的妻子

李浩被绑架时,妻子郑忠云即将临盆,五月十日出去购买婴儿物品时,接到浮山派出所电话,通知去拿李浩被非法拘留通知。李浩妻子赶到派出所,质问非法拘留的理由时,恶警称不方便透露案情。李浩妻子当场全身麻痹、昏厥。

为了维护李浩的合法权利,郑忠云为丈夫聘请了律师,可是律师多次去即墨普东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李浩均被拒绝。

五月三十一日,在郑忠云临产之际,房东告诉她,近几天,青岛市邪恶“六一零”指使河南庄居委会,浮山路派出所经常打电话给她,让她赶走李浩之妻,不准她住在她家出租房。房东不堪其扰,却又于心不忍,向郑女士提出生完孩子再说。同时,警察又利用这一点威胁李浩,扬言要绑架他妻子,并要引产(强制堕胎)她肚子里的孩子,给李浩施加压力,让李浩按照警察的意思所谓的“招认”。六月八日,李浩妻子郑忠云的预产期(六月三日)已过期多日,身体出现不适,医生建议立即住院,可是由于担心丈夫的安危,坚持入院前先见李浩一面,于是次日与律师去即墨普东看守所,结果遭到看守所警察以“涉密”为由,不许见面。

妻子婴儿被骚扰、居无定所

郑忠云自己带着八个月的孩子,被迫不断地搬家,只要住下就会受到当地居委会的骚扰,现在,郑忠云和孩子居无定所,不得不在这个朋友家住几天,到那个朋友家住两天。

中国新年刚过,青岛市胶南市(现在属于黄岛区)珠山路办事处福山街居委会在青岛市邪恶六一零指使下,于大年初九到了郑忠云父母家,到处乱搜,还威胁两位老人,说要把孩子领回来给老人带,把郑忠云抓起来,要求郑忠云父亲带着他们去青岛找郑忠云。郑忠云父亲在惊吓之下,赶紧声称和郑忠云断绝父女关系。

一个居委会,没有任何法律权力进入公民家中搜查,也没有任何权力抓人,是谁让居委会如此毫无人性如此嚣张?就是共产党这样的邪恶体制!捆绑大多数人为它作恶。青岛市六一零及恶警毫无人性,天良丧尽。

多位法轮功学员揭露酷刑遭绑架、构陷

在青岛市政法委、“六一零”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李浩、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象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 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

律师意见书指出:“国家政权,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予以保护。几个人拍了几张照片,又怎能具有煽动颠覆政权的力量,又怎能动摇国家政权的稳定?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有关。况且,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权是否被颠覆完全是两个事情。嫌疑人的批评如果真实存在,就应该及时处 理,只有处理公正了,政府形象才会好,政权才会稳定。即使批评错了,对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稳定又有什么影响呢?相反,只有固守错误,政府形象才会更坏,政权 也才会不稳定。”

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青岛市检察院退回所谓的“案件”,青岛警方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这个伪造的“大案”成三小“案件”,把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 “案件”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把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件”送至李沧区检察院,把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件”送到城阳区检察院。律师认为不 构成犯罪,应该撤销案件。

再次奉劝青岛市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恶报已经开始,从薄熙来、王立军入狱到李东生被抓,那个不是积极迫害者?还不能让你们清醒吗?

青岛市胶南市福山街居委会位于胶南市铁山路177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8/青岛市李浩被劫持八月-妻子婴儿被骚扰、驱赶-288484.html

2014-03-06:被非法关押的山东省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被骚扰和被“偷盗” 2013年5月2日,被非法关押的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新年前,为了让法轮功学员回来和自己的家人团聚,自发到青岛市信访局及市青岛市政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被中共拍照,不久,恶人便逐一骚扰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近期又借“两会”不断骚扰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表现为: 1、610、政法委指使法轮功学员所在社区和居委会的人员直接去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

2014-03-06: 被非法关押的山东省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被骚扰和被“偷盗”
2013年5月2日,被非法关押的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新年前,为了让法轮功学员回来和自己的家人团聚,自发到青岛市信访局及市青岛市政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被中共拍照,不久,恶人便逐一骚扰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近期又借“两会”不断骚扰青岛法轮功学员家属,表现为:

1、610、政法委指使法轮功学员所在社区和居委会的人员直接去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并让法轮功学员家属离开家,不允许在那?居住。李浩的妻子一人带著年幼的女儿已经十分不容易,可是恶人却多次去找她,让其离开所租住的房屋,并让房东撵;崔鲁宁的丈夫多次受到兴城路居委会的威胁,就连崔鲁宁的弟弟都受到牵连,家中电脑被拿走;陆雪芹的丈夫、孩子、姊妹也受到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6/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8429.html

2014-02-04:青岛迫害陆雪琴、崔鲁宁等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电话补充 陆雪琴、崔鲁宁、刘秀贞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三看守所(位于即墨市普东镇),袁绍华、李浩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一看守所(位于即墨市普东镇),杨乃健、冯华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惜福镇看守所(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他们的“案子”仍被拆开,其中陆雪琴和袁绍华都在分为市北区法院,且案子被分开;李浩、崔鲁宁被合在一起非法提交在李沧区法院;刘秀贞、杨乃健、冯

2014-02-04: 青岛迫害陆雪琴、崔鲁宁等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电话补充

陆雪琴、崔鲁宁、刘秀贞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三看守所(位于即墨市普东镇),袁绍华、李浩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一看守所(位于即墨市普东镇),杨乃健、冯华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第惜福镇看守所(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他们的“案子”仍被拆开,其中陆雪琴和袁绍华都在分为市北区法院,且案子被分开;李浩、崔鲁宁被合在一起非法提交在李沧区法院;刘秀贞、杨乃健、冯华的“案子”仍在城阳区检察院。其中陆雪琴出严重的病业状态,已被多次抢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4/二零一四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7243.html

2014-01-26:炮制“大案”未遂 青岛市610、公安局继续迫害无辜 在青岛市政法委、“610”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接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当时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

2014-01-26: 炮制“大案”未遂 青岛市610、公安局继续迫害无辜

在青岛市政法委、“610”指使下,青岛市公安局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出动警察接七十多人包围民宅,绑架了陆雪琴、袁绍华、杨乃健和他的母亲刘秀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当时警察给出的荒唐理由是“法轮功学员聚会”;六月四日,中共央视、新华网等突然高分贝宣称,青岛警方“破获”一起模拟演示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酷刑折磨的照片的案件,将法轮功学员曝光中共酷刑的正义之举诬陷为犯罪行为。

六月九日,警方给家属非法逮捕通知,“罪名”是所谓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随后,警方像是接到了统一命令一样,把所谓的“罪名”改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逼迫家属签字。

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法轮功教人向善,民众揭露酷刑,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酷刑威胁所有的中国人,揭露酷刑是保护所有中国人的人身安全,有利国家形象。一贯对中国人進行洗脑和迫害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青岛市检察院退回所谓的“案件”,青岛警方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这个伪造的“大案”成三小“案件”,把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案件”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把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件”送至李沧区检察院,把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件”送到城阳区检察院。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应该撤销案件。

最近,中国新年就要到了,陆雪琴、杨乃健、崔鲁宁、刘秀贞、袁绍华、李浩等六家亲属为了给自己被非法关押的亲人申冤,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到青岛市市政府信访中心信访,被告知“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陆雪琴等再遭种种酷刑折磨

陆雪琴等青岛法轮功学员三零一三年五月二日被入室绑架后又遭种种折磨。五月八号开始,青岛警方连续九天提审。七月十六日,山东省公安厅“四二七专案组”進驻看守所,不在正常的接见室会见,而是腾出了看守所医务室旁边的一间屋子。四月二十七日成立所谓的“专案组”,说明五月二日的绑架是蓄谋已久的阴谋,根本不是青岛市市警方所言收到群众举报。

从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每天四个警察轮番提审,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有时甚至到晚上十点钟,使用各种方式折磨陆雪琴。叫嚣:“我们不打你,但是我们会折磨你,如果你犯了病,医务室就在旁边,随时抢救。”“我们就是要像对待死刑犯一样的对待你。”一个叫邵鹏的警察俯在陆雪琴耳边大喊、谩骂,参与的警察还有强大(音)、张队,有一个女警察叫文迎新。

短短几个月时间,杨乃健被折磨得整个人瘦了四十多斤,一个原本身心健康、面容红润的年轻棒小伙被折磨得瘦弱不堪,多次昏死,生命垂危,曾经健康的心脏现在不断地疼痛,并伴有憋气、胸闷,大量便血、腹痛、腹坠……在炎热未退的八、九月份,三十二岁的杨乃健却时常感觉到阵阵寒冷。

据知情者透露,恶警想方设法、变本加厉地折磨杨乃健,轮番使用暴力、诱供、威胁、恐吓等残忍手段强迫他放弃信仰,无中生有的罗织所谓证据,并威逼其承认,企图進一步迫害。一次恶警对杨乃健進行夜审,给他戴上手铐和沉重的脚镣,连续三天三帮人轮班倒,却不让杨乃健睡觉,哪怕是闭一下眼。恶警企图罗织所谓证据,拿出二零零八年青岛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安在他的身上,杨乃健拒绝回答,残忍的恶警就把杨乃健用手铐铐到审讯室的铁窗户上,让他的脚够不着地,并在他的腿、脚前放上石质的桌子,一边挡着他的身子,一边挡着他的腿,让他站不起来,更蹲不下去,就这样痛苦地被吊铐了三天三夜,期间杨乃健被折磨得一直肚子疼,腹痛、腹坠、便血,并且大便血量很大。审讯过程中,恶警威胁杨乃健不能把遭受酷刑后拉血的事情说出去,并让看守所人员带领杨乃健到城阳医院肛肠科進行检查,告诉医生要诊断成“痔疮”。医生见他大便血量很大,不是痔疮的症状,反覆叮嘱、建议再做其它检查,被看守所人员拒绝。

一次恶警恶狠狠地说:“你是铁打的还是钢铸的,今天要叫你开口!”恶警用多种方式折磨他,用棒球棍打他,并用带尖那头狠狠地捣杨乃健的心脏部位,导致杨乃健当场胸闷、憋气,心脏激烈疼痛,不能自主呼吸喘气。一阵折磨过后,见他没有反应,恶警慌了,吓得赶紧用两个指头为他测量脉搏。此次迫害导致此后杨乃健的心脏长期疼痛不止。

恶警继续每天三班倒地非法审讯折磨他。始终沉默的杨乃健绝食抗争,最后恶警只好把奄奄一息的杨乃健送回监室。

期间,陆雪琴身体也生命垂危,生活不能自理,被非法关押,其代理律师一再向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检察院申请保外就医,遭到拒绝,律师感叹青岛市相关人员“实在无人性”。

伪造“大案”不成 青岛市610、警方拆分“案件”

陆雪琴、杨乃健他和他的母亲刘秀贞、崔鲁宁、袁绍华、李浩、冯华等人与2013年5月2日被青岛市恶警非法抓捕,关押至今。期间,青岛市警方非法更改罪名,采用各种卑鄙手段阻挠律师会见,并对杨乃健、冯华、李浩酷刑迫害。陆雪琴的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律师去会见当事人时,却遭到了阻挠。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人的律师也遇到了同样的情景,都是不让见,都是藉口“泄漏国家机密”。

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们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联名写了意见书,要求当局撤销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并立即释放当事人。

律师意见书指出,“国家政权,由军队、警察、监狱等强有力的国家机器予以保护。几个人拍了几张照片,又怎能具有煽动颠覆政权的力量,又怎能动摇国家政权的稳定?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有关。况且,政府形象的好坏与政权是否被颠覆完全是两个事情。嫌疑人的批评如果真实存在,就应该及时处理,只有处理公正了,政府形象才会好,政权才会稳定。即使批评错了,对国家的形象和政权稳定又有甚么影响呢?相反,只有固守错误,政府形象才会更坏,政权也才会不稳定。”

青岛市恶人还是一意孤行,把妄加的所谓“罪名”移送青岛市检察院,由于编造的“罪名”漏洞百出,被退回。青岛市邪恶610、不法警察又故伎重演,又一次改变罪名,拆分“案件”:迫害陆雪琴、袁绍华的材料于2013年12月20日被非法移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12月25日,市北区检察院没有详细审查就非法起诉到市北区法院;迫害崔鲁宁、李浩的案子被非法移送至李沧区检察院,也是在没有审查的情况下迅速被非法起诉到李沧区法院;而迫害杨乃健、刘秀贞母子和冯华的案子被非法移送到城阳区检察院。

陆雪琴的律师提出抗议,认为时间太快,不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应该详细审查是否应该起诉。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应该撤销案件。在很短的时间内,检察院不履行审查责任,直接起诉到法院是违背法律。

“案件”被拆分后,青岛市警方及市北区检察院却又企图利用2008年的所谓“罪名”迫害陆雪琴。2008年2月,青岛“六一零”、公安局绑架陆雪琴,并对她進行刑讯逼供,导致她多次昏死,风湿性心脏病、肾盂肾炎、肠粘连等旧疾复发,致使陆雪琴下半身严重瘫痪,大小便不能自理,必须插导尿管;又因被恶警闵行用皮鞋猛踢腹部,下身流血不止,子宫内形成严重肌腺瘤与血栓,陆雪琴整个腰部以下不能动弹、无力说话、头脑昏迷不清,瘦弱的皮包骨头,邪恶之徒企图对她非法判刑,但终没能得逞。

这一次,却是以“伪造酷刑图片”的名义非法抓捕,青岛市恶人竟连“自打嘴巴”的荒唐逻辑也不顾了。

冯华的父亲从遥远的陕西来到青岛,想给儿子请律师,但遭到青岛市检察院人员的非法的威胁。

信访中心不予受理、市政府武警驱逐家属

陆雪琴、杨乃健、崔鲁宁、刘秀贞、袁绍华、李浩等六家亲属为了给自己被非法关押的亲人申冤,于1月21日上午9点多,约十七八人,先到青岛市市政府信访中心信访,每家领取“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一份,将反映主要问题填好后上交工作人员,约十来分钟后一工作人员来到工作窗口喊表格中家属姓名到窗口处,他说法轮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信访不予受理,家属们据理力争,问:“法律哪一条规定不让修炼法轮功?”“国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哪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不能以言代法”。但工作人员坚持不受理,并开具给陆雪琴家属一份“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

家属们无奈离开市政府信访中心,来到青岛市市政府大门前警卫处要求面见市长,工作人员问明是因为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关押及酷刑迫害问题后又直接拒绝,还是说法轮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在家属追问下,他们又说这些问题到公安部门解决等等推辞,要求家属离开。家属们坚决不离开,并拿出陆雪琴、杨乃健的被迫害照片他们看,过程中一二十个武警陆续来到警卫室,他们驱逐家属离

开市政府门前,并有两三人到前面来录相、照相,家属们拿着陆雪琴、杨乃健的被迫害照片高喊“控告酷刑迫害”“信仰无罪”“控告犯罪”。其中有杨乃健80多岁的姥姥,也有李浩七个月的小女儿,杨乃健80多岁的老奶奶大喊冤枉,听了让人心酸落泪……

最后二十多个武警警卫们都進到警卫室不再出来,家属们陆续收到了当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不断地威胁家属,要求赶紧回家,称上访的人太多了,说再上访就要出动警察抓人了,家属们无奈离开。

家属们又拨打12345市长热线,控告了酷刑迫害陆雪琴2008年致残情况及5月2日其演示被酷刑迫害真相被非法抓捕,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即墨普东第三看守所,生命垂危生活不能自理,并表达家属要求无罪释放的诉求。

几位法轮功学员以前遭受的部份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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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6/炮制“大案”未遂-青岛市610、公安局继续迫害无辜-286247.html

2013-06-18:青岛酷刑案成“国家机密” 610更改构陷罪名 中共公检法迫害法轮功,随意编造罪名。青岛法轮功学员为了向外界揭露中共劳教所和监狱的酷刑,以真人模拟的方式演示酷刑并拍摄照片,居然被中共警察说成是“泄露国家机密”。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青岛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恶警绑架了陆雪琴等多位法轮功学员,六月四日,中共的媒体大肆报导抹黑,混淆视听,欺骗民众。 陆雪琴、崔鲁

2013-06-18: 青岛酷刑案成“国家机密” 610更改构陷罪名

中共公检法迫害法轮功,随意编造罪名。青岛法轮功学员为了向外界揭露中共劳教所和监狱的酷刑,以真人模拟的方式演示酷刑并拍摄照片,居然被中共警察说成是“泄露国家机密”。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青岛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恶警绑架了陆雪琴等多位法轮功学员,六月四日,中共的媒体大肆报导抹黑,混淆视听,欺骗民众。

陆雪琴、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陆雪琴的家人为其聘请了律师,律师去会见当事人时,却遭到了阻挠。崔鲁宁、杨乃健、刘秀贞、李浩等人的律师也遇到了同样的情景,都是不让见,都是藉口泄漏国家机密。

六月九日,陆雪琴家属接到青岛市水清沟派出所的逮捕通知,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同日十点左右,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边防派出所警察赵亮到杨乃健家,送给杨乃健的父亲杨友欣逮捕证,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袁绍华的也是同样罪名。

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陆雪琴的家属去水清沟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王伟(警号024639),问他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让律师会见?他说陆雪琴是以“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批捕的,不能会见。陆雪琴家属说发给的逮捕通知书所谓罪名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按中国的法律规定是可以会见的。王伟说罪名可以改,马上改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你等着签字就行,并当场安排警察(警号111956)去改。当家属问他“你怎么能随便给老百姓扣个帽子就下逮捕令?”他说“我们可以马上重发,你签字就行”。过程中他一直气焰嚣张。

六月十四日,刘秀贞和杨乃健的非法逮捕通知也被改成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警察通过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刘秀贞的弟弟签字取回逮捕证。

由此可见,青岛市邪恶“六一零”和恶警从来没把法律当回事,恣意践踏法律,法律只不过是邪恶用来迫害好人的遮羞布,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8/青岛酷刑案成“国家机密”-610更改构陷罪名-275534.html

2013-06-13:青岛曝光酷刑事件 610阻律师见李浩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出动警察接近百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杨乃健、陆雪琴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及一位常人司机李浩。随后,中共媒体高分贝声称青岛破获大案、诬蔑法轮功学员拍摄“模拟酷刑图片”。 六月九日,李浩的律师与家属去即墨普东看守所,说求会见李浩,看守所警察告知,他们接到办案单位李沧区分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书面通知

2013-06-13: 青岛曝光酷刑事件 610阻律师见李浩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出动警察接近百人,包围民宅,绑架了杨乃健、陆雪琴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及一位常人司机李浩。随后,中共媒体高分贝声称青岛破获大案、诬蔑法轮功学员拍摄“模拟酷刑图片”。

六月九日,李浩的律师与家属去即墨普东看守所,说求会见李浩,看守所警察告知,他们接到办案单位李沧区分局“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书面通知,不让律师会见,说是牵扯涉密问题。

这真是一语道破实质,如果“模拟酷刑图片”的内容是假的,怎么会牵扯“涉密”呢?李沧区分局“610”透露的意思是: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模拟酷刑图片”的内容,其实是被中共当作机密想要遮蔽的事实。

对于看守所阻拦会见当事人,李浩的律师与家属随后去了青岛市检察院,准备提出投诉,门卫再三刁难。后在律师的努力下,见到了监所处处长张兆才。律师向其反映了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事实,并给其看了李浩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的所谓罪名,说这并不牵扯涉密,不应阻止律师会见。张兆才表示没有办案单位的要求,看守所一般不会阻止律师会见,并说有人告诉(会见)需要司法局备案。律师说:按新律师法,律师拿着律师证、律师函和委托书就可以会见当事人的。并且本次看守所并未如此要求。张兆才表示会去了解情况,并留下联系的办公电话(83011211)。

当日下午,律师与家属去了李沧区分局,找“610”头目刘克波,门卫给其打电话,刘克波告诉门卫,就说他不在办公室,让律师把材料留在门卫处,他有时间了再取。律师及家属质问门卫:刘克波既然能接办公室电话,为甚么你们还说他不在?面对门卫的喃喃搪塞,律师留下委托书后与家属一起离开。

据悉,五月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陆雪琴,身体状态非常不好,令家属十分担心。她的律师也多次要求会见她,都被警察阻挡。

明慧网六月十一日一篇报导陆雪琴的文章质问,中共媒体诬称法轮功学员自己演示酷刑,将照片发往海外用来抹黑“国家”形象。问题的实质是,法轮功学员是否遭受酷刑迫害?如果酷刑是真实存在的,法轮功学员通过模拟演示照片、并明确表明是模拟场景,以这种直观的方式向人们揭露迫害,又何罪之有?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不正是青岛警方以及制造这场迫害的中共江泽民团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3/青岛曝光酷刑事件-610阻律师见李浩-275292.html

2013-06-06:曝光青岛市邪恶“六一零”和李沧区浮山路派出所的恶行 5月2日,法轮功学员李浩被非法抓捕,5月9日,被非法关押到即墨普东第一看守所迫害。 李浩是1979年出生,临沂莒县开发区人,所开车是李浩私家车,车型为黑色北京现代伊兰特,去年新购买的价格在8万元左右,现车被非法扣留在城阳国保大队里。李浩夫妇在青岛李沧租房住,李浩妻子郑忠云1981年出生,于2013年6月13日到预产期,现无人照顾。

2013-06-06: 曝光青岛市邪恶“六一零”和李沧区浮山路派出所的恶行

5月2日,法轮功学员李浩被非法抓捕,5月9日,被非法关押到即墨普东第一看守所迫害。

李浩是1979年出生,临沂莒县开发区人,所开车是李浩私家车,车型为黑色北京现代伊兰特,去年新购买的价格在8万元左右,现车被非法扣留在城阳国保大队里。李浩夫妇在青岛李沧租房住,李浩妻子郑忠云1981年出生,于2013年6月13日到预产期,现无人照顾。

5月31日,房东告诉李浩之妻,近几天,青岛市“六一零”指使河南庄居委会、浮山路派出所经常打电话给她,让她赶走李浩之妻,不准她住在她家出租房。房东不堪其扰,却又于心不忍,向郑女士提出生完孩子再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6/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74980.html

2013-05-23:青岛陆雪琴被迫害致病 律师探视遭拒 ......目前已知,杨乃健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区看守所(惜福镇);刘秀贞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镇第一看守所;陆雪琴、崔鲁宁、袁绍华、李浩、冯华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 李浩被非法关押在绍兴路洗脑班 五月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浩,现被非法关押在绍兴路洗脑班。 李浩的妻子郑忠云,现已怀孕九个多月,即将生产。五月二日晚六

2013-05-23: 青岛陆雪琴被迫害致病 律师探视遭拒

......目前已知,杨乃健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区看守所(惜福镇);刘秀贞被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镇第一看守所;陆雪琴、崔鲁宁、袁绍华、李浩、冯华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第三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

李浩被非法关押在绍兴路洗脑班

五月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李浩,现被非法关押在绍兴路洗脑班。

李浩的妻子郑忠云,现已怀孕九个多月,即将生产。五月二日晚六七点钟,一群恶警闯到李浩家,抢走了电脑主机、大法师父法像。其中一国保恶警对李浩妻子嚷道:要不是看你这样子(怀孕),也把你一起抓走。

因恶警绑架李浩后,不告诉家属其下落,其妻四处找人、要人。李沧区国保大队与李沧区浮山路派出所警察互相推脱,最终于五月六日在绍兴路洗脑班找到李浩下落,但在场恶警请示“上级”,不让见人。

李浩的妻子因担心丈夫安危,坚持到洗脑班要人,导致体重急剧下降了十几斤。洗脑班的恶人害怕担责任,在其妻被拒在门外仍坚持要见丈夫时,威逼李浩妻子的老父亲和所在村镇干部从二百多里外赶到洗脑班将李浩妻子带走,并骗其家人说此处根本没人,只是一个招待所。

五月十日,李浩妻子独自出去购买婴儿物品时,接到浮山派出所电话,通知去拿李浩被非法拘留通知。李浩妻子赶到派出所,质问非法拘留的理由时,恶警称不方便透露案情。李浩妻子当场全身麻痹、昏厥。恶警叫救护车将她拉到医院。

李浩妻子出院后,身体间接出现疼痛等不良状况,但她只能一个人单独在家,因她的父母年龄已大,且身体不好,不能去照顾待产女儿,李浩之父年前又刚过世,现老家家中无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3/青岛陆雪琴被迫害致病-律师探视遭拒(图)-274359.html

2013-05-09:五月二日青岛市公安局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补充 青岛市5月2日发生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一共有11人被绑架,其中杨友欣等四人已回家;陆雪琴因为身体呈严重病态,被送往医院,现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绍兴路洗脑班;杨乃健、刘秀贞,崔鲁宁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关押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李浩下落不明;男性法轮功学员杨乃健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城阳区派出所。 已获知法轮功学员袁绍华被青岛市南丰路水清沟派出所

2013-05-09: 五月二日青岛市公安局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补充

青岛市5月2日发生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一共有11人被绑架,其中杨友欣等四人已回家;陆雪琴因为身体呈严重病态,被送往医院,现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市绍兴路洗脑班;杨乃健、刘秀贞,崔鲁宁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关押到青岛市普东看守所;李浩下落不明;男性法轮功学员杨乃健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城阳区派出所。

已获知法轮功学员袁绍华被青岛市南丰路水清沟派出所警察绑架。在5月3日上午11点左右,恶警到袁绍华家非法抄家,抢走不修炼儿子袁洋的电脑,抢走电脑时候,威胁他儿子说:“你老实点,你知不知道你爸爸现在在我的手里?!”然后,把其儿子袁洋带到派出所進行恐吓,并扬言说:“你是不是没尝过电棍的滋味?是不是好用电棍电你了?”袁洋说:“我又不是坏人,你电我干甚么?”恶警的威胁给孩子的心灵遭受极大的伤害,吓得他晚上都不敢回家睡觉。

在法轮功学员袁绍华体检不合格(血压高达270)的情况下,恶警强行把袁绍华送人青岛即墨普东镇第一看守所,现在不知身体情况如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9/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3243.html

青岛 李沧区联系资料(区号: 532)

2022-08-11: 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派出所 电话:0532-84632389 (2016-12-20)

2018-12-08:虎山路派出所:
通知家人的电话:053266576852
警察电话:17667586706、17667587380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
地址:青岛市枣园路26号
电话:053283012133 053287610511

山东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所辖派出所地址、电话:
李村派出所地址:君峰路16号,电话:053287655481
永清路派出所地址:升平东路22号26号网点 053284632389
楼山派出所地址:娄山路5号,电话:053284816856
南渠派出所地址:重庆中路958号,电话:053284825256
兴华路派出所地址:四流中路291号,电话:053284632575
永安路派出所地址:永安路51号,电话:053284633334
浮山路派出所地址:浮山路127号,电话:053287895586
九水路派出所地址:九水东支路16号,电话:053287602578
虎山路派出所地址:金水路757号,电话:053287696719
湘潭路派出所地址:梅庵八路文体中心,电话:053284835622
兴城路派出所地址:兴城路7号,电话:053284683133
振华路派出所地址:四流中路146号,电话:053284632538

2017-08-10: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院
地址: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邮编266100
审判长:王强0532-6687868918561997933
书记员:郭钢0532-6687868913768913096
李沧法院院长:陈永奎 0532-66878699
李沧检察院公诉科:陈洁萍:0532--83012132 13969689648
段晓峰 科长 83012131 13963951826

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5号,邮编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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