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 牡丹江市 >> 刘春兰(牡丹江)

女, 66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12-30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5-02-22:枉法判刑害死多人 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 ...2013年4月9日,爱民区法院在对韩秀芳、刘春兰两位老人开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4月11日下午,诈称再次取消开庭,骗走律师后马上对两人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2/枉法判刑害死多人-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305443.html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7-07:牡丹江老太太韩秀芳、刘春兰等遭冤判被劫入狱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玉杰等,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八个月之后,于七月三日下午一点左右被中共警察秘密非法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继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刘春兰老人原本身体有多种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疾病全无,从未吃过一粒药,身体非常健康。韩秀芳老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5-28:被政法委和610操纵 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 ...牡丹江市爱民法院院长卢俊成、法官张颖等完全听命于邪党和“六一零”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对被非法抓捕的两位修炼法轮功的花甲老人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家属于四月一日请到两位北京律师为亲人做无罪辩护。 可是爱民区法院数次刁难律师,不让复印卷宗,只让手抄。律师向相关部门投诉法院的违法行为,可是都以领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4-14:阻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中共法院耍无赖 故意叫律师手抄厚厚的案宗、三番两次更改开庭日期,最后以欺诈、蒙骗律师,牡丹江区法院就是用这种刁难、蒙骗、耍诈的流氓下作手段,在四月十一日阻止正义律师出庭为两位六旬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韩秀芳,现年六十七岁,刘春兰,现年六十六岁,这两位修炼法轮功的老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在牡丹江市火车站被牡丹江市国保的杨丹蓓、先锋分局警察、华电分局的刘志刚等人绑架,非法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4-14:牡丹江法院使诈阻律师出庭 秘密开庭迫害两老太 为韩秀芳和刘春兰无罪辩护的北京黎律师与陈律师,四月七日收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随后八日,自称张颖的法官来电通知“被告人病重,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律师担心有诈,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到爱民法院,打通法官张颖、王楠电话,询问明天开庭的事情是否真的取消了,并再次要求获得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4-06: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再违法判案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继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韩秀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后,退回卷宗,并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再次非法开庭。不料却在开庭前,又突然宣布取消庭审。而在此之前,爱民区法院根本不让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复印卷宗。 凡此种种,都充分显示,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爱民区法院还没有“准备”好,但为了秉承“610”的旨意,偏要强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4-02:牡丹江区法院四月二日对韩秀芳、刘春兰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于四月二日下午一点(一说是上午七点半)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等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1636.html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4-01:牡丹江韩秀芳、刘春兰面临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看守所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后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恶警杨丹蓓授意李岩松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据悉,由政法委、“610”定刑期,爱民区法院将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3-04:黑龙江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韩秀芳等的责任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另外获悉,法轮功学员不签字,不配合邪恶,构陷材料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继续构陷,杨丹蓓推给李岩松负责。家属现在正找国保要人。 牡丹江不法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3-02: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 目前,在牡丹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赵莲英、赵玉杰、孙桂芝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270543.html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 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270343.html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2-07:牡丹江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庭审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甚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称:甚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 ◇刘春兰,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多年里,也遭到多次绑架等迫害。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1-10:黑龙江省牡丹江大法弟子翟玉琴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 2012年11月2日,在我们牡丹江身边发生了恶性绑架案,恶警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参与这次恶性绑架案的凶手是牡丹江国保支队、西安分局和当地分局的恶警。主要的指挥者是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要头目赵珉,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副头目李高阳等。 牡丹江恶警采用特务跟踪、监听、偷拍、暴力绑架、抄家抢劫等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3-01-08:黑龙江牡丹江恶警图谋继续迫害韩秀芳和刘春兰 牡丹江恶警采用特务跟踪、监听、偷拍、暴力绑架、抄家抢劫等流氓手段,11月2日,按照黑名单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邪恶之徒还拿著偷拍的照片指证。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和刘春兰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兴隆看守所。当局构陷進一步迫害韩秀芳和刘春兰的所谓材料已被送往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 目前邪恶之徒对法轮功学员手机的监控已到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2012-12-25: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刘春兰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面临被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5/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66966.html click to expand contents 

牡丹江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25-02-25: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122号,邮编150076
法官:文昌福18503601249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
公诉人:吴迪,办公电话:0451-84353106

2024-10-20: 审判长:姜冰冰,18645777036139453258880453-8909486
审判员:仇爽,186457771730453-8909481
审判员:李双,186457773110453-8909469
书记员:程诗淼

2023-07-05:牡丹江市委书记:代守仑
牡丹江市委副书记:贺业方
牡丹江市长:张国军
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志刚
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高忠远

部门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住宅
政法委领导书记 王育伟 61719786282555 13339537666 69966666680477
政法委领导副书记 赵珉  13836351598
政法委领导副书记,公安局 郑立武 6171166 13604608567
政法委领导常务副书记,公安局 张国生 6171169 13504537908 8296788
政法委领导综治办主任,公安局 李怀宏 6171168 13904838383 6282500
政法委领导秘书长,公安局 李明先 6171170 13766669377 6923828
政法委领导 康志文 6171978 13904837896
政法委领导 徐志国 8901988 13359685688
政法委领导 金银墙 6271001 13514550151
政法委领导,公安局,国安全局 张建中 6423492 13704529059
政法委领导 张凤刚 6990111 13903632968
办公室主任 朱凤兰 6171410 13766663977 6695888
办公室副主任 查茂林 6171836 13514551129 63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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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13-04-14:
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参与迫害韩秀芳、刘春兰责任人补充:
副院长季明0453-8909459、庭长王玉臣0453-8909483、法官张颖0453-890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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