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牡丹江市 >> 刘春兰(牡丹江)

女, 66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12-30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5-02-22:枉法判刑害死多人 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 ...2013年4月9日,爱民区法院在对韩秀芳、刘春兰两位老人开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4月11日下午,诈称再次取消开庭,骗走律师后马上对两人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2/枉法判刑害死多人-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305443.html

2015-02-22: 枉法判刑害死多人 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
...2013年4月9日,爱民区法院在对韩秀芳、刘春兰两位老人开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4月11日下午,诈称再次取消开庭,骗走律师后马上对两人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2/枉法判刑害死多人-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305443.html

2013-07-07:牡丹江老太太韩秀芳、刘春兰等遭冤判被劫入狱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玉杰等,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八个月之后,于七月三日下午一点左右被中共警察秘密非法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继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刘春兰老人原本身体有多种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从未吃过一粒药,身体非常健康。韩秀芳老

2013-07-07: 牡丹江老太太韩秀芳、刘春兰等遭冤判被劫入狱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玉杰等,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八个月之后,于七月三日下午一点左右被中共警察秘密非法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继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刘春兰老人原本身体有多种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从未吃过一粒药,身体非常健康。韩秀芳老人二零一一年不慎被车撞倒,当时情况很严重,可是老人既没要求住院检查也没要钱,请司机帮着把自己送回家中,静养,学法炼功,一段时间就能下地行走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两位善良的老年妇女韩秀芳与刘春兰,被牡丹江市国保杨丹蓓及先锋分局和华电分局的刘志刚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不让家属见面。看守所还奴役二位老人“穿筷子”,还得完成任务,六十多岁的老人手都磨出茧子。

刘春兰现在六十六岁被关在看守所里迫害,既不让学法又不能炼功,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老人的血压严重超高,非常危险。刘春兰在里面一直被强迫吃降压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7/二零一三年七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6332.html

2013-05-28:被政法委和610操纵 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 ...牡丹江市爱民法院院长卢俊成、法官张颖等完全听命于邪党和“六一零”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对被非法抓捕的两位修炼法轮功的花甲老人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家属于四月一日请到两位北京律师为亲人做无罪辩护。 可是爱民区法院数次刁难律师,不让复印卷宗,只让手抄。律师向相关部门投诉法院的违法行为,可是都以领

2013-05-28: 被政法委和610操纵 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
...牡丹江市爱民法院院长卢俊成、法官张颖等完全听命于邪党和“六一零”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对被非法抓捕的两位修炼法轮功的花甲老人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家属于四月一日请到两位北京律师为亲人做无罪辩护。

可是爱民区法院数次刁难律师,不让复印卷宗,只让手抄。律师向相关部门投诉法院的违法行为,可是都以领导不在或开会推脱。律师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开庭时间从四月二日九点改为早七点半。后来律师又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四月二日不开庭,改日子了。

四月七日,北京律师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特快专递,通知四天后的四月十一日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开庭审理本案。可是第二天的四月八日,法官张颖通知律师说“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

律师担心有诈,四月十日到爱民法院,打通法官张颖和王楠的电话,确认取消开庭的通知是否属实,并再次要求获得起诉书、查阅复制案卷并递交证据材料,被粗暴挂断电话。律师随即通过内线找法院负责人卢俊成反映问题,要求协调解决,被粗暴拒绝。

十一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等待开庭,等了一上午也没人通知说开庭,下午就离开了牡丹江。可是,律师一走,爱民区法院当天下午马上秘密开庭,非法审判韩秀芳和刘春兰。可见法官都心虚,知道他们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是见不得人的。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炼法轮功的人们普遍祛病健身、道德提升。如今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

刘春兰老人原本身体有多种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从未吃过一粒药,身体非常健康。二零一一年,韩秀芳老人不慎被车撞倒,当时情况很严重,可是老人既没要求住院检查也没要钱,请司机帮著把自己送回家中,静养,学法炼功,一段时间就能下地行走了。

去年十一月二日,两位老年妇女韩秀芳与刘春兰准备坐火车时,被牡丹江市国保杨丹蓓及先锋分局和华电分局的刘志刚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不让家属见面。两位老人乘坐火车又何罪之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8/被政法委和610操纵-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274575.html

2013-04-14:阻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中共法院耍无赖 故意叫律师手抄厚厚的案宗、三番两次更改开庭日期,最后以欺诈、蒙骗律师,牡丹江区法院就是用这种刁难、蒙骗、耍诈的流氓下作手段,在四月十一日阻止正义律师出庭为两位六旬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韩秀芳,现年六十七岁,刘春兰,现年六十六岁,这两位修炼法轮功的老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在牡丹江市火车站被牡丹江市国保的杨丹蓓、先锋分局警察、华电分局的刘志刚等人绑架,非法

2013-04-14: 阻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中共法院耍无赖
故意叫律师手抄厚厚的案宗、三番两次更改开庭日期,最后以欺诈、蒙骗律师,牡丹江区法院就是用这种刁难、蒙骗、耍诈的流氓下作手段,在四月十一日阻止正义律师出庭为两位六旬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韩秀芳,现年六十七岁,刘春兰,现年六十六岁,这两位修炼法轮功的老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在牡丹江市火车站被牡丹江市国保的杨丹蓓、先锋分局警察、华电分局的刘志刚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已五个月之久。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四月二日对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两人的家属于四月一日请到两位律师为亲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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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4/阻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中共法院耍无赖-272064.html

2013-04-14:牡丹江法院使诈阻律师出庭 秘密开庭迫害两老太 为韩秀芳和刘春兰无罪辩护的北京黎律师与陈律师,四月七日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随后八日,自称张颖的法官来电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律师担心有诈,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到爱民法院,打通法官张颖、王楠电话,询问明天开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并再次要求获得

2013-04-14: 牡丹江法院使诈阻律师出庭 秘密开庭迫害两老太
为韩秀芳和刘春兰无罪辩护的北京黎律师与陈律师,四月七日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随后八日,自称张颖的法官来电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律师担心有诈,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到爱民法院,打通法官张颖、王楠电话,询问明天开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并再次要求获得起诉书、查阅复制案卷、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等证据材料,被粗暴挂断电话、拒绝接待。十一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等着,没人说“开庭”之事,下午就离开了牡丹江。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爱民区法院竟然在下午秘密开庭非法审判韩秀芳和刘春兰

“开庭取消”只是幌子,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使诈阻挠律师出庭辩护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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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耍诈谎骗家属、律师 秘密再次非法庭审

四月七日,北京律师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特快专递,通知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即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四月八日,自称张颖的法官用手机给律师来电,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迅速挂断。

四月九日下午,律师怀疑法院设圈套制造“律师拒绝出庭”的假相,当即决定连夜赶往牡丹江爱民法院。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来到爱民法院,打通法官张颖、王楠电话,询问明天开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并再次要求获得起诉书、查阅复制案卷、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等证据材料,被粗暴挂断电话,拒绝接待。律师通过内线向院领导卢俊成打电话,反映问题要求协调解决,同样被粗暴挂断电话。

十时左右,律师欲直接進入法院大楼去法官办公室递交材料,被法警阻拦。再次向副院长、院长打电话,要求排除法警的阻拦,允许我们上楼查阅案卷、递交材料,被挂断电话。十时三十许,拒绝透明姓名的警号230999、警号231786等数名法警将律师带到一小屋,声称受法院领导委托接待告知律师“先回去,等领导研究”。律师拒绝离开法院。

几分钟后,几名法警开始对律师等录像。当事人家属转述在场工作人员耳语说是“录像取证,拘留!”

律师担心法院耍诈,十一号上午就去看守所等着,楼上楼下挨个办公室找,没见“开庭”,也没人通知说开庭,下午就离开了牡丹江。爱民区法院竟然在下午秘密开庭,非法审判两位老年妇女韩秀芳和刘春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4/牡丹江法院使诈阻律师出庭-秘密开庭迫害两老太-272048.html

2013-04-06: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再违法判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继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韩秀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后,退回卷宗,并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再次非法开庭。不料却在开庭前,又突然宣布取消庭审。而在此之前,爱民区法院根本不让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复印卷宗。 凡此种种,都充分显示,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爱民区法院还没有“准备”好,但为了秉承“610”的旨意,偏要强

2013-04-06: 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再违法判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继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韩秀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后,退回卷宗,并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再次非法开庭。不料却在开庭前,又突然宣布取消庭审。而在此之前,爱民区法院根本不让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复印卷宗。
凡此种种,都充分显示,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爱民区法院还没有“准备”好,但为了秉承“610”的旨意,偏要强行为之。而且,这已不是爱民区法院第一次违法判案了。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甚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称:甚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后来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补侦查继续构陷,原由国保二支队政委杨丹蓓负责整理构陷迫害案卷,现在,国保恶警杨丹蓓授意李岩松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

据悉,由政法委、“610”定刑期,爱民区法院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非法开庭。家属聘请了律师,可爱民区法院根本就不让律师复印卷宗,只让看或抄录。律师说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这不明摆着所有的卷都是编造的,见不得光的。

还有,二零零三年底,在市“六一零”的指示下,由爱民区法院对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审判。为了掩人耳目,避开家属、社会公众视线,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强行判决。这次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共三十馀人,有许多人被判重刑。依法上诉是被判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而爱民区法院法官曾公开威胁法轮功学员:上诉就加刑!法轮功学员程秀环被牡丹江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程秀环上诉,邪恶法院又非法加判一年,共非法判刑七年。

爱民区法院违法判案还远不止以上这些。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永恒不变的天理。因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的牡丹江不法之徒也不止一人:牡丹江政法委书记田立军、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头目李长青,其跟随恶党迫害法轮功,大法学员多次劝阻不听,先后检查出癌症,李长青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因晚期癌症死亡,后田立军也死亡。而爱民区法院副院长孙保良因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也已遭恶报患了胃癌。

在此再次忠告所有参与迫害者,警醒吧,上苍不会永远给你们机会,面对迫害法轮功学员,你们选择怎么做,其实就是给你们自己及家人选择生路或死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6/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再违法判案-271779.html

2013-04-02:牡丹江区法院四月二日对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于四月二日下午一点(一说是上午七点半)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等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1636.html

2013-04-02: 牡丹江区法院四月二日对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于四月二日下午一点(一说是上午七点半)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等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1636.html

2013-04-01:牡丹江韩秀芳、刘春兰面临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看守所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后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恶警杨丹蓓授意李岩松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据悉,由政法委、“610”定刑期,爱民区法院将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

2013-04-01: 牡丹江韩秀芳、刘春兰面临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看守所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后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恶警杨丹蓓授意李岩松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据悉,由政法委、“610”定刑期,爱民区法院将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1589.html

2013-03-04:黑龙江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韩秀芳等的责任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另外获悉,法轮功学员不签字,不配合邪恶,构陷材料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继续构陷,杨丹蓓推给李岩松负责。家属现在正找国保要人。 牡丹江不法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

2013-03-04: 黑龙江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韩秀芳等的责任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另外获悉,法轮功学员不签字,不配合邪恶,构陷材料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继续构陷,杨丹蓓推给李岩松负责。家属现在正找国保要人。

牡丹江不法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开交流会以及法轮功学员的交流等,然后实施暴力绑架、抄家抢劫。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孙发等,恶警还恬不知耻地拿着照片指证。韩秀芳、刘春兰、孙发、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牡丹江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负责整理构陷迫害他们的案卷,构陷刘春兰案卷被送到爱民分局铁北派出所孙强,由其起诉到爱民法院。还有华电分局的刘志刚,先锋分局配合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宫呈阁、苏文玲,还有一女同修,到牡丹江市青梅发二零一三年救度众生的真相挂历,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意举报,牡丹江市阳明分局铁岭片警队长姓王、警察金绍刚、朱姓警察三人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宫呈阁被非法抄家,恶人掠走电脑打印机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4/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0610.html

2013-03-02: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 目前,在牡丹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赵莲英、赵玉杰、孙桂芝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270543.html

2013-03-02: 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
目前,在牡丹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赵莲英、赵玉杰、孙桂芝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270543.html

2013-0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 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270343.html

2013-02-24: 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 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270343.html

2013-02-07:牡丹江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庭审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甚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称:甚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 ◇刘春兰,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多年里,也遭到多次绑架等迫害。

2013-02-07: 牡丹江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庭审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甚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称:甚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
刘春兰,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多年里,也遭到多次绑架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的一天,警察突然闯進院里绑架刘春兰刘春兰问他们为甚么要抓人,他们说邪党抓人有指标,非法关押她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九月,刘春兰和同修去农村送真相资料,被人恶告,遭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因血压高三百,吐个不停,劳教所不敢收。这样,刘春兰得以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刘春兰再次被绑架,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恶警将构陷她的案卷送往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图谋進一步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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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7/牡丹江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庭审法轮功学员-269247.html

2013-01-10: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翟玉琴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2012年11月2日,在我们牡丹江身边发生了恶性绑架案,恶警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参与这次恶性绑架案的凶手是牡丹江国保支队、西安分局和当地分局的恶警。主要的指挥者是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要头目赵珉,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副头目李高阳等。 牡丹江恶警采用特务跟踪、监听、偷拍、暴力绑架、抄家抢劫等

2013-01-10: 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翟玉琴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2012年11月2日,在我们牡丹江身边发生了恶性绑架案,恶警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参与这次恶性绑架案的凶手是牡丹江国保支队、西安分局和当地分局的恶警。主要的指挥者是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要头目赵珉,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副头目李高阳等。

牡丹江恶警采用特务跟踪、监听、偷拍、暴力绑架、抄家抢劫等流氓手段,像狗仔队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开交流会以及法轮功学员的交流等。按照所谓的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十一月二日,家住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十二条路空调机,大法弟子翟玉琴(音)被绑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最近获悉,牡丹江大法弟子韩秀芳、刘春兰、刘楠等法轮功学员,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对韩秀芳、刘春兰、刘楠等的构陷案卷已被送往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妄想诬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0/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7656.html

2013-01-08:黑龙江牡丹江恶警图谋继续迫害韩秀芳和刘春兰 牡丹江恶警采用特务跟踪、监听、偷拍、暴力绑架、抄家抢劫等流氓手段,11月2日,按照黑名单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邪恶之徒还拿著偷拍的照片指证。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和刘春兰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兴隆看守所。当局构陷進一步迫害韩秀芳和刘春兰的所谓材料已被送往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 目前邪恶之徒对法轮功学员手机的监控已到

2013-01-08: 黑龙江牡丹江恶警图谋继续迫害韩秀芳和刘春兰
牡丹江恶警采用特务跟踪、监听、偷拍、暴力绑架、抄家抢劫等流氓手段,11月2日,按照黑名单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邪恶之徒还拿著偷拍的照片指证。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和刘春兰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兴隆看守所。当局构陷進一步迫害韩秀芳和刘春兰的所谓材料已被送往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

目前邪恶之徒对法轮功学员手机的监控已到了疯狂的程度,利用信息通讯系统对手机進行监听、监控、定位跟踪等。韩秀芳所用的手机都被全部监听、监控,甚至定位跟踪,甚至便衣尾随盯梢,近距离监视。恶警像狗仔队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开交流会、法轮功学员的交流以及同修室内室外交接书籍的照片。

其实,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人生存的基本权利。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是“真、善、忍”宇宙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三条也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不公对待、一切迫害都是违法的。而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构成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绑架法轮功学员,已构成绑架罪,触犯《宪法》三十五条、三十六条、《刑法》第八十一条。抢走法轮功学员家电、财物和现金等,已构成抢劫罪或盗窃罪,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其家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构成了侵占罪。

即使按照新《刑法》:规定只有在立案后才能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并要求必须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严格审批,确保依法规范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牡丹江恶警肆意采用特务对公民進行跟踪、监听、偷拍,如此滥用技术侦查措施,已侵犯公民的权利,特别是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权和隐私权。公民因此受到非法行为侵害,人权受到侵害。这也是犯罪,滥用职权。如同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对他人進行监听、监视,是滥用职权的典型例证。牡丹江恶警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已触犯了《刑法》,是犯罪!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8/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67564.html

2012-12-25: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刘春兰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面临被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5/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66966.html

2012-12-25: 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刘春兰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面临被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5/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66966.html

牡丹江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24-10-20: 审判长:姜冰冰,18645777036139453258880453-8909486
审判员:仇爽,186457771730453-8909481
审判员:李双,186457773110453-8909469
书记员:程诗淼

2023-07-05:牡丹江市委书记:代守仑
牡丹江市委副书记:贺业方
牡丹江市长:张国军
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志刚
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高忠远

部门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住宅
政法委领导书记 王育伟 61719786282555 13339537666 69966666680477
政法委领导副书记 赵珉  13836351598
政法委领导副书记,公安局 郑立武 6171166 13604608567
政法委领导常务副书记,公安局 张国生 6171169 13504537908 8296788
政法委领导综治办主任,公安局 李怀宏 6171168 13904838383 6282500
政法委领导秘书长,公安局 李明先 6171170 13766669377 6923828
政法委领导 康志文 6171978 13904837896
政法委领导 徐志国 8901988 13359685688
政法委领导 金银墙 6271001 13514550151
政法委领导,公安局,国安全局 张建中 6423492 13704529059
政法委领导 张凤刚 6990111 13903632968
办公室主任 朱凤兰 6171410 13766663977 6695888
办公室副主任 查茂林 6171836 13514551129 6325308
办公室打字收发员 郭荣 6171839 18904536869
政治处主任 杜威 6171832 13359883666
政治处主任科员 王大军 6171832 15645381333
纪检组副组长,公安局 付升海 6171831 13945388533 693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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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13-04-14:
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参与迫害韩秀芳、刘春兰责任人补充:
副院长季明0453-8909459、庭长王玉臣0453-8909483、法官张颖0453-890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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